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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召见”网络“激进人士”的谈话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作者:李文采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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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http://www.zuguowang.com/bbs/thread-48671-1-1.html

http://www.tecn.cn/forum/viewthread.php?tid=293707

http://bbs.chinaiiss.org/dispbbs.asp?BoardID=39&ID=145358

http://bbs.54man.org/forumdisplay.php?fid=25

 

我昨天被公安叫去了。他们告诉我:受上级指示,找我谈话。说我触犯了中国法律,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起因是我发表在价值中国论坛上的文章。他们告诉我: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政府是中国法律规定的,是经过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我的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人大而不是政府的主张是违法的。根据互联网的有关条例,就我的这个违法行为,轻可以给予警告,重的要停机,再重则罚款五千元。触犯刑律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我的动机是好的,所以,就不予追究了。他们要我在网络上别再发表类似的文章了。

我感到很诧异!我为复兴中华而思索,居然犯法了!好在我知道持这种犯法观点的不止我一个。前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中保等都是持这个观点。如果真要统计持这种犯法观点的人,那是海了去了!

我回答他们:如何处罚我?是你们的权力。至于要我在网络上别再发表类似的文章,我未置可否。

其实,对于我被公安盯上的事实早在半年前就发生了。他们开着警车来过我的家。还到我爱人的单位进行过数次调查。我爱人为我担心,求我再也别写这些没用的东西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个告别声明贴在我的博客里。

可是,我并不甘心。我怎么了?!爱国也有罪?!为中华复兴而思索也犯法?!这还是革命的共产党领导的天下么?!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的确犯法了。尽管持这种犯法观点的人海了去了,那也还是犯法了!

我是要好好学习了。不仅要好好学习中国现在的法律,更应该学学过去的法律。尤其要学习一下过去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法律。不学习不行啊!

另外,据他们透露,各地公安“召见”网络“激进人士”的谈话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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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xiaoliwencai    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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