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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门列夫:评“中国未来五年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评“中国未来五年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 许耀桐 教授的“ 中国未来五年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比较详细的描述了一种必然向“总统制”政治演变的前景,很值得研究。其策略是先从地方开始,最后再动中央,中央的未来变动暂时被回避了,但完全可以从地方政治演变的结构推导出来。 什么是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的政治体制,简称政体。教授的方案,一是党退出政府,二是政府成为最高独立权力,取代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下面逐一给予分析。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从传统社会主义高度集权体制转向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纵观2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应该承认经济体制改革比较成功,成效巨大,而政治体制改革,虽然有所起步,有过突破,但是步履蹒跚,多有曲折。到了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不过是停留在党的文件上的提法而已,没有什么具体的部署和行动加以贯彻执行,实际上是被搁置了。” 温总理说,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是成功的,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当然经济体制有一个体制的改变,但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体制的改变,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体和政体都是不允许改变的。 教授显然是与总理唱反调。怎么能允许存在一个什么“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从传统社会主义高度集权体制转向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这样的政体的改变?所谓“传统社会主义高度集权体制”是对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一种污蔑,虽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决不允许从体制上给予否定。所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通过下面分析就会看到,无非就是类似于总统制的取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消党的领导的政治体制。 “探讨和解决政府权力职位由谁授权、政府体制怎样才算是科学的这些真正的、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问题,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 按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我们的政府权力应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授予的,这种授予在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不是政体有问题,不是什么“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西方的大选直选民主,并不就是解决了人民授权问题,也不是什么最科学的民主。 “这里讲的政治权力职位授权方式,是指政府的政治性官员如何产生。官员分两大类,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如何产生,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靠暴力方式取得;二是靠和平方式取得。在和平方式里,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官选官的方式,即大官选中官,中官选小官,由上至下,层层任命;二是民选官的方式,即直接选官、或间接选官,自下而上,民意授权。前者是专制的方式,后者是民主的方式。” 这里纯粹是用一种庸俗的官民概念来解释我们和西方政权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政权的权力授予。本质上西方政权的权力只能是资产阶级授予的,通过全民选举,披了一件人民授权的外衣。我们的政权从根本上是在革命斗争中由人民授予的,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保证持续的人民授权,即形成人民授权的制度或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理应选择民主的选官方式,而不应选择专制的选官方式。但遗憾的是,在现实实践中,我们采取的却是后者” 教授完全无视我们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在民主上的巨大进步,竟然武断的把我们对民主政体的选择归之与什么“官选官”。言外之意就是似乎我们应该选择西方的大选民主。 “国家最高的政治领导人是由这样产生的,以下的各级政治官员也是由上级政治官员,或一个官员集体选定的。这与封建时代的做法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只是给你一张印有上级指定的候选人选票,让你在上面划划票而已,虽然借了民主的形式,但实质是由上至下的指定任命。” 教授甚至说,我们的民主“与封建时代的做法没有什么区别”!即使存在一些问题,那也应该是把我们的人民民主形式更完善,为什么要改变我们的民主形式,非要采用西方的大选民主形式呢?还是精英惯用的手法:先用官选官抹黑我们的民主,然后再取消之。 “政治中最核心的是权力问题,权力中最核心的问题是职位的获取方式。在当今时代,拿官选官方式与民选官方式比较,无论是在价值理念、实践效果,还是在发展趋势上,都一种落后的、不合理的、没有优越性的选官方式。它的弊端在于:第一,不可避免地造成官场腐败,现实中出现的大量的跑官、买官、卖官案就是明证;第二,不可避免地造成精英递减、官员能力下降,久而久之充斥昏官贪官;第三,不可避免地造成官民或干群对立,当官的无视民众,因为乌纱帽不是民众给的;民众则仇恨官员,因为不是经由大家选举的不予认账。官选官方式的后果是,对内造成周期性震荡,无法走出历史周期律;对外则无竞争力,必然败于他国民主制度。总之,官选官方式没有政治可持续发展可言。因此,为了政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彻底抛弃官选官方式,走民选官道路。” 是资产阶级掌权还是人民掌权,在当今时代是由什么决定呢?真的是由选举决定的吗?是由哪个阶级占统治地位决定的。政治最核心的问题是阶级斗争问题,阶级斗争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就没有人民获取权力的方式,即政体。两种性质的政权难道能简单用什么“拿官选官方式与民选官方式比较”?西方的大选民主,在价值理念、实践效果,还是在发展趋势上,都真是先进的合理的有优越性的?我们的民主都是“弊端”?西方的民主都没弊端?美国就没有腐败?美国官员全都是精英?美国官民没有对立?美国没有周期震荡?美国没有历史周期?怎么都堆到我们的民主的头上了?怎么就能预言我们的民主没有可持续性? “在我们国家里,党政关系表现为党高于政,党决定政。” 资产阶级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政府是资产阶级维护其政治统治的工具,它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为的是更便利资产阶级的欺骗统治。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党必须指挥枪,党必须领导国家,这恰恰是我们国家的优势,而并不说明资产阶级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更有什么优越性。 “在这样的党政关系下,党政体制表现为党治国体制,表面上有政府体制,但实际上没有、也不可能有独立的政府体制,党自身就是一个强势国家政权组织。” 我们的国家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治国体制,这有什么不好?巴黎公社的原则是变议会式的清谈馆为工作机构。这才能真正作到廉价政府,高效率的政府,对自己制定的法律负责的政府。50年代,我们不是基本实现了这个目标吗?即使现在存在许多问题,难道我们的政府不比美国政府廉价吗?高效和对人民负责吗? “党组织分为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组织和在国家政权内的党组织(如党组、党委等)两个系统,但无论哪个系统,党组织和它的党务人员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党成为国家机构后,作为国家政权的政府组织并没有取消。这就造成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中,有相同的两个政权机构、两套政权班子存在。在党可以对政府发号施令的情况下,党实际上起着第一政府的作用,而政府成为党支配之下的第二政府。” 我们党就是一个系统,怎么出来两个系统?党,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党是领导,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关,这是一个领导关系,不是权力的上下级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是一个集体权力,人民代表大会是政府的上级权力机构,政府的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授予,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怎么能说什么“党成为国家机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班子,政府有政府的班子,哪来的两套政权班子?什么第一政府,第二政府?完全是对党和政府关系的歪曲。 “党治国体制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必须加以改革。从国家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当然不需要存在“第一”和“第二”两个政府。两个功能同一、互相并存的机构,其中必有一个是累赘多余的。在按照全世界的惯例政府不可能取消的情况下,只有党退出国家政权机构的序列。这就是必须实行党政分开的基本依据。党政不分,是以党权为中心,执政党采取对国家政权直接干预、包办、命令的方式实现党的领导,这是一种专制式的执政;而党政分开是以政权为中心,执政党采取对国家政权提出大政方针的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立法、由国家政权决策执行的方式实现党的领导,这是民主式的执政。”“党政分开,是邓小平提出来的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思路,不能丢掉这一思想” 我们曾经存在某种党政不分,党政分开就是要正确处理党和政府的关系,邓小平一再强调解决党政分开的问题是为了更好的加强党的领导。而教授的意思却是把党的领导当作累赘,要摆脱党的领导,让党退出国家政权。这和邓小平的党政分开是一个意思吗? 甚至说什么,按照世界惯例,就是党退出国家政权机构的基本依据!我们为什么要承认这么一个基本依据?以政权为中心,凌驾于社会之上,确实是世界惯例,那不就是在苏联搞失败了的总统制吗?政权凌驾于党之上,党只有建议权,实现了建议权就是实现了党的领导?请看就这么改个说法,就轻轻地取消了党的领导。多么策略的办法! “党治国体制是一种不可持续发展的政治体制,前苏联是实行党治国体制的祖师爷,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经济因素固然重要,但关键还在于制度的优势。政治体制有优势,才能保证政治可持续发展。党治国造成机构臃肿,二元决策体制等严重弊端。这说明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现有的党政体制,就是确立一元的政治体制、独立的政府体制,也就是党退出国家政权机构的体制。具体地说,就是撤销政权系统中的党组织。党作为执政党,应采取选派党的干部通过选举进入政权任职,贯彻党的执政方针,来实现党的领导。” 前苏联开始的体制很成功,后来修正列宁主义才不成功了,戈氏搞总统制结果闹了个大分裂。教授还想在我国搞总统制,这是吸取前苏联教训?还是重蹈覆辙?我们的政治制度明明有优势,却要瞎扎腾,什么党治国呀,二元决策呀,搞成美国的民主就有优势了?不是这样的改革势在必行,而是有些人急不可耐。 “明确了政治权力授权方式和党政体制必须改革,还要注重改革的策略方式。策略方式选择不当,胡改一通,也会导致失败。” 选择什么策略呢?本来直接推翻党是最理想的,但那样太露骨的做法要失败,于是,采取了先利用党然后再取消党的策略,先利用党中央的权威把地方改过去,对党进行釜底抽薪,最后取消党中央,结束党的“使命”。 “选择政治体制改革的策略方式,首先必须考量改革的动力机制问题。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在于中央,主要依靠中央来发动。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力量可以胜任。因此,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保持中央的稳定、统一和权威性。” 谁来改?没有动力机制不行,靠党外不行,必须利用党内动力,不利用党中央的稳定、统一和权威性不行。 “未来五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从地方开始,而且应选择从乡镇到县(市)和地市这些行政层级区间。乡镇、县(市)、地市的地方政治体制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改革最主要的是涉及党、政府、人大这三块的改革。” 时间是五年,着手点是地方。 “由党组织成立的在乡镇、县(市)、地市政权机关中的党组(党委),要退出国家政权机关。政权机关中还有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组成的支部、总支部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这样的党组织,它们是负责党在机关中的党务工作的机构,配备有专职的党务干部。党的这些组织机构也要撤销。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今后不采取单位建制的方式,而采取单位所在地方的属地管理原则,正如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的,“要逐步改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 在党组织从国家政权机关分离出来后,党的执政是选拔和推荐重要干部到国家政权机关中任职。党的执政地方各级政权作为执政中心。党必须把自己的优秀干部推荐到政权机关中去,值得指出的是,党“推荐重要干部”,不是推荐所有的干部;是“推荐”而不是由党组织直接委任或决定,必须走选举的法律的程序。” 政府机关中,党的组织统统都要撤消,只保留退出政府的“地方党委”,地方长官不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产生,而是直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集体权力没有了,最高权力赋予直选出来的行政长官。由此程序推断,地方改完了以后,全国最高行政长官当然也就是选总统了,党中央也理所当然得退出政权。 “在政府改革方面,随着党组织从乡镇、县(市)、地市中撤出来,乡镇、县(市)、地市政府建立了独立的政府体制,乡镇长、县长、市长实行普选,被提名的共产党候选人参加选举。” 党只有提名候选人的权力了,党的权力只限于党内,对外,实现了建议权就是实现党的领导了。 “在人大改革方面,乡镇、县(市)、地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实行直接选举,发挥人大立法和审议大事机构的作用。” 人大的最高权力过去是在操作上没有实现好,现在,则是干脆从体制上取消了。 “以上改革,要在党的上级组织领导之下进行,中央和省的组织部,要以极大的精力开展乡镇、县(市)、地市的民主选举活动,实现党政分开后的新政治体制。按照这样的思路,可以预见,未来五年我国的政治景象将是中央和省级合理集中,保持有效领导;地市、县市以下将走向民主、出现空前活跃。” 对党利用得多么充分!改革完之后呢?新的权力产生了,党的领导就没用了。改革中党作为动力机制,作为权威是必须利用的。 “改革要采用一些大动作,否则将一事无成。目前,惟有实行这两项自下而上的改革,才能激起政治体制的活力,使改革出现焕然一新的面貌。如果离开这两项改革,任何其他政治体制改革措施,都不可能掀起波澜,无法冲破现存的根本性的体制障碍和弊端,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这两项改革也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党不是这样去领导改革,革体制性障碍的命,那么,体制性障碍就要反过来革党的命。” 这真是改革的大动作!不过,我们的党不会这么傻吧?这样的大动作,对有些人当然是事有所成了。可是党将一事无成,反而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这种改革的焕然一新,掀起波澜,是党和人民所不需要的。对有些人这种好的效果,对国家和人民则是犯罪!党和国家的前途有两种,不是社会主义就是资本主义。有人已经准备革党的命了,反而吓唬和欺骗党说,不革体制性障碍的命,那么,体制性障碍就要反过来革党的命了。 两种前途的较量,难道真的只有五年的时间了?未必如有些人所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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