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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9年来对外开放、创办“三资”企业的分析研究报告(下)
作者:孙学文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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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9年来对外开放、创办“三资”企业的分析研究报告(下)


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孙学文 

    

    六.中国给予外商投资者“超国民待遇”。

    中国自对外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就一直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优惠政策,使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国有经济日益萎缩,私有化进程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掀起浪潮而日益加快。关于对外企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在1994年以前外企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免征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后来开征的增值税、消费税、投资税等。其中企业所得税,国企由55%税率减为1994年33%外企在减免2、5、10年后改为1994年在开发区为24%,在特区为15%(减半后为10%-仍维持特区初建时的税率),在保税区减免一切税收。国企名义税率比外企高出5-3倍。据近年来调查,外企实际税负为11%(香港为18.5%)、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2%左右、国企仍比外企高出1倍多。而且中外企业税基不同,内企计税工资定为800-1600元,后者是2006年才实施的。而外企没有计税工资概念,可以把对员工的工资、奖励及外商吃喝玩乐等一切开支计入成本,以减少所得,甚至转移利润、虚亏实盈逃避所得税。现开业投产的外企近 30万家,国税局说,有一半以上外企年年报亏损,其中2/3以上是假亏损,每年转让定价避税至少在200亿元以上;与国有企业实际税负相比较,外企每年少交税收在2000亿元左右。中国入世后,为创造平等竞争环境,中外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并轨统一,但遭到外商和部门、地方既得利益者的反对,一拖再拖,直到2007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才通过了中外企业所得税同征26%的税率。据商务部部长薄熙来3月 16日说,新的所得税法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  15%的税率,微利的中小企业享受20%的税率;对经济特区内的外企和服务业税率降为25%(《法制晚报》2007年 3月 16 日A2)税法刚通过还没实施,美国政府在 4月初提出的2007年贸易报告中,指责中国这“是政府干预的表现”。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测算,2006年国有工业资金利润率和资金利税率分别为8.36%和15.78%,外资工业分别为8.17%和12.47%,分别比国有工业(全部)低了2.3%和21%;私营企业分别为9.54%和16.16%,分别比国企高出14.1%和2.9%。从“三资”企业上报的数据看,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好于外企,资金利润率只有8.17%,比国企低了0.19%。但据世界银行2006年对中国120个城市12410家企业调查,结论是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回报率高达22%,比商业性借款年利息17%左右还高,是当今世界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地方。这与外企自报的资金利润率相差1.69倍高出13.83个百分点。可见外商在华隐瞒收入和利润之巨额。2006年外商工业企业6万多家(规模以上),拥有资金(指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之和,不是总资产)65927.55亿元,如果它的赢利率要达至 22%,那么它的利润总额应达到 14504亿元(65927.55 ×0.22),而现在上报的数字仅为5384.06亿元,瞒报了9120亿元的利润。按开发区所得税24%税率测算,偷逃所得税2188亿元。

             表 4: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种所有制经济效益比较

项目 \经济成分          全部工业  国有工业  外商工业  私营工业  国企为外企的%
资金利润率%              8.44        8.36      8.17       9.54       102.4
资金利税率%              14.96       15.78     12.47      16.16      126.5
百元业务收入纳税额(元)  1.19        2.58      0.48       0.74       537.5
百元工业增加值纳税额(元)15.87       23.15     11.11      12.52      208.4

   注:1 资金利润率:-是指每百元资金(指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之和)产生的利润额;
    2.资金利税率,是指每百元资金产生的利润和税收(包括流转税和增值税)额;
    3.百元业务收入纳税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之比;
    4.百元工业增加值纳税额,是指工业增加值与税收(包括流转税和增值税)之比。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501、509-510、513-514、529-530、538-540页。
    从每百元产品销售税(指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国有企业每百元业务收入纳税 2.58元,外商企业只有 0.48元,私营企业也只有 0.74元,国企比外企要高出4.38倍,比私企也要高出2.49倍;百元产值纳税额,国企为23.11元,外企仅为 11.11元,私营为12.52元,国企比外企高出 1.08倍,比私企也高出 84.9%。2006年全部国有工业纳税754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税收52.2%, 而规模以上外企纳税2839.5亿元(规模以下外企按2004年经济普查,总体是亏损的,至少是收不到所得税),占规模以上总税收19.6%;规模以上私营工业近  15万家,只纳税 2345.26亿元,仅占全部税收的 16.2%。国企比外企多纳税 4703.5亿元,外企纳税额仅为国企的37.6%,而不是媒体一些人估算的只多纳税500-1000亿元,比外企高出1.66倍;占总纳税的比重高出了32.6个百分点;国企比私企多纳税5197.74亿元,高出2.2倍仅为国企的31%,占税收比重高出36个百分点。这种厚外厚私薄国薄公的税收政策(据上海市80年代中期一项调查显示,在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上,国有企业开始时为6:4,后扩权让利减为4:6;集体企业约为3:7,个体和私营企业为2:8,“三资”企业为1:9),是使外商经济和私营经济兴旺发达、蓬勃发展而使国有经济、公有经济破产兼并、衰退没落的政策因素。曾给赵紫阳出谋划策要中国实施私有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改革方案的美国自由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对中国实施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表示反对,他说:“优惠这一概念的另一方面便是歧视,怎么能靠歧视本国企业而把本国企业发展上去呢?!”西方著名税务专家泰里.布朗1994年在中国讲学时也说:“中国利用减免税收吸引外资政策……充其量只是一种短期行为,……低税负优惠政策会大幅度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以投机为目的的外商一直设法利用这种优惠税制和廉价劳动力谋取最大利润。”“五年期限一到(指减免期),这些外商便将企业撤走或到别的地方重建三资企业。”上述两位专家真是一语中的。据哈佛大学华人学者说:“中国重外资轻内企的发展模式不仅效率低,而且不公平,对外资优惠实际上是以穷人的钱补贴富人。外资的繁荣是以内资企业的损失为代价的,蓬勃的外国对华直接投资帮助巩固了一种不利于本土企业发展的经济体制,从而使中国经济患上了外资依赖症”。(《主人公论坛》2006年3月 12日)但中国政府至今仍不改变让外商享有“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理由是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是不能取消的,取消了外资就不来了,那么中国现代化就没有希望了。但继续坚持这种优惠外资、私营而苛待国有集体的税收政策,将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消亡,经济完全实现私有化,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本质-“社会主义”就不复存在了。

    七.外商把绝大部分投向中国东部地区,连成地区差别扩大生产布局畸型化。

    实行让东部地区先富起来的发展战略,外资和投资及各种优惠政策都向东部倾斜。据统计,1983-2004年外资实际投向东部地区(本文仍按上个世纪的划分,东部地区包括广西、海南等12个省市区)总额达4791.1亿美元,占地区总额的87.4%,占全国总额的85.2%;其中广东一省吸收外资就达1397﹒79亿美元,占地区总额的25.5%,超过中西部19个省市区总和的1.01倍;内地只实际利用外资 693.89亿美元,仅及广东一省的 49.6%。按 2006年底外企注册登记情况汇总,东部地区办“三资”企业238712户,占登记注册总户数的86.9%;其中广东省有“三资”企业61999户,超过中西部19个省市区“三资”企业总数36151户的71.5%;占全国总户数的22.6%,比中西部合计比重还多出9.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只办“三资”企业23404户,比东部少了22万多户,仅占总户数的8.5%。西部地区更少,只有“三资”企业 12747户,仅及东部地区的 5.3%, 只占总户数的4.6%,西部10个省市区只及广东一省的20.6%。2006年外商注册资本7406亿美元,按东中西地区划分,其中东部地区有外商注册资本6425亿美元,占外商注册资本总数的86.8%,其中广东一省就拥有外商注册资本1503亿美元,超过中西部19个省市区合计980亿美元的53.4%, 占全部外商注册资本20.3%,比中西部占13.2%高出7.1个百分点。中部  9个省区有外商注册资本  714亿美元,仅占总量的9.6%,比东部少了5711亿美元;西部10个省市区有外商注册资本266亿美元,仅为东部地区4.1%,占总量3.6%,比广东一省少了16.7个百分点。
             表5:2006年中国分东、中、西地区各类经济指标比较
项目 单位 合计 东部  比重  中部 比重 西部 比重 备注
1、外企注册登记户数 户 274863 238712 86.9 23404 8.5 12747 4.6
2、外商注册资本 亿美元 7406 6425 86.8 714 9.6 266 3.6
3、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07669.1 62144.3 57.7 29089.8 27.0 16435.0 15.3 合计数为地区总和
4、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230753.34 142372.71 61.7 58473.48 25.3 29907.15 13.0
5、人均GDP 元/人 16084 28776 12617 10709
6、居民储蓄存款 亿元 161587.3 98773.5 61.1 39011.5 24.1 23244.5 14.4
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亿元 316588.96 230965.87 73.0 57971.88 18.3 27751.22 8.7
8、规模以上工业户数 户 30196 222329 73.6 54244 18.0 25388 8.4
9、布 亿米 598.55 467.83 78.2 94.04 15.7 36.68 6.1
10、纸张 万吨 6863.02 4917.19 71.6 1547.74 22.6 398.09 5.8
11、化肥 万吨 5345.05 1604.07 30.0 1935.28 36.2 1805.68 33.8
12、机床 万台 57.3 47.9 83.5 4.3 7.5 5.2 9.0
    资料来源:1.1-2项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 748页数据汇总测算;2.3项是根据该书第 188页数据测算;3、4项 根据该书第 67页数据测算;4.5项根据该书第 70页数据按算术平均数测算;5.6项根据该书第 346页数据汇总测算;6、 7-8项根据该书第508页数据汇总测算;7.9—10项根据该书第553页汇总测算;8.11-12项根据该书第554-555页汇总测算;
    注:本表所列东中西地区按上个世纪原划分法,东部地区有京、津、沪、粤、冀、辽、江、浙、闽、鲁、桂、琼12个省市区;中部地区有晋、蒙、吉、黑、皖、赣、豫、鄂、湘9个省区;西部地区有渝、云、贵、川、藏、陕、甘、青、宁、疆10个省市区。
    外商工业企业地区分布更加畸型化。2006年规模以上外商工业在东部12个省市区有55816户,创造的工业总产值90793.81 亿元,创造的工业增加值达22642.14亿元,分别占外商工业总量的91.7%、90.7%和88.6%,而内地19个省市区外商工业只占零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538页数据汇总测算)。
    国内投资也主要投向东部地区,1983-2006年,东部地区总投资年增23.4%,比同期内地高出1.3-1.6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占31个省市区总投资比重由1982年50.8%上升到1992年61.9%,2000年60.6%,2003年60.5%,再微降至2 0 0 5— 2 0 0 6年的5 9.1%和   5 7.7%,仍比19 8 2年高出    6.9个百分点。近3 0年来列全国投资前列的一直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北京、河北、辽宁等东南沿海地区。由此造成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差距扩大。东部地区GDP总和从1978年1818.3亿元增到2006年142372.7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了77.3倍,年递增16.85%;占地区总和的比重由52.5%上升到61.7%;提高了9.1个百分点;同期中部地区 GDP年增15.25%,比东部地区低 1.6个百分点,占地区比重由30.7%下降到25.3%,降低5.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同期GDP年增15.2%,比东部低了 1.65个百分点,占地区比重由16.8%下降到13%,降低3.8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2 8年来,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GDP(现价)差距扩大的情况是:中部与东部比较,1978年相对差为70.8%,绝对差为753.64亿元,到2006年相对差为143.5%,比1978年扩大了2.027倍;绝对差为83899.2亿元,比1978年扩大了111.3倍。西部与东部比较,1978年相对差为213.2%,绝对差为 1237.24亿元,到2006年,相对差为429.1%,比1978年扩大了 2.01倍,绝对差为112465.5亿元,比1978年扩大了90.9倍。2006年按GDP大小排列,列前10位的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河南、河北、上海、辽宁、四川、北京,有8个在东部。东部地区位次上升较快的省区有:福建上升11个位次(由1978年列22位,上升到2006年11位),浙江上升8个位次,广东上升5个位次,广西、北京各上升4个位次;山东上升3个位次,河北上升1个位次。上海由于开发开放浦东新区后由1990年下降到第10位回升到第7位,但仍比1978年下降3个位次,天津和辽宁各下降4个位次。列倒数后10名的除海南外(原只是广东省一个行政区,基础太差),其他全部在内地,特别在西部地区,它们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甘肃、贵州、新疆、重庆、云南和吉林。位次下降较大的有:黑龙江下降6个位次,吉林、甘肃各下降4个位次。四川(加重庆)、江西、山西各下降3个位次,安徽、湖北、湖南、云南、青海各下降2个位次,贵州、陕西各下降1个位次,但内蒙古上升7个位次,河南上升4个位次,新疆上升1个位次。从绝对差额来看,以广东与青海比较,由1978年相差10.9倍扩大到1990年20倍和2006年39.8倍(26204.5亿元:6412亿元)。广东比青海多产GDP25562.9亿元。由此还带来城乡居民收入更大的差距。以人均GDP比较(按各地方算术平均数测算),1978年东中西地区分别为687:333:309(元);到2006年分别为 28776:12617:10709(元)。中部与东部人均GDP差额由 1978年 354元扩大到2006年16159元,绝对差扩大45.6倍;相对差由1.06倍扩大到1.281倍,扩大1.21倍;西部与东部绝对差由3 7 8元扩大到18 0 6 7元,绝对差扩大4 7.8倍,相对差由1.22倍扩大到1.69倍,扩大1.39倍。人均GDP排在前10位的是: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福建、内蒙古,有9个在东部。列倒数后10位的是:贵州、甘肃、云南、安徽、广西、西藏、四川、江西、青海、宁夏,有9个在内地。从人均GDP最高与最低地区差别来看,1978年上海与贵州相差  2323元(2498:175),2006年上海与贵州 相差  51908元(57695:5787),绝对差扩大了22.35倍。又如职工平均工资1978年东中西分别为599:617:769,东部分别低于中西部 18一 170元;而 到2006年东中西分别为24707:17141:20001;东部分别中比中西部多出7566— 4706元;高出 44.1一 23.5%。其中上海比江西多出25598元(41188:15590),高出1.64倍。再如地方财政收入,19 7 8年东中西财政收入分别为 6 2 0.777:2 3 3.5 9:10 8.6 7(亿元),东部与中西部绝对差分别为387.18-512.1 亿元。到2006 年东中西财政收入分别为12004.62:3925.53:2373.42(亿元),东部与中西部绝对差分别扩大到 8079.09—9631.2亿元,绝对差分别比1978年扩大了 20.9-18.8倍。上述事实说明,实施由东到西梯度推进的发展战略,实现了让东部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同时扩大了沿海与内地、东部与中西部、特别是东部与西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差距。
    由于外商投资和优惠政策一齐投向东部沿海地区,不仅造成地区经济发展和地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而且还带来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工业地区布局的畸型化,有的倒退到解放前半殖民地性质的只在沿海沿边沿江布局生产力的依附性的结构。建国头29年,由于加大了对内地投资,包括大规模的“三线”建设,使中国生产力布局趋向均衡化,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差距大大缩小,旧中国的畸型的生产力布局得到根本改变,也为现今开发西部、振兴中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也说明了过去已建立了工业基地)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但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不仅没有继续这种转变,反而急剧地扩大了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差距,也使工业生产力布局倒退到旧中国畸型结构上去。如工业地区布局,由解放初沿海与内地大体为7:3,到1978年变为6:4,而到2006年按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测算东部沿海地区却占73%(东部12个省市区工业总产值总和为230965.8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6588.96亿元的73%。——详见《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508页),即8:2,倒退到旧中国畸型布局上去了。工业企业数(改革前为乡以上,现为规模以上,口径基本一致),内地由1952年占49.7%上升到1978年56.4%,2606年下降到仅占26.4%(见上表),比1952年比重还低23.3个百分点。是否倒退到旧中国最严重依赖外资的时期?工业总产值由30.6%上升到39.1%,而2006年却倒退到仅占27%, 比1952年还低3.60个百分点,是否倒退到旧中国的生产力布局的程度呢?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地区布局来看,金属切削机床,内地从1952年占8%上升到1978年占35.3%,2006年下降到只占16.5%,比1978年降低18.8个百分点;纸张从30.2%上升至43.2%,2006年下降为28.4%,比1952年还低1.8个百分点;布从18.4%上升到40.7%,2006年降为21.8%,比1978年低 了18.9个百分点;粗钢从8%上升到38.2%,2006年降为34.9%;比1978年降低了3.3个百分点。建国头29年将新产品、新技术几乎都放在内地,而改革开放后却迷信“地缘经济”,将高新技术和产品几乎全部放在沿海特区和对外开放城市,这也是地区生产力布局畸型化的重要原因。这种畸形布局,很不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一旦发生战争将损失惨重。而且一旦形成,将很难在短时期内扭转,决不是仅靠几句口号就可以改变的。这也是对外发展战略在布局上的失误。

    八.外商控制中国产业、行业、产品和占领中国市场越来越严重。

    据《经济参考报》》2005年6月4日一文说,中国每个对外开放产业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在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已控制了21个产业,占75%,如玻璃行业五大龙头企业到1995年已全部与外商合资后被兼并控股。啤酒行业,60多家大中型企业在上个世纪只剩下青岛和燕京两个民族品牌,其余全部与外商合资后被兼并,但到2006年,包括青岛和燕京在内,全国五大啤酒厂全部引进外资或与外商办合资企业。电梯行业,最大的五家均为外商控股,占全国产量  8 0%以上。包括北京的“熊猫”、广州的“菊花”、四川的“双猫”及“沙市日化,等全国八大年产8万吨以上的洗衣粉生产厂家被美国的“宝洁”、德国的“汉高”、英国的“利华”,日本的“花王”等四大国际民用洗涤剂公司收购,原有的品牌全部消失。代之而来的是“奥妙”、“碧浪”、“汰渍” 等外国品牌。美国“宝洁”公司在华办了10家分公司,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外其余9家是独资公司。“欧莱雅”只用50天时间就整合了中国护肤品牌“小护士”。包括北京的“北冰洋”、沈阳的“八王寺”、广州的“亚洲”和“强力”、武汉的“大桥”、天津的“山海关”和四川新兴起的“天府可乐”等全国七大著名饮料,被美国的“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先后收购,叫“水淹七军”,现今两乐风靡全国,1992年12亿多人平均就喝了2罐“可口可乐”。胶卷,到2003年10月包括“乐凯”在内的七家感光材料厂全部被美国“柯达”公司仅用13亿美元就全部收购完毕,“乐凯”被收购后经营利润和市场份额都在大幅度下降,至今已无声息。全国最著名的食品“双汇”香肠公司已于 2006年4月 29日和 5月 6日被由美国高盛公司控股(占51%)的香港罗特克斯公司全额收购。法国朋SEB公司于 2006年 8月 14日收购了国内家用炊具龙头企业一占国内市场一半以上份额的“苏泊尔”公司61%的股权。
  “南孚”碱性电池,产销量1999年列世界第5位;增速列第一。1999年在地方政府“做大做强”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要求下,南孚与美国摩根斯坦利财团、荷兰国家银行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合资组建了‘中国电池公司”,中方数家电池厂拥有51%股权,外方占 49%。后中方 3家电池厂经营不善,被摩根斯坦利收购直到拥有公司72%的股权。2003年摩根斯坦利财团改变原定海外上市计划,转手以1亿美元的价格将它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南孚的老对手美国吉利公司。南孚被吉利控股后,南孚被迫退出海外市场,以避免在海外与吉利发生冲突,如今南孚有一半以上生产线闲置。中国最大的五家电梯厂均被美国“奥的斯”、日本“三菱”和瑞士“迅达”三家大公司控股;主导产品均为外国品牌,其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占市场销量的75%以上。医药行业到1995年已办“三资”企业1500多家,其中制药厂达600多家,比较有名气的是陕西与比利时合资的“西安杨森”(外方占股52%),1994年已能生产“洋药”2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7﹒2亿元。还有“中美天津史克”(外方占股5 5%)和“重庆华瑞”(外方占股8 8%)等12家大型医药企业,1994年在华销售额达37.3亿元。全国14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包括“哈药”、‘华北制药”在内有13家被外商控股。灯泡,上海、广州几家国有骨干厂分别与荷兰飞利浦、美国通用电器、德国奥斯兰等跨国公司合资,外方占股 6 0%。橡胶行业,全国骨干厂几乎都与外商合资,而且被外商控股,香港中策公司接受一破产公司后就转而收购杭州、银川两大国有橡胶厂。轮胎行业,全国59家定点企业中,其中10最大的行业骨干厂被外商控股。造纸厂,六大外企在华独领风骚。制鞋行业,台商说,中国出口鞋有 7 0%以上是台商生产的。电冰箱,仅引进意大利阿里斯顿生产线就达 9条,后又与外商合资由外商控股,只剩下“容声”、“海尔”两个品牌,但本身或海外上市或与外商办合资企业。洗衣机厂荣事达等合资企业,占生产和销售一半以上。空调机,日美厂商抢滩登陆较多,广东科隆老总利用欺诈手段大量收购国有资产,被香港郎咸平告发。彩电,引进装配线166条,各地也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又纷纷与外商合资。1995年18家定点厂有11家与外商合资,到1996年合资企业已达44家,占定点厂80%,加上走私进口货已占销量60%。照相机厂主要被日本美能达、香港宝源、韩国“三星”等外国品牌控制,合资和走私货占市场销量的85%以上。自行车,原15大品牌被外商控股的有8家,包括上海永久、凤凰、江苏金狮等。到 1995年已办合资厂 700多家,其中整车厂 50多家,产量占全国2/3。摩托车,主要被日本“本田”、泰国“正大”等公司控股占生产量 80%左右。方便面,基本上被台湾“康师傅”、“统一”等厂商控制和垄断。(以上均引自孙学文著《“三资”企业大透视》一书第 190-209页)。
    关于外商控制中国行业和产业情况。目前世界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已有480多家在华投资办企业。据权威人士指出,早在1995年外商已对中国“橡胶、轮胎、啤酒、造纸、洗涤用品、碳酸饮料、医药、电梯、机床、彩管、灯泡、集装箱、录像机、光纤光缆、移动电话、程控交换机、计算机、微电机、电子元件、轿车”等20多个行业或产品形成了“控制”局面。如电子工业五大行业中,有四大行业外企占据绝对优势。其中通信设备占62﹒5%、 计算机占72.7%、 电子元件占56.7%、日用电器占68.6%。绝大多数二级行业外企几乎一统天下。如集成电路占91.3%、计算机外部设备占85.7%、通信终端设备占75.7%、收音机、录音机占 77,5%。 跨国公司已经垄断了中国电子工业。(〈〈经济导报〉〉1998年5月20日)半导体,19家海外大公司已在华办“三资”企业 15家,总投资 9.42亿美元,外方控股81%。 计算机芯片,美国英特尔生产“奔腾”处理器,中国85%计算机都使用它,美国IBM、苹果、摩托罗拉也在华生产芯片。手机,主要被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和瑞士爱立信等跨国公司控制。电脑,外企控制中国市场 8 0%销量,美康柏、AST占市场销量第一第二位,中国联想 9 0年代只占市场销量的 8%。 汽车行业,全球最大的11家跨国汽车巨头和5 0家汽配公司全部在华投资设店,控制了中国支柱产业-汽车工业。基本上被日本本田、铃木、丰田、富士重工,德国大众、奔驰,法国标志、雪铁龙、雷诺,美国福特、通用、克莱斯勒,意大利菲亚特,瑞典沃尔沃,韩国大宇、现代等汽车厂所控制,20多家外国厂家到1995年在华建立了353家外企。十大汽车厂都与外国大厂办了合资汽车厂或生产零部件。现在凡是生产轿车的,都是从国外引进技术,从进口散件组装到合资生产。原“上海”、“红旗”中华品牌不见踪影。一汽在“奥迪”国产化基础上造出了 3万辆“红旗”轿车。据业内人士叹道,到 1995年国产轿车已“全军覆没”,现在连自行设计的梦都不敢做了。又如曾被称为合资汽车公司榜样的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和法国标志在二汽设立的神龙公司,2007年9月美国通用和法国标志雪铁龙宣布,将在合资厂外设立独资的研发中心,使中方想通过合资获得核心技术的愿望落空。又如彩管工业,到1996年生产彩管企业共有15家;其中14家是外商投资企业,只有1家是国家投资6亿元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陕西咸阳“彩虹”电子集团。外资厂咄咄逼人,“彩虹”在苦苦挣扎。纺织行业,到1995年已办“三资”企业10690户,实际投资462亿元,外企工业产值已占24%,出口占28%。 化工行业,主要被美国杜邦,法国拜尔和巴斯夫等跨国公司控制,到1995年已办“三资’企业1059家。冶金工业,原只办了一些中小型合资企业。最近全球最大的“米塔尔”和“阿塞洛”两家钢铁公司开始实施并购计划:米塔尔2005年7月以26亿元收购华菱钢管37%的股份;阿塞洛于2006年2月以2 0.8 6亿元收购莱钢 3 8.41%的股份,并有并购包钢、昆钢的计划。水泥工业,2006年1月,摩根士丹利旗下的添惠亚洲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收购了中国“海螺”集团10.51%和3.82%的股权。3月初,世界第二大水泥公司-瑞士豪西蒙公司宣布,以1.25亿美元接下“华新”水泥为其定向增发的1.6亿股票,如若审批通过,豪西蒙在华新水泥的股权将由原来的 26.1%增至 50.3%;4月 18日,世界水泥业老大拉法基公司一举收购了贵州 3家大型水泥厂,它还控制了四川“双马”89﹒72%的股权。中国五大水泥企业,除了浙江“三狮”外,其他4家均被外商并购。
    据统计2004-2006年,在39个工业主要行业中,外商在行业中户数不多,但都成为行业中龙头老大,都是销售冠军或赢利大户。在实现利润或营业收入中占有30%以上比重的行业有23个,即在中国工业行业中有优势地位的占59%。2005年外企在供水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业,全行业亏损1.46亿元和1.2亿元的情况下,外企却有上亿元的赢利。2006年按赢利高低排列是: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设备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塑料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制品业,印刷业,服装及鞋帽业,燃气生产供应业,造纸业,化纤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橡胶制造业等2 3个行业。赢利水平占行业3 0%以上。
    上述行业和产业被外商,特别是被跨国公司控制和垄断情况是: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占有中国手机市场的 7 0% ,法国米其林占有子午线轮胎市场的 7 0%;美国“柯达”全额收购了中国感光材料行业;占中国胶卷市场将近一半的份额,另一半被日本“富士”等外国产品占领;美国思科占有网络设备行业市场的 60%。早在 1995年,据中国企业管理协会调查,进口品牌和合资品牌占中国销售市场在60%以上的产品有:彩电、电冰箱、电冰柜、空调机、组合音响、电话机、电脑、微波炉、自行车(特别是山地车、跑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洗发精(占64.5%)、香皂(占87.1%)、洗衣粉、美容化妆品、卫生巾、西服、衬衫、羊绒衫、羽绒服、牛仔服、皮鞋、方便面(占9 0.2%)、奶粉、可乐和汽水(占7 0.4%)、乳饮料、啤酒、胶卷、手表、充电电池、高档眼镜、席梦思床垫等几百种商品和上万种规格。据《经济参考报》1996年8月 12日报道,洋货在中国市场占有率:摄录机占99%、传真机占98%、移动电话占80%、计算机占75%,化妆品75%,洗发用品占75%、”轿车占70%、机床占63%、碱性电池占97%、集成电路占91.4%、程控交换机占70%、卫星通讯市场占90%、胶卷仅富士、柯达就占89.9%等。时间又过去了十多年,随着外商增资扩股,大肆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大办独资和控股企业,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进一步控制中国制造业,有全面收购中国机械装备工业的企图,并有全面主宰中国商品市场的危险。
    在建筑行业,参与2006年行业登记注册的外商建筑企业有849个,仅占全国总户数的1.4%;从业人员17万,占0.5 9%;有实收资本13 2.7 6亿元,占总资本 1.5%;总资产 535.8亿元,占行业总资产 1.5%;全年总收入 559.97亿元,占行业总收入1.4%;创造的建筑业总产值515.39亿元,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2%。但外企纳税15.05亿元,仅占行业纳税总额的1.07%,实现利润28.99亿元,却占行业总利润的2.4 3%,比其纳税、户数、资本、资产和总收入的比重要高出1倍多。工程结算利润51.05亿元,占行业总利润的1.8%。外商在建筑行业户数虽不多,但其产值利润率、产值利税率都高于内资企业,因此外企大多数都成为建筑行业赢利大户。表6说明,在建筑行业同样存在税收的不平等,国有企业户均赢利 317.9万元,而外商独资企业户均赢利却高达 1164.7 万元,是国企的3.664倍,或国企仅为外商独资企业的 27.3%,但国企户均纳税却高达 582.8万元,是其利润额的183.3%,即纳税比利润额高出8 3.3% ;而外商独资企业户均纳税仅为 239.2万元,是其利润额的 20.5%,比国有企业户均纳税少了 343.6万元,国企比独资纳税额高出1.44倍。
                   表6:建筑行业户均赢利和户均纳税额比较
类型 单位 全国合计 内资企业  国有 外资企业 独资 内企为外企的% 国企为外商独资的%
企业单位数 个 60166 59317 5555 849 153 6986.7 3630.7
利润总额 亿元 1193.07 1164.09 176.58 28.99 17.82 4015.5 990.9
税金总额 亿元 1401.49 1386.42 323.77 15.05 3.66 9212.1 8946.2
户均赢利 万元 198.3 196.2 317.9 341.5 1164.7 57.5 27.3
户均纳税 万元 232.9 233.7 582.8 177.3 239.2 131.8 243.6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2007》第 570-571页数据测算。
    如此税收不平等,是使外企和私企兴旺发达,使国企和集体企业衰退和没落的政策原因。继续这种“特色”的“国策”,将使一种所有制消亡而使另一种所有制称霸。
    在投资领域,利用外资已经成为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据统计1981—2006年利用外资用于投资的资金达到37067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总投资的5.8%,其中1996年达到11.8%,如果再加上27.5万家“三资”企业自筹部分,那么利用外资的比重还得上升。如2006年外企自筹投资达10858.2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9.9%,在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渐成为国内外投资商追逐的热点。2006年房地产总投资达24524.4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22.3%,除了制造业投资外列第二位投资行业。2006年外商在城镇投资于房地产业达2562.2亿元,仅次于外商对制造业投资而列第二位(占外商对城镇总投资9925.3亿元的25.8%),占全国城镇房地产总投资的 11.9%。 2006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房地产企业有14438个,户数除了批零商业外在第三产业列第二位,但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外方出资额都大大超过批零商业,分别为2271亿美元、1134亿美元和920亿美元,分别占“三资”企业总量的  13.3%、12.0%和12.4%,外商在房地产业占股81.1%, 即外商房地产企业绝大多数是独资或控股企业。(详见《中国统计年鉴2007》第208-209页、747页)另据行业统计,2006年有外商房地产开发企业5442户,比1997年增加558户,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58710户的9.3%,如果按注册登记户数测算则为 24.6%;从业人员 15.88万人,比 1997年增加 54482人,占全国该行业总数的 9.9%。全国近5.9万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年经营收入达18046.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669.9亿元。由于没有经济成份的统计分类,据估算,外资房地产企业至少占全行业的15%,那么2006年外资房地产企业实现全年经营收入在27070亿元,实现利润在250.5亿元。胡润发布的2007年中国富豪榜前十名中,有4位是房地产大王,有2位是兼做房地产的。其中首富是“碧桂园”的新老总杨惠妍,她的财富从上年的12亿元猛增到1300亿元(福布斯称她拥有162亿美元),一年财富就增长了107.3倍,创造了古今中外增长率最高的记录。在全国土地开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碧桂园却囤地 4500万平方米(合45平方公里),成为当今中国最大的“地主”。那么比本土企业经济、技术、设备等占优势,又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定获取了更大的收入和利润。
    在批零商业,开始办外资企业时还要求有外销的比例,但同时有“以市场换技术”的说法,后来没有技术也让出市场,入世时承诺开放包括批零商业在内一切第三产业。据2006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在华办批零商业有15786户,列外商在华办第三产业户数最多的行业。投资总额378亿美元,注册资本223亿美元,其中外商出资181亿美元,外商控股81.2%。2006年外商投资于批零商业的资金97.3亿元占城镇批零行业总投资的5.1%。另据行业统计,在规模以上批零行业中,有外资企业法人单位  15 6 2个,占该行业法人单位总数的3%;商业活动单位4556个占总量的 4.5%;从业人员 42.298万人,占 7.8%;有资产 3472亿元,占总资产8.4%;销售总额达9014.6亿元,占总销售额的8.2%;其中零售总额2218.5亿元,占总零售额的 9.6%; 批零业务收入 7613.5亿元,占总收入的 7.9%;全部外资商业全年纳流转税8.2亿元,仅占该行业纳税总额的1.1%;实现利润1025.9亿元,占该行业总赢利的15.2%。外资商业单位经济效益好于内资企业,但百元收入纳税额却最低。如每个法人单位创收入,外企为4.8742亿元,不仅高于国有商业3.1688亿元,而且大大高于私营企业的0.8922亿元和集体商业0.5077亿元的水平。外企人均创纯利润 24.2541万元,仅低于国企48.2839万元,但大大高于私企的 81079元和集体的 37853元的水平。百元收入纳税额,外企为 0.11元,低于国企 0.18元、集体 0.29元和私企 0.16元。有报道说,在流通领域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高达  8 0%以上,占有绝对优势。截至2006年底,超市(连锁零售业)具体情况是:外资超市门店数7694个,占全国超市门店总数的 6.2%; 外资超市营业面积 1089.9万平方米,占营业总面积的 11.4%;外资超市从业人员 33万人,占全国超市总从业人员的 18.7%;外资超市全年销售额达2069.9亿元,占全国超市总销售额的13.3%;其中零售额为1887.4亿元,占全国超市总零售额的17.2%。外企超市单位效益一般好于内资企业。如每个门店零售额,外企为2453.1万元比国企的815万元、集体企业472万元和私营企业567.5万元要高出2-4.2倍;人均销售额,外企为62.7万元,比国企151.08万元要低但比集体企业26.6万元和私营企业的44.5万元要高出40.96—135.7%。据报道,被称为全球零售业的“巨无霸”的美国沃尔玛,从1996年8月在深圳开设了在华第一家沃尔玛购物广场以来,至2006年7月,已在中国 30个城市开设了 60家超市,员工达 3万多人。目前首都北京,全球零售业巨头,包括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宜家、百安居、迪亚天天等都进来开市设店,每天有成千上万人前去购物。这些零售业巨头都在中国迅速扩张,大有全面占领中国市场的企图。超市的经营方式也带动了中国内资企业办超市的积极性,在北京就有华联、亿客隆、物美、美廉美、顺天府等超市与外资超市相抗衡,但规模、营业面积、商业品种都大大低于外企。外资超市也存在串联涨价、销售过期食品、劣质商品等问题以及对员工工资多年不增加、加班费不发或少发等问题。据新华社记者马建国报道,英国政府正在制定一系列遏制超市扩张的政策措施。一是拒绝超市延长周日营业时间;二是限制超市在市郊增开分店。与流行的观点认为连锁超市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大势所趋相反,英国政府包括英国竞争委员会的人在内认为,连锁趄市破坏了传统销售文化,使中小零售商店遭到毁灭性打击,不利于安排就业。大型连锁超市,造成不公平竞争和垄断局面。连锁超市扩张范围越大,零售行业的准入门槛就越高。这就不利于个人就业,不利于居民就近消费。(详见《北京参考》 2 006年7月19日第8版)由于中国有13亿多人口的广大市场,加上内资也在办超市,因此中国商业零售业至今尚未被世界零售巨头完全控制和垄断,但存在着这种危险性。英国政府的政策措施,是否值得中国政府反思和借鉴呢?!
    在餐饮业,截至 2006年底,有外资企业法人单位886个,占规模以上餐饮业法人单位总数的7.5%;有活动单位4556个,占总数的23.3%;从业人员33万人;占总人数22.1%;有总资产293.3亿元,占行业总资产21.9%;餐饮业收入402﹒8亿元,占总收入27.5%;纳流转税20.2亿元,占行业纳税总额的26%;实现利润202﹒5亿元,占行业总利润34.2%。外企在餐饮业的比重明显高于在零售商业的比重。外企在餐饮业的经营效益大大高于内资企业。如每个法人单位创收,外资企业为 4546.3万元,比国有企业 905.5万元、集体企业 606.7万元和私营企业 925.1万元要高出 3.91-6.49倍;平均每人创利润,外资企业为 61387元,比国有企业 27888元、集体企业 33011元和私营企业 32966元要高出 85.9%-12 0.1%。外资在连锁餐饮业更具有巨大优势。即风靡全球的美国快餐巨头一麦当劳、肯德基,仅在首都北京就布满大街各大商厦。2006年有外资连锁餐饮业门店 4456家,占全国连锁门店总数的 39.2%;外企营业面积206.1万平方米,占总营业面积35%;从业人员 27.2万人,占总人数 48.8%;全年餐费收入 315.6亿元占总餐费收入 58%。外企经营效益也好于内资企业。如每门店创餐费收入,外企为 708.3万元,比国有企业 113.9万元、集体企业 60万元、混合企业 410.6万元和私营企业 330.6万元要高出 72.5%-10.8倍;人均创餐费收入:外企为11.6万元,仅比国企13.8万元略低,而高于私营企业 7.35万元和混合企业 9.5万元的水平。这种被英国王子查尔斯称为垃圾食品、建议封杀的麦当劳、肯德基(于 2007年 2月 27日在阿联酋说的,引自《京华时报》2007年 3月  1日 A21),却在中国受到亿万人、特别是青少年的青睐。
    在金融业,这个被世人认为是现代国家国民经济大动脉和神经中枢的行业,中国也毫无例外的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截至 2006年底,外商在华办金融企业 182家,投资59亿美元,注册资本50亿美元,其中外商出资30亿美元,外商控股占60%。据报道,到2006年6月底,外国银行已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71家,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3家,设立合资证券公司7家,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已遍布中国几十个大中城市。中国国有四大商行除农行外,中国、建设、工商等三行都先后引进美国银行、淡马锡、美国高盛集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工行还委托美林、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为其上市承销商。三家国有大银行都采取极不规范的手法迅速剥离不良贷款和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然后匆忙在海外上市。三行改行股份制,上市虽筹得了股金,扩大了营业资本,但也带来了隐患和金融风险。按入世承诺,中国在2007年全面放开银行业。首都北京在上半年已批准8家银行在京设立自负盈亏的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据报道,截至2007年上半年已有25家外资银行投资入股近20家中国大中小商业银行。汇率从统一逐渐走向浮动;外汇管制逐渐松绑,出口换汇额加大,各种基金可以自由炒汇;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在外贸、商业领域早就实现,在资本市场上正在实现。有识人士惊呼:“狼真来了”。针对上述金融业对外全面开放,业内人士指出:一是国有商业大银行都要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那就意味着中国人只能当配角、跑龙套,放弃主宰中国经济命脉的责任,这是中国人民族自卑的表现。外国战略投资者虽占股不高,但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而且中方必须十分珍重外方的意见。这样一旦出现坏账增多、挤兑风潮、汇市和股市危机,外方战略投资者是维护中方利益还是维护资本私利?按照经济人假设,资本的本性是追逐最大的私利,外国战略投资者同样不是趁火打劫就是落井下石。二是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不仅使储蓄率高的中国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进行资金配置的主要储蓄抽取地,而且使我境内非法收入有了安全的避风港和外逃通道。三是放弃外汇管制政策将使腐败和商业贿赂产生的非法收入形成资本外逃不可阻挡的洪流,尤其是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为非法收入提供了安全岛和外逃通道。加上美欧等国至今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再大的贪官只要逃到国外就可免去一死。这样将使资本外逃原已高达4000亿美元的财富流失迅速增加。四是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汇市、股市的期货交易,银行业(包括人民币业务)对外资的全面开放,特别是资本市场上的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汇率浮动。国际金融投机资本就可利用股市和汇市期货恶意冲击,从而在短期内卷走我国大量外汇财富,就如1997年亚洲那样引发全面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外资银行还会在我国遭受重大经济灾难后全面控制我国金融和经济命脉。上述意见值得中国政府认真思考,慎重决策。

    九、外商在华重现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性。

    中国招商引资,兴办“三资”企业,其中一个目的是安排就业。据统计截至2606年底,仅在城镇外企就业就达 1407万人,占职工总数12.6%,占城镇就业的5%;加上在农村特别是乡镇企业中办的外企,据推算雇工总人数达2800多万人,约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3.7%。(仅从上述分行业从业人数:规模以上工业就业 1118.1万人,建筑业 17万人,商业 102万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15.9万人,合计就达2253万人。加上规模以下和其他产业和行业就业人数,肯定在2800多万人以上。)就就业这一个目标来看,成绩很大。但是在“三资”企业暴露出来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例却是触目惊心的。一是违反劳动法规,危害职工生命安全。不少外企漠视安全生产,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只顾赚钱发财;不少外商将劳动强度大、高污染的淘汰产业转移到内地,严重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珠海市 1994年对 7家“三资”企业抽查,其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国家标准8-10倍。辽宁省1995年下半年对沈阳、大连、营口三市 386家外企调查,工人“职业病”日益严重,有 27.1%的职工每天接触各种危害物质(矽尘、石棉尘、棉尘、金属尘等)。大连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4起,4 9人中毒。一日本独资公司,使 1511人同时遭受EB病毒感染。福建一台商办“海惠农”农药公司,生产农药不经报批和产品检验就投产,也没有保护措施,造成工人中毒6人,死亡3人。一些人很欣赏外商的严格管理,到处推广所谓“封闭式生产”,即将车间、仓库、食堂、宿舍合为一体,平日厂门紧锁,门窗都用钢条封死,一旦发生火灾,老板到外面吃喝玩乐去了,工人却难以逃生。1993年广东东莞一外商制衣厂失火,72名打工妹因无力撞开厂方锁死的大门,全部被活活烧死。同年11月 19日(又称“1119特大火灾”),深圳致丽工艺玩具厂(港商独资)因供电线路引起火灾,由于门窗被铁条封死,无法逃生烧死84人,重伤22人,有42人体无完肤。福州马尾“高福”公司,又一场烈火,使61名豆蔻年华的打工妹葬身火海。1994年6月 1日广东江门“增兆”鞋厂(台商独资)大火,烧死17人,伤27人;6月16日珠海前山纺织城(中港合资)大火,死93人,伤156人。同月,深圳市一港商将职工安排在未竣工验收的房屋里(这是深圳当时推广的“三边”经验,上层在施工,下层就安排营业或住宿),结果房塌使46名职工被活活压死,100多人受伤,而老板却逃跑了。不久深圳一皮革厂也是把大门窗户封死,活活烧死6名工人。据公安部、劳动部统计,1994年上半年外企发生火灾14起,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广东省办 “三资”企业最多,从1990年以来到1994年,火灾损失每年递增80%, 连续四年居全国之首。上述重大事故,既没有追究一名外商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引起外商老板的消防安全意识。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外商老板拒绝给伤亡工人补偿。厦门一家有400人的外商独资企业,因机器没有防护设施,开业4年,就有40名职工手指致残,其中有两兄弟都把手指轧断,但该外商老板拒绝给予赔偿,并反问:“你们拿出断指工伤赔偿的法律来,拿不出法律条文,赔偿免谈。”河北某地一外资企业的工人因工致残,就被开除,连工伤后的医疗费、工资和赔偿费都不支付。等到告到法院,该外商却携款逃跑了。广东南海沙头镇一合资企业女工被机器击死,外方老板却说:“死一个女工算什么,若要花5万元处理后事,我宁可花 10万元疏通关系打官司”。由于怕影响“招商引资大局”,媒体特别是大报很少报道上述重大事件。但是一些有正义感的记者,特别是小报记者却敢于报道。如《北京青年报》2006年7月 8日报道说,7月 3日在福州马尾台商办的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因车间气温高达 40-50℃中暑而死在车间里。记者追寻得出,福州夏天气温在沿海一直是最高的,老板为了节省开支,赚取最大利润,不为工人提供任何劳保用品;也没有任何通风、防暑降温措施;死者上班时就觉得头晕浑身无力要求请假休息,工头不准,结果热死在车间。这简直是谋财害命,外商老板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野蛮管理,当代中国的“包身工”。据调查,在一些港、台、韩商办的中小型企业,采取收取雇工身份证、边防证、临时居住证和收取抵押金等办法,强迫工人在恶劣的条件下当包身工。外方老板管理方式野蛮粗暴,甚至体罚、打骂、侮辱职工,严重地侵犯了雇工的人身权利。上海奥利斯化妆品公司老板,因怀疑聘任的质检干部举报了其产品质量问题及平时对质量卡得太严,1995年12月 19日晚指使人以拳脚相加,一直折腾到深夜1点多,使其多处软组织挫伤,并被解雇。扣押身份证和收取抵押金等是强迫工人当包身工的办法,在特区和沿海地区相当普遍。最为典型的是轰动全国的宁波三星仪表厂(韩商办)陈氏姐妹劳动争议案。1993年1月发工资时,厂方宣布每个职工交押金500元,并直接从上两个月工资中扣除,陈氏姐妹被扣700元(因其中一人两个月工资不足300元),尚欠300元。到3月发薪日,厂方拿出打印好的“协议”,要求职工签字,规定,职工保证工作满五年,未经厂方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要赔偿厂方5000元。并声言:“如果不签名工资就不发。”工人怕拿不到两个月的工资,被迫在“协议”上签名。不久厂方又宣布:抵押金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并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人工资仍不足,只好把俩人全部工资扣除,又打了一张 300元的欠条。到了 4月中旬,厂方又传出把抵押金提高到 2000元的说法。陈氏姐妹感到绝望,干了半年多,连生活费都没有拿到,还欠了厂方 600元,于是于 4月 17日向厂方递交了辞职报告,被厂长拒绝,当天俩人离厂。后韩方老板告到法院,不仅不退还抵押金1400元,还要求俩姐妹分别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所在的县法院和宁波市法院居然判决俩姐妹违约,各支付厂方5000元违约金。这一案件媒体曝光后引起群情激愤。后在全国总工会的全力调解下,花了三年多时间才使劳资双方达成了协议:厂方放弃对姐妹俩的“赔偿”要求,归还被扣押金及应得劳动报酬 2400元,终于讨回了公道。但留给法律判决和政策的思考却是很多。(《人民日报》1996年12月11 日)。又如珠海瑞进电子公司,1995年3月7日下午3点,韩国女老板因10分钟休息时间工人未排队走出车间(厂规)或有人趴在桌上睡觉而暴跳如雷,大吼道:“拉长(组长)举手!工人跪下!”当场有100多名工人因迫于淫威而屈膝跪下,十几名工人拒不下跪而被炒了鲍鱼。据工人反映,从3月 6日 8点开始,老板让工人连续工作24.5个小时,中间只让睡了 5个小时,所以趁休息时间小憩。修理班工人竟连续加了四个班的通宵。据反映,这位韩国女老板制定制裁工人的厂规多达 20余条,如掉一个胶袋在地下罚款 50元;迟到1分钟罚款10元,请一天假扣300元工资等。据报道,这位韩国女老板从1996年6月起就不再给中国工人发工资,拖欠工资达近百万元以及债务数千万元,在转移大部分设备和材料后已于11月份杳无踪影,而留下的旧设备仅值60万左右。又演出了一出欺诈丑剧。又如福建永淇鞋业公司,对拿了2双鞋的女工于某捆绑、抽打,把鞋子挂在她脖子上示众。之后又将她与狼狗关在同一个笼子里。上海日航龙柏饭店的日方工头,因失窃指使人对两名无辜的中国女员工非法进行裸体搜查;上海鸿翔百货公司港方工头任意搜查员工更衣箱,更为违法的是,他怀疑一位女清洁工“违纪”,便指使人当众殴打,随后又强行将女工塞入汽车驶往住处翻箱倒柜,并未搜出想象中的“贵重之物”,随即将其“押”回公司非法审讯拘留达24个小时,后又将该女工除名。对这些无法无天、横行霸道、触犯法律的事例没有一件得到处理,一切都因为要照顾“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大局”。据上海妇女心理咨询热线1995年3月披露,在合资企业半数女秘书都遭受外商老板的性骚扰。天津韩国酒楼的总经理赵炳焕(韩国人)以谈工作为名对1名16岁的少女实施暴力强奸。上述例证让人回想起旧中国工人没有人格尊严的黑暗,比起日本电影“野麦岭”所反映的包身工更加悲惨。
    三是超经济剥削,资本原始积累在当代中国的再现。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任意加班加点使工人没有休息日以及加强劳动强度,实行“泰勒”制,让工人象机器一样日夜为资本家拼命干活,而同时又压低工资,克扣和拖欠工资,少付或不付报酬,这是19世纪资本原始积累通用的“诀窍”和惯用手法。不想在20世纪末期,中国大办“三资”企业却又重演了这种最不人道的资本原始积累办法。据前年出版的《珠江农民调查》一文透露,到珠江三角洲打工的上千万农民工,“发生过工伤的占52.8%,每天工作超过8 小时时的占66.3%,工作最长的达16小时,每天工作12个小时的占25.6%”,“超过七成的没有任何休息日”,说明连西方资产阶级都予以法律保障的8小时工作制在当代中国的外国老板和私营企业主也不实行。有人说,工人当牛做马,但能多拿一点工资也就忍受了。人们都以为到经济特区可以多拿工资,到沿海开放城市作工可以发大财,能到“三资”企业打工是向往的美事。可实际上并非都是如此。据1994年对广东3个特区(深圳、珠海、汕头)75家外企调查,工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41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 55%,其中有 27户企业(占总数 36%)月工资在 200元以下,最低的仅140元。厦门特区一外资企业工人平均工资105元,比厦门市规定的最低工资低47%, 又如中日合资钟表公司,日方老板规定人班劳动定额4000件,而在日本仅为 2 5 0 0件,定额超出日本工人6 0%的工作量,可是给中国员工的工资不到日本工人的百分之几。从查中国统计年鉴历年统计数字,广东省外企员工平均工资一直列全国各省市区前5名,似乎平均工资并不低,问题在于这里盛行管理层搞“承包”,老板和管理层‘拿大头”、“得高薪”,而打工者只能“得小头”、“拿低薪”。这也是进入 21世纪以来,珠江三角洲每年缺劳力几十万到几百万的原因之一。据 1994年全国劳动用工大检查中发现,有一半以上职工未与外企签订劳动合同,在少数已签劳动合同中,权利不对等,只约束劳动者,却没有规定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人称是“不平等条约”。上海某大饭店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竟有中英文两种不同内容的版本,以便随时“对付员工”。据对广东、福建等15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仅外企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一项就达33569.8万元,遭克扣拖欠职工总数达50.27万人。深圳特区外企仅1992年就拖欠工人工资 320多万元。充分暴露了资本唯利是图的本性。更多的“三资”企业是不给职工上失业保险、报销医疗费、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据 1995年下半年调查,广东、福建两地外企从业人员有8 0%没有社会保险。据重庆市1994年上半年调查,在 10 0 0多家外企中,只有12%的企业为其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据有作者揭露深圳特区外企用工诀窍:采用小时工、周工、月工、短期工、最长的是一年一换的临时工”,然后来年有需要再续一年的“临时工”。这样就省去了医疗费和一切社会保险费。海口市发现有的外企与工人签订“发生工伤事故致残致死概由工人自负”的合同。某市一家外企与职工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医疗费自负,工伤事故自负,死亡自负。”这类生死合同和不给死亡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等行为,比起资本主义19世纪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还要残忍和没有人性。
    四是阻挠在外企中建立工会和党团组织,外商老板为所欲为。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荣誉,为维护中国工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三资”企业成立党、团和工会组织。这些正当的要求或因为政策不明、法律忽略,受到多数外商老板的抵制和阻挠,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和官员也怕吓走“财神爷”,而迁就和默许。一些外商极力阻挠建立工会,已建立的工会也百般破坏和禁止活动。据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1993年底,在全国已开业投产的逾8万家外企中,已建立工会组织的8千多个,仅占1/10。美国国会和政府还通过议案,禁止在华美资企业中成立共产党组织,不准共产党在其企业里活动和进行“政治灌输”。据上海市1995年上半年调查,那些闻名世界、财大气粗的外商都拒绝成立工会。像“希尔顿”、“上海商城”、“波特曼”大酒店等约占2 0%的“钉子户”更成为组建工会的难点。据调查在一些外企里,外商老板用‘福利会”、“俱乐部”、“高级员工委员会”等组织来替代和排斥工会。不少外国老板以工资、福利相威胁,声称“要建工会就不加工资,要加工资就不能建工会”。据报道,江苏淮阴市中港合资的“淮海大酒店”职工为抗议外商老板(香港康美公司)不许成立工会和党组织,于1995年1月27日,在酒店门口贴起了这样的大字报:“克扣工资情理不通,取消工会国法不容。提醒糊涂官查办假外商。” 又如美国零售业“巨霸”-“沃尔玛”,从1996年8月在深圳办了第一家购物广场后,到2006年8月,已在中国30个大中城市开设了60家超市,雇工达3万多人。但美国老板一直拒绝员工成立工会。200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点名批评了包括沃尔玛在内的跨国公司不准在华企业组建工会组织,全国总工会曾表示,如再拒绝建工会,将起诉沃尔玛。或许因这种压力也许是另有考虑,沃尔玛于2006年7月29日才允许一家城市分店成立工会组织。看来在组建工会问题上劳资双方将展开一场长期的斗争,这种斗争只要外资企业在中国存在一天就不会中断。

    十、外商经济占全国总量的比重越来越大。

    中国28年来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截至2006年,中国累计达成利用外资项目59.61万个,合同外资额16680.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额8826.73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 1471.6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6919亿美元),折合成人民币为132975.2亿元和70364.9亿元,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创举。将这些引资额平均分摊到全中国现今13.14亿人身上,每人平均利用外资额为10120— 671.5美元,折合成 80674— 5353  元人民币。相当于 2006年人均 GDP16084元(按汇率1美元=7.9718元测算为2017.6美元)的62.9%和33.3%;相当于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1759元的86.1%和45.5%;相当于2006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 3587元的 2.82— 1.49倍。
    对外开放另一重头戏是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办厂设店,举办 “三资”企业(指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形成中国生产力。28年来,中国政府共批准“三资”企业594427个,合同外资额14858.5亿美元,截至2006年底,外商已实际投资的6919亿美元(合55156.6亿元人民币),这些都会使外商在华形成资产或资本。据统计,早在1996年外商实投资金1798亿美元,折合为 14949亿元人民币(当年汇率为 1美元=8.3142元),已超出当年国有经营性资产12955.7亿元(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资产,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动产)的8.7%。此后,国有经济一方面每年有数万家破产兼并,一方面每年有数千亿到上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而外商每年有375-694.7亿美元对华直接投资,因财政部没有公布国有资产的数据,不好将外资与国资进行具体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外商资本将比国有经营性资产有更大幅度的超过。据2006年“三资”企业年底注册登记表明:截至 2006年底,“三资”企业开业投产的有274863户,占批准户数的46.2%;这些“三资”企业总投资17076亿美元(合136126.5亿元人民币,包括中方少部分投资);注册资本9465亿美元(合75453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方出资7406包美元(合59039.2亿元人民币),外商占开业投产 27.9万户“三资”企业的控股比重为 78.2%,总体上看是外商控股控权的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外商仅占27.5万户“三资”企业就注册资本达7406亿美元,已超出商务部统计的截至2006年外商直投额6919亿美元。
    前面已经分析,外商上述投资和建立的“三资”企业已分布在中国一、二、三产业和所有的第三产业各行业。其中外商投资于工业占大部分,办“三资”企业户数 19万多家,占整个“三资”企业户数的 69.3%,投资占 66 5%,注册资本占66.6%,外方出资占66.3%,都超出总数的2/3的比重。另据2006年城镇分类统计,外商2006年对城镇各行业总投资达9925.3亿元,占全国城镇总投资的10.6%;其中外商对工业投资6115.6亿元,占外商总投资55.6%,仍然是外商投资重点;外商工业投资占全国工业总投资的15.8%.中国政府历来把投资重点放在工业上。据统计,在建国头29年内,工业基建总投资达3434.36亿元,占全国基建投资的54.6%;1979-2000年工业基建总投资达36477.2亿元,占全国基建总投资的39.8%。2006年城镇工业总投资(比基建投资多了一块更新改造投资和新增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达38749.2亿元,占城镇总投资的41.5%;2006年工业新增固定资产24805.5亿元,占城镇新增固定资产总额的41.1%。因此就上述意义上说,谁控制和垄断工业;谁就能左右该国经济。还因为第一、第三产业投资额小,见效快,有机构成不高,即使暂时未控制,一旦垄断了生产、产品源头,再控制商品市场就非常容易。前文已经介绍了外商控制各行各业的情况,下面再着重介绍外商占领中国工业情况。
    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开始只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指年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2006年外商有工业企业60872户,比1998年增加 34430户,平均每年新增 4314户,其中 2006年比上年新增 4485户;外商工业户数占规模以上工业总户数20.2%,比国有及控股企业占8.3%,纯国有工业占5.3%和集体企业占4.9%要高出11.9-15.3个百分点。国有工业户数从1998年64737户减少 到2006年24961户,8年因破产兼并减少了 39776户,平均每年减少4972户。外企增国企减,一增一减相差74206户。从工业户数增减变化可以看出国企衰退没落、外企兴旺发达和外商兼并国企的进程。2006年在外商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118.1万人,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数的28.8%;超过国有和控股企业、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等所占比重,是占比重最高的经济成分;比 1998年增加 1342.91万人,年均增加雇工 167.9万人。而国有工业职工人数却从1998年 3747.8万人减少到 2006年 1804万人,8年减少 1943.8万人,平均每年减少 243万人。这一数字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占规模以上工业就业总数的 24.5%,其中纯国有工业只剩下 1111.21万人,比 1995年4397万人减少3286万人;减少74.7%,纯国有工人人数仅占全部工业总人数的15.1%,分别比外企低了4.3—13.7个百分点。这种外企增加雇工1342.9万人而国企却减少职工 1943.8-3286万人,充分反映了外商和私人老板兼并国有企业,国有职工下岗失业或把中国工人阶级被逼充当资本的雇佣劳动者的进程。从工业总产值来看,外企工业从1980年0.3亿元增到1985年27.1亿元,再增到1999年20078亿元和2004年经济普查时达67137.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5年占2.2%上升到1999年占15.9%和2004年占30.2%。2006年规模以上外企创工业总产值达到10 0 0 7 6.5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6%,加上规模以下的外企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预计将占全国工业总产值1/3以上。2006年外企创造工业增加值为2554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加上规模以下的外企(据 2004年经济普查,规模以下的外商工业有 4.9万户,雇工236﹒ 1万人,有资产4199.83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1.7亿元,创造的工业总产值1142.6亿元)创造的工业增加值,约占全国工业增加值91310.9亿元的1/3左右,即外企仅工业领域就为全国 GDP贡献了 3万多亿元。农业,现外商办农业公司5821个,按2006年外商投资农业占农业总投资1.7%推算,外企创农业增加值约为421亿元;建筑业,按增加值占总产值28.5%的比重推算,外商创建筑业增加值约为 147亿元;房地产业,2006年外商有 5442个公司,雇工 15.88万人,按赢利占15%推算,创房地产增加值   18 04亿元;餐饮住宅产业,按增加值为收入 329.9%比重推算,外企创餐饮住宅增加值 1329亿元;批零商业,按增加值占收入 15.97%的比重推算,外企创商业增加值 3821亿元;交通仓储业,按外商投资占总投资2.6%比重推算,外企创交运业增加值313亿元;金融业,按外商2006年投资占总投资4.5%比重推算,外企创金融业增加值341亿元;其他第三产业,特别是计算机、信息传输、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居民服务,文体娱乐,水利、环保、公共设施,教育及其他行业,外商已办企业33415个,按外商2006年在上述行业投资占这些行业总投资4.5%的比重推算,外企在上述行业创造的增加值约为1524亿元。以上只是粗略的推算,因国家统计局一直未能提供各种经济成份占GDP比重的资料,连工业增加值也只有规模以上工业的分类数字,而没有全国工业增加值分类资料,只能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各种推算,按上述粗略推算,27.5万户外企大约对2006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了 39700亿元,约占全国 GDP210871亿元的 18.8%。这与全国工商联和有关学者发文说,2005年外资经济占中国GDP的15-16%大体吻合。(《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3月4日)因为2006年仅规模以上外资工业就比上年新增工业增加值5077.5亿元。批零商业,餐饮业都增加了不少产值和赢利。预计今后随着外商增资扩股,外企占中国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还会继续提高。外企还会继续控制中国更多的产业、行业、产品,占领中国市场更大的比重。
    (《环球视野》)
 
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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