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 唐荣智
一.事件背景介绍: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地区,历史上以风景优美闻名于世,2007年因爆发“蓝藻”污染,曾经变成了国内关注的焦点,而半年多来,围绕着治理、强制拆迁造成的多次民与官的对峙,再次成为公众的聚焦点。
太湖边上鼋头渚的犊山、充山、宝界三村庄,始建于我国元朝,至今已有700多年历史,现有627户人家,集体林地约45000亩,耕地约1500亩,鱼塘约300亩。自2007年6月无锡市政府发布太湖“6699行动”,要撤除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村落”政令起,民与官的对峙事件不断发生,并愈演愈烈。
1、2007年9月29日,无锡市府拆迁办发出《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88号),未经听证,又未与村民签订拆迁协议,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程序的规定。市府又发《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363号),按“迁一还一”安置,剥夺农民的土地区位优势价值(级差地租),逼迫农民从从无锡最优美的鼋头渚风景区搬迁到十几公里外(大箕山)公墓边上,连装修费也不补偿,还要农民自找居住地过渡一二年,村民不同意搬迁。
2、2007年12月10日,市政府出动近千名警察、城管人员,动用警车、头戴钢盔、手持铁棍,侵犯犊山村民宅。几十名七八十岁老人下跪不让强行评估,警察拳打脚踢,踩踏老人,打伤多人,一批中青年被抓,村民周文辉被非法关押36小时。
3、2007年12月11日,村民向市领导反映情况,30多人在虹波园又遭城管人员非法拘押,长达66小时,部分村民又被打伤。
4、2008年6月4日,上午8时30分,市拆迁办组织几百人头戴钢盔、手持钢钎铁棍和大锤冲击三个村,其中宝界村老年活动室、医务室的桌椅、门窗、挂钟等集体财产被砸,村民顾丽仙头部被打伤,杨雪珍被打落一只牙齿,外来民工顾龙珍4万3千现金及张建君的金项链(约价值5千元)当场失落。
5、2008年6月12日,市拆迁办又出动数百人冲进宝界村,强行拆毁村民集体的几家工厂厂房,村民代表出来告诉这是集体财物应依法保护,结果宝界村村民宣杏英(女)、钱兆富、郭达先及充山村两村民被警察抓进派出所,被公安局拘留,至今未获得自由。
6、2008年6月12日晚,市拆迁办在犊山村附近又集结二百多人,准备伺机进村强行评估搬迁,村民坚决反对。
二.专家观点:
从法律视点看,在鼋头渚三村庄的官与民对峙中,无锡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存在政令不当和违宪违法现象。
1、当地政府、公安和法院部门的处置不当,给民众留下很负面的印象。
村民到市信访办、省信访办申诉,这些机关都听之任之,没有效果。
当村民打110电话求助时,无锡市公安局迟迟不派人到现场处置,村民只好向北京110和南京110报警,即使后来派来几个民警,对于村民被伤害的行为也不管。
2007年12开始,村民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受而不审,明确表示拆迁诉讼不予受理,但不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决。
2、政府部门在履行公务时,明显违宪违法。
拆迁组织人员未经村民同意,就擅自闯入民宅,进行强行拆迁,违反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另外,我国所有环保法律法规防治污染,都只规定污染企业“搬迁”,从来没有“撤除村落”的规定。
3、政府表面“环境治理”,实搞“商业开发”,不得民心,这才是关键的症结所在。
民众认为,从元朝以来,村庄一直存在,环境并未受影响,真正影响环境的是工业。太湖蓝藻污染,是两千多家政府批准营运的企业工业污染造成的,而2007年无锡市政府搞一个水上游乐项目,堵死了鼋头渚向内河唯一的水源通道,梅梁湖成了死湖,是蓝藻爆发的原因之一。
民众认为,政府要拆迁村庄,但是附近的党校、疗养院、公园管理处每日排污更厉害,为什么仅仅搬迁村庄呢?
民众认为,政府利用“一级保护区”的概念,一方面“撤除村落”,另一方面却建造“无锡太湖充山湾风情休闲度假中心”、建五星级大酒店(宝界村)、200多幢高级别墅、扩建停车场,因为这些“现代服务业”正是大量消费、大量排污的商业开发项目,不是“绿色生态”,所以环境整治是幌子,真正的是要剥夺农民的权益,为企业和权贵们服务。农民世世代代在鼋头渚种植了数万亩果树、树木、培植大批绿草地,他们才是绿色生态的功臣、主力军。
目前,官与民对峙事件将继续进行,民众呼吁修改建设无锡太湖保护区规划和拆迁管理办法,坚持环境保护,同时坚决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居住权利,不得侵犯,如因公共利益要拆迁,必须进行调研、听证、公示,依法征用集体土地。
我们的观点是,政府要依法诚实施政,想着民心,争得民心。
2008年6月13日
三.
《物权法》起草人表示:行政强制拆迁做法将改正 2007年09月02日
“从《物权法》角度看,协议拆迁就是一个普通的买卖协议,不涉及公共利益,借公共利益名义对被拆迁人实施行政强迁的做法将被改正。”1日,在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王轶向与会者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修改,今后行政机关将不介入协议拆迁。
王轶说,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计划于今年9月6日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具体方案。眼下,中国很多城市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旧城改造、商品房建设……因此才出现了重庆“钉子户”事件,户主吴苹在与开发商对峙3年后,终于拿到天价补偿金同意拆迁。而拆迁有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之别,重庆“钉子户”事件属于协议拆迁,丝毫不涉及公共利益。
王轶举例说:“这好比有人看到我的水壶,想买它,可是我不想卖它,那人又整天缠着我要买它,我就开价1000万元。如果他善于谈判,能说服我,我可以按10元钱的价格甚至免费给他;如果他不能说服我,那他就得给我1000万元。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他到政府部门申请,强制我按照他提出的价格将水壶卖给他,这是毫无道理可言的!这是很简单的买卖关系,丝毫不涉及公共利益。”。
王轶说,目前,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内各省、市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从来没有把协议拆迁当作是普通的买卖协议,而是规定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拆迁人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强迁,这与《物权法》中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立法宗旨不符。“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中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间房子,雨也可以打进这间房子,但是国王却不能随意踏进这间房子。18世纪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这句名言可以用来解释《物权法》与被拆迁人息息相关的原因。
王轶认为,《物权法》出台的真正意图是让私人财产在与商业利益、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得到合理、恰当的补偿。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后,行政机关将不介入协议拆迁,结果是开发商要么有高超的谈判能力,要么就要有雄厚的财力,否则就会在以后的竞争中被淘汰。(黑龙江晨报/记者刘谦 赵政府)
唐教授所说事情确实是真的.无锡的某些做法完全背离国家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在拆迁过程中常常有社会黑势力的影子,兵匪一家,鱼米之乡的无锡已经看不到粮田,一切为了所谓的政绩,实际是利益驱使.完全丧失了民心,给共产党脸上抹黑,
【专题】2007全国两会聚焦
中国宁波网讯 3月3日14时30分,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作客新华网,就以人为本,富民优先,更好更快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与网民在线交流。连续三年参加全国“两会”都首先作客新华网的杨卫泽说,无锡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公共交通、住房、医疗、教育等和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问题,并正在全力解决好。
网友:听说无锡的房价挺高的,是这样吗?是否存在着房价过快增长的问题?无锡是如何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的问题的呢?
杨卫泽:我觉得无锡的房价现在在长江三角洲处于中游水平,在沪宁线上也处于中游水平,这和我们居民收入在长江三角洲处于中游水平是相吻合和匹配的。当然,我想现在普遍存在着我们房价和老百姓预期之间的落差,我觉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刚刚也讲构建和谐社会中间我们专门划分了六大问题,六大问题中就有一个住房和交通问题。住房问题我们着重解决几块内容,一个是扩大廉租房的受惠面,使低收入的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多的廉租房制度和政策的扶持。第二个就是我们要解决拆迁户的问题,我们通过调整拆迁的政策,使得我们拆迁的居民(包括农民和城市居民),通过拆迁不受到经济上的影响,而且要得到一定的实惠。我们老百姓有的农民原来是很小的房子,拆迁以后我们通过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一家老百姓可以拿两、三套房子,一套房子自己住,另外一套房子出租,它就变成一种财产性的收入、经营性的收入。第三个就是我们大幅度的扩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面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鼓励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通过这种措施能够维持住房的一定的供应量,能够解决中低收入、困难群体和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通过这些措施来稳定我们的商品房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