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全站文章索引 | 最新文章 | 最新热门 | 
乌有之乡
您现在的位置: 乌有之乡 >> 文章中心 >> 网友之声 >> 正文 今天是:
“爱国有罪,救灾违法”天理何在?——拆迁户捐款被驱散
作者:shamaonongmin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8  
         【字体:

匿名网友( 2008-05-18 13:17)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塔营村民在得知四川地震之后,立即自发组织捐款活动.很多路人和东一时区的业主也参与到捐款活动中来.
前期共得善款五千四百余元已交至中华慈善总会.后期捐款正在进行时,昨天下午[ 5月17日 ]被当地乡政府指派的警察的恶意镇压和清剿.所得五百余元捐款被强行抢走.一个挂着所长胸牌的警察还凶狠地用手指指着捐款活动组织者的鼻子说其犯法了.
所有捐款的村民的爱心受到严重打击,他们不知道爱心捐款怎么违法了.
事件背后的故事:
这些捐款的村民都是尚未拆迁的剩余村民,他们没有顺从当地乡政府的拆迁命令.并在之前受到过砸电表/村民多次被雇佣的黑恶势力打伤等威胁.
余下的村民由于没有接到任何单位/部门组织的捐款活动才自发为之的.
当地政府破坏捐款活动的理由是:为什么不把所捐款项交到乡政府.
村民们说:1.没有接到当地政府组织捐款活动的通知.
2.任何个人/团体/单位的爱心捐款活动可以向国家指定的接收单位直接捐款,而不受限制.乡政府不能为了自己的政绩而强迫他人必须将捐款教与其处理.
3.如果交给乡政府,村民们对善款的去向不放心.是否吃喝了/嫖赌/进入个人腰包了.村民的心中不确定/不保险/不踏实.  
 

   

草根之怒:我不得不说有些所谓的人是TMD太可恨了!在国难当头全民动员抗灾的时候居然会发生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我真的是要崩溃了!目前这个村子里剩下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不可能到银行或者一些遥远的指定地点去捐款,托人捐款少了又觉得不合适几十块麻烦人跑一趟,多了自己又拿不出,自己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呢。于是打算大伙凑凑尽一份心意,没想到居然犯法了!原来我们是没有资格“爱国”的,没有资格“向灾区捐款”的,也是,我们这不是“难民”救“灾民”吗?让领导面上无光啊!

文章录入:shamaonongmin    责任编辑:金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中国震,震惊世界殊
    本周日(七月十三日)韩毓海讲座变更…
    强制、暴力拆迁 是对国家法制的蔑视…
    罪与赎的交流形式
    谁给了湖北枝江国土执法大队如此公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地震保险普及率世界…
    成都东郊“惠民”大拆迁:到底在干什…
    且慢为刘亚春校长加官进爵
    从地震到重建——北川陈家坝灾区网络…
    李世辉:“地震不可预测论”错在哪里…
    地震预报可行性考
    拿什么来总结这次抗击大地震的精神?
    上海发展模式代价巨大,是时候终止了
    震区:设防之思
    地震灾民呼唤公平
    乌有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