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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谈的价码
作者:马门列夫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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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谈的价码

谁都知道和谈是种斗争艺术,实际是以实力较量为基础的,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不可能在谈判桌上得到。

毛泽东就最懂得谈判艺术,最能洞察谈判本质,最能掌握谈判分寸,使谈判和军事斗争实现了最完美的结合, 有理,有利,有节,揭露了敌人,瓦解了敌人,团结了多数,极大地配合了军事斗争的推进。

抗战结束后的重庆谈判,毛泽东一开始就洞察了那是蒋介石的缓兵之计的本质,因此在军事上就没有丝毫的动摇和放松,但还是要谈,而且冒着巨大的风险亲赴重庆,表示了谈判的最大诚意,谈判的目标定得很低(决不是降低原则),只要拿到一纸很不成熟的协议也行,目的是当蒋介石必然撕毁协议的时候暴露蒋介石的背信弃义。

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我们仍然不拒绝谈判,但决不是回到“重庆谈判”去,我们的谈判“筹码”大大增加了,谈判的价码就得大大提高,蒋介石下野,那只是一个样子,我们根本就不把它作为一个条件,第一条就是追究战犯,毫不含糊地列了一张战犯名单,赫然居于榜首的就是蒋介石。这就戳穿了蒋介石假和谈真顽抗的本质。

这样,蒋介石在军事上节节失败,在谈判桌上也捞不到任何好处,反而总是暴露自己的嘴脸。

联想到现在的两岸和谈,民进党的下台是我们反台独斗争的胜利,我们的统一立场不仅不应该后退,而且应该前进,这才是正确的谈判策略艺术。我们应该追究陈水扁的“反分裂罪”,要罗列其罪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罪状就是“入联公投”,不能胜利了却对台独的罪行不了了之。而追究台独“反分裂罪”正是考验国民党是否和台独划清界线的试金石。我们应该乘胜逼国民党和台独划清界线,树立“反分裂法”的威慑力,胜利以后不做追究,要“反分裂法”何用?“反分裂法”岂不成为一纸空文?

谈判要以我为主,不能中人圈套;主权不容谈判,不容挑战。这是香港问题解决的成功经验。现在的两岸谈判,对“92共识”要坚持原则,就是“一个中国”是共识,“各自表述”是暂时存异,正是应该继续谈判要解决的分歧。决不能承认马英九的“一中各表”是共识的荒谬解释,不能把“各自表述”这个“争议”搁置起来,那还谈个什么?我们反台独的胜利还有什么意义?“反分裂法”的制定还有什么意义?

吴伯雄在谈到救灾时借题发挥说,今后自然灾难不能保证避免,但我们可以保证今后两岸不发生战争。你不谈统一,用什么保证?台独就是战争,不统一就谈不上结束战争状态,如果回避开统一而“保证不发生战争”就是承诺放弃武力,就是违背“反分裂法”!拒谈统一就是挑战中国主权!还怎么谈得下去?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共产党从来在原则上是不退让的,所以才一步步把革命推向前进,推向胜利。原则上的退让是谈判的最大忌讳,原则上的退让只会葬送革命,葬送统一,葬送共产党。

文章录入:sxjccyt    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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