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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救楼市,中国将爆发全面社会危机
作者:布衣天子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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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救楼市,中国将爆发全面社会危机  

                       作者:布衣天子
    取这个标题,不是用来吓人的。  

    救楼市的政府,证明这个政府完全是大资本家和贪官污吏利益的忠实代表。普通民众的死活谁来管?
  笔者在这个行业超过十年,房地产业隐藏和掩盖的诸多社会深层次的问题,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也不过份,有人说,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全民公敌,成为压在中国百姓头上的泰山,成为罪大恶极的产业,这些话或许有些偏激,但充分说明房地产业的的确确需要正本清源,需要重新审视,需要回归理性。
  今天看到两则与政府救市相关的重磅消息,一则是聂梅生透露中央可能最早下月出台包括放宽二手房信贷在内的专门的楼市新政,一则是杭州出台24条救市措施。说实话,看到这两则消息,让人脊背发凉。
  目前的形势是,在国庆黄金周一线城市成交量全面“沦陷”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陷入新一轮僵局。但本质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成交量创新低的背后是开发商对政府出手救市的预期。一方面,开发商还在死扛房价,另一方面,购房者在等待房价的真实下跌,所以,房价的底部共识没有达成,是成交量萎缩的原因所在。
  底部在哪里?我曾在博客中判断房价下跌30%是道槛,一是基于前期率先降价的万科、恒大等开发商在逆势中的业绩,二是基于2007年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幅度,三是基于对购房者的若干真实调查,从各种渠道发布的信息看,房价还没有开始真实的普遍下降,只是环比涨幅下降而已,出现楼市寒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中央政府真的孤注一掷的救楼市,可能随之导致房价再次暴涨,而且很有可能引发购房者的恐慌,重蹈2007年的覆辙。因此,必须要提醒决策者们,是否救楼市必须考虑到一下这些危机因素,否则,中国楼市必将遭受灭顶之灾。
  第一,楼市中的普遍腐败行为。
  楼市的腐败现象当属中国之最,媒体曝光的还只是冰山一角。在楼市进行权钱交易,导致腐败、腐化、腐朽的,不仅仅是那些纷纷下台的政府官员,更重要的是对社会道德、政府官员公信力的挑战,是对和谐社会的亵渎,政府若要救市,那么,就应该出台对应的楼市腐败行为的强制惩罚措施。
  第二,土地财政下的低能政府。
  衡量地方政府能力的绝对不是土地买卖价格,如果地方财政的60%来源于土地及楼市税费,如果地方政府哄抬地价,谁去长远发展地方经济?百姓很穷,政府很富,GDP上去了,内需下来了,楼市回暖了,百姓心寒了,可谓“为富不仁”!
  第三,共同富裕成一纸空文。
  一旦楼市的宏观调控出现松动,救市得逞,投机与投资必然蜂拥而至,政府有土地收益与税收,开发商有大量利润,银行有利息,谁在埋单?平民购房者,背负银行债务,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共同富裕遥遥无期。
  第四,投机泡沫浪费社会资源。
  2007年的教训还在眼前,利令智昏的投资者,倒买倒卖的投机者,趁机专营的海外热钱,一个在中国社会还远远不足以成为“投资品种”的产品,却硬生生被整成“金融产品”,产生一亿多平米的空置房。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被耗干,被浪费,社会生产力必然萎缩,社会生产关系必然产生尖锐矛盾,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大破灭”。
  第五,成为通货膨胀的推手。
  别因为CPI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就忘了通货膨胀的严重后果,别好了伤疤忘了疼。房价上涨必然导致房租上涨,而房租上涨必然导致流动人口的生活成本增加,最终会传导给社会生活的各个产业,导致生产生活成本上升,而大量的剩余流动资金,直接导致通货膨胀,引发经济危机。
  第六,社会公共福利成摆设。
  疯狂的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楼市的繁荣,作为社会公民本来应该获得的小产权房、保障住房、经济适应房被搁置,大量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无人问津,普通百姓通过几十年的艰苦卓绝的奋斗与奉献,透支未来的消费能力,换来的是极少数阶层的奢华,和赤贫的生活现状,即使面对原本属于社会公共福利的高昂的医疗、教育等成本,也往往有心无力。
  第七,拖垮产业经济结构调整。
  每个人都知道,中国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高附加值的制造业、民族工业、高薪技术产业、服务业、教育文化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哪一个不需要国家扶持,哪儿不需要政策松绑?社会资金绝大部分如果都向一个低技术含量的、以资源消耗为主的行业密集,必然导致社会经济的畸形发展,常此发展,按一些网友的说法,一个上海市的房地产业产值就可以买一个欧洲国家,中国就世界第一了。
  第八,危害国家长治久安。
  如果上述七点中的任何一点不幸被言中,对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是巨大的打击与伤害。谁来负责?谁来承担后果?最后,还是苦了百姓。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已经出手救楼市的地方政府,就是在做恶。如果中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真的打算出手救楼市,可有胆量在全国公开举行听证会?可有胆量进行公开的社会民意调查?可有胆量签字画押承担由此产生的社会危机?
  天做孽,犹可为,自做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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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ui1223    责任编辑: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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