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全站文章索引 | 最新文章 | 最新热门 | 
乌有之乡
您现在的位置: 乌有之乡 >> 文章中心 >> 网友之声 >> 正文 今天是:
评李惠斌“如何辩证地看待和解决分配差别问题”
作者:马门列夫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2  
         【字体:
http://www.wyzxsx.com

评李惠斌“如何辩证地看待和解决分配差别问题”

1,是两极分化还是分配差别?

“大家最关心的是分配差别问题。有的学者甚至使用“两极分化”这个带有浓厚革命色彩的传统概念来形容今天的分配差别。问题出在分配差别”

什么是“分配差别”?什么是“两极分化”?这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般“差别”的概念是量的差异,“分化”的概念则是质的对立,“两极分化”则是两极对立。

我们说“分配差别”,一般应指按劳分配的差别,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的集体劳动中劳动者为自己劳动以后生活资料的一种分配方式,只有差别而没有对立。按劳分配的概念不适用于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名称虽然叫按劳计酬,实际上,工人的工资只是劳动力的出卖价格,本质上不是按劳动的分配。剩余价值无偿被资本家占有,而不是归劳动者全体公共所有。资本家的所得也不是什么“按资分配”,而是无偿占有全部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不是被“分配”,而是被全部占有。高管人员的高薪和工人的工资本质不同,它是对剩余价值的分赃,他是资本家的代理人。我国高管工资和国际接轨,工资本质就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已经不是按劳分配的工资,而是工人剩余价值的分赃。

“分配差别”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概念,“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被剥削而积累的概念,一极是财富的膨胀性积累,一极是越来越扩大的贫困的积累。

因此,不是“问题出在分配差别”,而是问题出在“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的问题去“分配差别”上找原因,只能是南辕北辙!

2,所谓“自然差别”

“自然差别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与人之间由于能力和社会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富裕程度的差别。”

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中,个人能力的“自然差别”会有报酬多少的不同,但报酬的差别不大。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中,工人间的自然差别不大,工资差别也不大。精英在这里隐含着一个狡辩: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差别是个人能力的差别造成的,谁富有是因为他有能力,贫穷是因为无能,穷人只要奋斗也会变成富人。

“我国曾经试图人为地取消这种自然差别,如强行取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这实际上是一种更为严重的不公平,不仅不能使能力强的劳动者充分发挥其才干,而且使创造财富多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劳动回报。”

社会主义不是什么“试图人为地取消这种自然差别”,而是要用公有制共同劳动的生产方式取代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生产方式。取消资本的剥削是劳动成为为自己的劳动。本文强调这种所谓的“自然差别”,一方面是掩盖资本的剥削,为资本主义涂脂抹粉,把资本家打扮成创造财富的英雄,一方面是把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尖锐对立说成不能取消的“自然差别”,把资本主义说成天然合理,为资本主义进行“合理”辩解,对社会主义进行“合理”否定。

资本家的财富是靠劳动能力得来的吗?资本家的财富主要靠两种方法获得:一是资本的原始积累,这就是殖民掠夺,现在的是侵吞公有制财富的暴富;二是剩余价值的剥削。他们的劳动在他们的财富中所占的份量微乎其微,每年早被挥霍殆尽,那么多积累的财富全部都是工人的剩余价值,所以马克思说,资本的积累就是剩余价值的积累。

用个人能力的自然差别根本就解释不了社会巨大的两极分化的现象,而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积累规律就解释的清清楚楚了。造成社会巨大的两极分化的根本不是个人能力的差别,而是资本滚雪球般地剥削剩余价值。资本家不是运用的个人能力的差异,而是运用着能够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的“能力”。

3,曲线鼓吹土地私有化

“长期以来,我们对农民和土地实行保护性政策,人为地把农民限制在土地上,结果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保护性”伤害。农民对于土地投入了劳动和资本金,从而使得土地增值,农民对于土地上增加的财富理应具有财产权。但是,我们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给予保证。”

真的是同情农民吗?象狐狸给鸡拜年一样,目的是吃掉鸡。鼓吹土地私有化,目的是最后剥夺农民!马克思说,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私有化对社会化生产都是一种桎梏。我们的精英却在已经实现了土地公有化的今天,鼓吹倒退的土地私有化。

在公有土地上的集体化生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所产生的效益仍然留在集体身上,仍然是农民的公有财产,怎么是享受不上财产权的“保护性”伤害?如果造成伤害的话,难道不是包产到户,分田单干政策造成的吗?

4,房地产商的腐败暴富的根本原因

“由于公共投入造成的土地增值,比如河流整治或其他的环境改善导致的土地增值,其增值部分应该收归国有或地方财政,作为其他公共基金的补偿。这一点早在民国时期就由孙中山先生提出过。政府在这方面不作为或不能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就必然使一部分人从中渔利,造成政策性的分配差别。”

房地产商的腐败暴富的根本原因难道不是房地产的市场化?难道不是官商勾结搞“空手套白狼”掏空银行?难道土地的溢价不是通过审批贿赂和倒手投机被官商分赃?是轻描淡写的“政府不作为”?还是有意纵容?房地产商的腐败暴富是政策性差别?还是掠夺式的资本的原始积累?

5,是资本原始积累的丑恶腐败还是什么仅仅的“非正常性的分配差别”?

“政府的政策不当和不作为,必然使得一些部门或个人肆意妄为,不择手段地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从而造成非正常性的分配差别。当前人们常说的“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就是造成非正常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

贪污腐败有政策缺陷的因素,但根本的是政治路线的问题,根本路线出了问题,就打开了腐败的闸门,变着花样侵吞公有资产的事就频频发生了。精英们说“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这种腐败正是精英所需要的,因此,不是什么“政策不当和不作为”,而是有意为之。

“与城市土地增值部分常常被开发商和相关官员私下瓜分的情况一样,国家垄断性行业的劳动者(主要是管理者)以各种补贴和消费的方式把本该属于全体国民的财富瓜分了,而政府则默认了这类行为。现在的许多政策不能出台或根本不能制定,很大的原因就是这类国家垄断性企业与利益相关的政府官员相勾结,保护自己的非法所得或特殊利益。”

分明是路线问题,精英却极力想把视线引导到反对共产党的所谓“行政垄断”上,而且把扳子打到“国家垄断性行业的劳动者”身上。把两条路线两个阶级的斗争歪曲成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矛盾。

6,就是没有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剥削造成的两极分化

“通过以上有关分配差别的分类,我们实际上是把政府推到了解决分配差别或社会公平问题的关键位置。当我们提出以上分类的同时,我们实际上也就是提出了解决分配差别问题的途径。”

在精英的“理论”里,只有忽悠人的“分配差别”的弯弯绕,而就是没有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剥削造成的两极分化!精英完全不对症下药的“药方”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解决两极分化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用新的生产方式取代资本的雇佣劳动生产方式。

7,左右争论的意义

“大讲特讲什么收入分配问题上的“两极分化”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弄清了分配差别问题的类别和出现分配差别问题的真实原因,我们才能比较容易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其实,大讲所谓的“分配差别”,其意义不在解决问题,而在掩盖“两极分化”,左右争论的意义就在于揭露这种掩盖,揭露“两极分化”的本质,暴露真实的矛盾,才有可能真正的解决矛盾。

“相信如果弄清了症结所在之后,这类问题的解决也不是不可能的。”

右派根本就不想弄清症结,怎么可能解决问题呢?无非是敷衍人民,忽悠人民罢了。

8,两极分化正是西方问题的症结

“在解决以上分配差别问题方面,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探索出了许多成熟的经验,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争取做得比他们更好些。”

两极分化正是西方问题的症结,西方泥菩萨过河尚且自身难保,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学习经验?现实证明,精英所谓的“向西方学习”,凡是祸害人民有利于精英发财的都学来了,惟独对精英不感兴趣对人民还多少有点好处的东西却是拒不接轨的。

9,污七八糟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吗?

“相信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和执政党的积极努力,上述分配差别问题会在不远的将来逐步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如果上述污七八糟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科学发展观,这种发展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差别?所谓“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就是合法剥削的资本主义秩序吗?

   乌有之乡    http://www.wyzxsx.com     
文章录入:sxjccyt    责任编辑:heji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文章 更多
     热点文章 更多
     相关文章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分配”和“公正”
    公平分配观的理论探讨
    劳动价值论与社会必要剥削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喝毒奶粉咋成了穷人的专利?
    摁下葫芦起了瓢!--谈谈我国当前的经…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说说纯洁高尚的权力欲,纠正错误的权…
    周立:极化效应和全球大危机的即将到…
    美国的贫富两极化
    温故知新:最严重的警告 中国社会不稳…
    王绍光:大转型-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双…
    中国司空见惯的两极对立现象
    李北方:官学商主导格局的历史形成
    给无产阶级:致哀、致恨、致敬致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乌有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