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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周为民“再论财产权利”
作者:马门列夫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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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周为民“再论财产权利”

1,产权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

“财产权的效率观点:没有财产权就不能保护社会财富、资源和劳动”

产权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它是私有制的产物,也会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灭亡而灭亡。马克思说,所谓“平等的权利,就是把平等的权利用在不平等的人的身上。”,资产阶级的平等权利正是保护不平等的,特别是产权,就是保护事实上存在的财产权的巨大不平等。

原始社会没有产权,共同劳动,共同保护劳动的产品,不会因为没有产权而争抢。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以后,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爱护和保护公物成为社会美德,人们不会去争抢公物,特别是不会去争抢公有的生产资料,到共产主义实现按需分配以后,社会财富更是不会被争抢了。

只有在资产阶级的狭隘的眼界里,产权是永恒的正义,“没有财产权就不能保护社会财富、资源和劳动”。

2,财产权不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约束条件

“财产权的一般根据来自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约束条件”

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约束条件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财产权则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奴隶制社会里,财产权主要是对奴隶的占有;封建社会里,财产权主要是对土地的占有;资本主义社会里,财产权主要是对资本的占有。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者的生存受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支配,财产权是剥削劳动者的条件,丧失财产权是劳动者被剥削的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消灭了财产权,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领域里消灭了资产阶级法权,生产资料直接和劳动者相结合成了人们生存的基本约束条件,除了劳动,人们的生存再没有什么别的约束条件了。

“人类面临的最基本的约束条件就是,在任何时点上,相对于人类需要的物质财富都是不足的,因为可用来创造财富的资源是稀缺的。”

资源的相对稀缺永远存在,但一定的财产权只与私有制的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

3,市场,财产权,都不是配置资源的唯一办法,更不是最佳办法

“怎样配置资源才能有效率地(亦即在资源稀缺的约束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需要?这个问题实际就是分工问题,资源如何配置也就是资源如何分工,首先和最直接的是作为基本经济资源的劳动如何分工”

分工要比财产权的根源深刻得多,只要有社会生产存在就要有分工,社会生产越发展,规模越大,越是社会化大生产,越是机器大工业生产,分工越细蜜,财产权必然消灭,分工却永远消灭不了,但是分工的奴隶般的服从却是可以消灭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只能消灭产权,还消灭不了奴隶般的服从分工,只有消灭阶级以后,同时也消灭了三大差别——脑体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状况才会消灭,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才能实现。

4,把根本不同概念的分工,交换,产权混为一谈纯粹是诡辩

“分工问题同时又是交换问题,处于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人们必须相互交换劳动产品才能满足各自的多方面的需要。而交换问题的实质则是产权问题。社会分工形成了劳动及其产品的确定的所有权,从而形成了交换的前提。”

分工与生产的社会化相联系,交换与私有制相联系,商品交换是交换最充分发育的形式,它随着市场的消亡而消亡。从最广义的交换来说,消灭了私有制的共产主义也会有“交换”,但决没有市场交换和产权交换。

“在劳动的社会分工体系中,人们彼此交换产品,实质是交换产权。”

在资本主义里,商品交换是交换的产权,但这种交换并不是永世长存,分工不会随着商品交换的消灭而消灭。

5,产权的占有方式不是人为“安排”的而是客观地历史演进的

“不同的产权安排、占有方式具有不同的经济效率,对资源使用、财富生产会形成不同的激励。事实上,产权安排是资源配置效率的决定因素。”

产权的占有方式不是人为“安排”的而是客观地历史演进的,奴隶制占有方式与奴隶制的粗放经济生产水平相联系,封建制占有方式与封建制的农业经济生产水平相联系,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与资本主义工业经济生产水平相联系,共产主义消灭私有产权与共产主义知识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生产水平相联系。代替旧的生产方式的新的生产方式都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决不是什么私有制的产权安排比公有制的效率高。

6,产权不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一般条件和最基本的组织方式”

“确定的财产权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一般条件和最基本的组织方式”

7,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成为人们的第一生活需要

“如果没有财产权,人们就不会“自愿”去劳动,因为无法靠劳动来获得资源,即无法占有劳动(劳动产品)。这时,代替人类经济活动的,只会是普遍的战争状态,也就是人们以种种非生产性的乃至破坏性的方式抢夺、侵占有限财富和资源的状态。”

历史地看待产权已如上述。历史地阶级地分析战争,现代战争的根源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而不是公有制,公有制从来不是也永远不是战争的根源。

8,早期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耸人听闻的陈词滥调的可笑重复

“没有确定的、有效率的财产权制度,社会的一切财富和资源就一定是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就一定会不断耗散于无休止的掠夺和破坏之中。”

这本来是早期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耸人听闻的陈词滥调,经历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良好社会秩序以后,还把这种陈词滥调搬出来,不是太可笑了吗?

9,自然生态不断恶化的问题、土地资源被任意侵占滥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就拿我们的自然生态不断恶化的问题、土地资源被任意侵占滥用的问题来说,其根本原因也是在这里,在财产权的制度安排上。”

“改革开放”以来,“自然生态不断恶化”“土地资源被任意侵占滥用”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能赖在公有制的身上?难道不是资本主义的掠夺式生产造成的吗?难道不是市场化的卖国买办经济的结果吗?

10,如果资本主义产权制度是“好”的财产权制度

“如果缺乏“好”的财产权制度,不仅劳动不会受到尊重,而且,就长期和整体而言,社会根本无法真正组织起有效率的劳动,更不要说任何创造性的劳动了。”

如果资本主义产权制度是“好”的财产权制度,那我们怎么解释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的灭亡和共产主义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的历史必然性呢?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正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前提,难道雇佣劳动也是对劳动的尊重吗?

11,财产权只对资本家有资产阶级的的伦理意义

“财产权的伦理意义:没有财产权就没有人的基本自由,乃至没有人的生命权”

财产权只对资本家有伦理意义,没有财产权就没有资本家的剥削自由,竞争自由,乃至没有资本家剥夺他人生存权的自由。对于自由得一无所有,只有劳动力可以出卖的工人而言,哪里有不被剥削不被奴役的自由?哪有摆脱在生存线上挣扎的自由?

12,把“人”换成“资本家”就准确了

“把人的这种存在条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意义上来肯定财产权”

把资本家的这种存在条件作为资本家的基本权利的意义上来肯定财产权——把“人”换成“资本家”就准确了。

13,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

“它的逻辑立足于并一以贯之地坚持着人类最为重要的价值――生存与自由,或者说,自由的生存。”

资本的生存与自由,或者说,资本的自由的生存——资产阶级最重要的“普世价值”!

14,虚伪的“人身自由权”

“所谓生命权,就是人身自由权。一个人的生命不受任何强力的任意侵害,包含着他的身体的任何部分、他的健康、他的人身的自由状态不受任何强力的任意侵害的意思,因为这都是他的生命的组成部分和生存的体现。”

对于自由得一无所有,只有劳动力可以出卖的工人而言,他的“人身自由权”就是“自由”地出卖劳动力!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自由”出卖劳动力!由于失业大军的存在不得不“自由”地低价出卖劳动力,甚至“享受”卖不出去的“自由”!他“自由”得不受“任何强力的任意侵害”,但出卖时和出卖以后却要被资本家剥下两张“皮”来!

“一个人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就必须拥有并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就必须免遭奴役。这意味着他必须获得实现其人身自由从而保全其生命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财产。”

原来,逻辑推导的结果是,没有财产权的工人就不配有生命权!

“财产权,以劳动获得财产并自主地支配财产,是人的不受禁止、不可剥夺的最基本的权利。”

原来,逻辑推导的结果是,没有财产权的工人就不配有基本的人权!

15,歪曲马克思的拙劣伎俩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并非一般地批判私有制,而是批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

“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

在个体小生产中,确实存在“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他们的劳动也曾经“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也确实不是反对这样的私有制,但这样的私有制已经被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打碎了,已经成为历史了。马克思的在小生产中存在的劳动者的私有制决不是指地主阶级的私有制和资本家的私有制。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就象说共产主义是原始社会的“复归”一样,是对历史辩证法的一种诠释,共产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决不会重新回到小生产,因此并不会回到历史的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而是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直接结合类似于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其实,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财富无所谓谁所有,是在全都有下的都没有,因此,共产主义消灭了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也就彻底消灭了所有制,人们不再关注财产的占有和分配,而是关注劳动和自己在社会劳动中的贡献,一切财产占有观念都是十分可笑的。

16,劳动者的被剥夺与资本家的被“剥夺”

“由于劳动者被剥夺了财产,劳动便丧失了自主性质,而成为异化劳动,劳动者便不得不将自己的皮交给资本家去鞣。”

引用马克思这句话不能为财产权辩护,而恰好成为剥夺资本家的理由。

首先,资本的原始积累(如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直接剥夺了小生产的劳动者的财产,然后,资本再从劳动者身上残酷剥削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者就是这样被剥夺财产的,前者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前提,后者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结果。

而资本家被剥夺财产,却不是什么“劳动者被剥夺财产”,其实,那被剥夺的财产正是资本家剥夺的工人的剩余价值,理应归还给社会。首先生产资料成为社会公有,实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劳动成为真正为自己的劳动。

17,富有不等于能力

“一个人的财产可向社会提供关于他的能力的信息,进一步说,是关于他承担责任的能力的信息(张维迎对此作过很透彻的解释)。”

周为民和张维迎的观点是相通的,他们都认为“谁发财谁英雄,谁贫穷谁狗熊”。

18,不论积极意义还是消极意义,产权都只对资本家有意义

“财产具有“抵押”的作用,可使人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活动的竞争与合作中,实现其“进入”的自由。这是它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在消极意义上,财产又使人能够在某种社会组织方式、关系所可能具有的强权威胁、风险和不确定性面前,自主、安全地选择退出,如从被操纵的市场交易条件下退出,从受强制的雇佣劳动关系中退出,等等。”

对于工人来说,既没有进入资本竞争的自由,又没有退出被雇佣被剥削的命运的自由。

““退出”的自由是最为重要的自由,舍此便不存在所谓自由选择。”

工人的“退出”的自由是以生存的威胁为代价的。

19,资产阶级一切“民主”“平等”的权利都是围绕着维护产权基础的

“无论是分配上的平等主张,还是社会生活中的民主要求,都只能建立在尊重并维护财产权的基础上,而不能破坏这个基础。”

资产阶级一切“民主”“平等”的权利都是围绕着维护产权基础的。

20,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保护财产权对穷人比对富人更重要”

世界上的谎言没有比这句话更荒谬了。他的逻辑是,小米对鸡的生命的重要性超过鸡对狐狸的生命的重要性,因为鸡的生命太脆弱了。

“那种认为财产权仅仅有利于富人而有害于穷人,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富人对穷人的强权、特权的观点,尽管影响深远,却是一种危险的思想迷误。”

这个危险就在于,穷人觉醒以后,资本家的财产权就保不住了,精英想恢复产权的一统天下的梦想就要落空了。

21,一段神秘的历史公案

“推行公社制度,农民失去了土地自主权“以后怎样”?为了免于饿死,他们甚至只能靠公社开证明去逃荒要饭。而中国的改革是怎样开始的?不就是从要饭无着的农民终于冒死求生,争取自己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开始的吗?”

分田单干,解散公社,是一段神秘的历史公案。现在更是掀起了一股土地私有化的喧嚣。究竟是农村集体化的道路正确?还是分田单干土地私有化的道路更好?历史是会作出结论的。

22,精英“为穷人说话”的嘴脸

“一边有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的财产权,一边是穷人一间破屋子、一辆破三轮的财产权,这正是严重的不平等,一般地讲所谓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这种不平等,完全是为有钱人说话的哲学、经济学。为什么不用更有效的办法帮助穷人?诚然,社会有责任控制贫富悬殊的状况,帮助穷人,并不断增进共同富裕。但是,在帮助穷人的一切办法中,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莫过于以良好的法律与制度充分保护财产权。这不仅是为富人说话,更是为穷人说话。”

既然说“所谓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这种不平等”,然而,绕了一圈,却是“最根本的办法”还是“保护这种不平等”!还有如此“为穷人说话”!受穷,活该!——也是为穷人说话!认命吧!不认命还会更倒霉!

23,各顾各的“奋斗”——精英给穷人指出的“道路”

“如果这些穷人靠自己的艰苦奋斗幸运地摆脱了贫穷,成了富人,如果他们作为富人所拥有的财产权同样受到充分的保护,他们就能帮助更多的穷人,并且给穷人以希望和激励,使他们获得靠自己的奋斗站立起来,抬起头来的信心。如果我们的社会是这样一个保障权利的社会,它就是为穷人和富人所一致信赖的社会,就是开放、流动、富有活力的社会,就是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自由的家园。在其中,会有贫富差距,但这是流动中的差距,因而不会造成贫富之间相互仇视的对立或对抗。实际上,决定所谓基尼系数警戒线的关键因素,并非收入均等程度,而是权利平等程度。”

这对绝大多数穷人,只是幻想!精英告诉穷人,社会不是穷富之分,而是先富后富,已富和待富之分,穷人们,慢慢等着吧!为了“画饼”而拥护产权吧!在由穷到富的“流动”的幻想中一致信赖这样的保障产权的社会吧!满意开放、流动、富有活力的社会吧!穷人只有永远生活在富裕的幻想中,才“不会造成贫富之间相互仇视的对立或对抗”,才会建设成和谐社会!先富带后富的和谐万岁!

24,保障产权就是保障有富人的社会主义?

“为了穷人而侵犯剥夺富人的合法财产,不仅与剥夺穷人一样违反社会正义,而且是制造更多穷人的办法。真为穷人着想,就要切实保障、一体保障民众的财产权利。”

没有富人的社会就是贫穷的社会,剥夺了富人,岂不全部成了穷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有了富人的富裕社会才是社会主义!

25,保护产权是和“现代政治”接轨

“现代政治与法律制度的不断进步、完善,也集中表现在对公民财产权利、基本权利的更充分的保护上。”

现代政治与法律制度不是别的,正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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