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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一旦“民主”,对台湾人极为不力
一般情况下,凡“民主”的国家的领导人,都是听美国人的,特别是像台湾,美国人为了扼制大陆,就要不断的扶植治湾,包括物质与技术的输出,台湾人才能够在资源贫乏的孤岛上过着比大陆人富裕的生活。特别是美国人还要在中国培植猪笼鸡这样的汉奸,来对中国大陆国民实施抢劫,制造民怨。一旦大陆真的民主了,那些政治精英也必会像陈水扁、马英九一样,倍儿听美国人的。到那时,台湾也就失去了扼制中共的价值。不过对中国民众也不见得是好事,到那时,美国人也就不用在通过猪笼鸡这样的内奸,来掠夺中国大陆人了,更不用鼓吹下岗运动了。更不用揶着藏着搞“股份制”了。(注1)美国人就可以直接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了。大陆好赖还有东西可拿,台湾可就惨了,没有美国人供着,就很不好玩了。
注1:就是2001年人大会上的答记者会吧,有件事对我来说是永远忘不了的,那就是朱在那次会上有两个问题一直萦扰着我。朱在答某个问题时,他开始讲开了:我在英国伦敦时遇到了老布什,老布什问我,你们中国的私有化搞得怎样了?我说我们哪里搞私有化呀?我们搞的是股分制。老布什说都一样都一样。说完后,朱总结他与老布什在中国是否是搞私有化这一看法上是一种共识,两种不同的表述!听完我当时就懵了。从此,中国大陆国民的保险金和住房款,(注2)就在这样的共识下,让他们抢光了。
注2:中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与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区别。
一、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向后转移社会矛盾的体系
以西方制度的代表美国为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初建模型在20世纪30年代末,美国“经济大萧条”后,美国总统罗斯福针对当时的经济大危机带来的剧烈社会动荡,制定和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美国开始实行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曾经被称赞是美国政府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罗斯福也因此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而较完善却是在西方发生在70年代初的再一次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建国140多年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的雏形,180多年后才逐步完善。而从它一开始建立,就给将来留下了难以解决的隐患。当时美国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时候,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而不是也无法彻底解决社会矛盾。因为它是借年轻人的钱,来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是将矛盾向后代转移,总有一天这个矛盾还会集中爆发出来。据有关资料记载,在50年代,平均每16个工作人口支持1个退休人口,而2004年底估计,每3.3个工作人支付1个退休者,而且20年后,将是每2.3个工作人支付1个退休者。而现在整个西方的社会保障体系,都面临着一个社会老龄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再借年轻人的钱,来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无力再用年轻人的钱,支撑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发生在2002-2003年美、英、法、德的民众抗议游行,也正是这一矛盾已无法再转移下去,而最终爆发的前奏。据说,至今西方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严重的社会矛盾。
二、中国的劳动保险制度,不存在“老龄化”问题
中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是在中国建国后仅仅二、三年的时间内,就建立起来的一种互助型的保险体系。与西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不是建立在用年轻人的钱,而向后转移社会矛盾的社会保障。反而,不但没有用年轻人的钱,且还为年轻人,甚至于为农民积累了社会财富的全社会互助型的保险制度。它与当时的“以农业培养工业,再以工业发展农业”的整体国情是相一致的。毛泽东说:“工人除提供出来的他们的必要劳动之外,剩余劳动所提供的资金,都由国家集中,这是为现在、将来的工人、农民服务的,拿出来为他们服务的。(顾龙生编著:《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620页)。这一互助型的劳动保险制度,从它建立启始,历经四十余年,为社会积累起了巨额财富的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有效的保障。所以,他与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国民从年轻的时候,自己就为自己积累,而不是花后代人的钱,与我们购买的商业保险近似。区别只是比商业保险更具有信用度。因为它是以国家信用担保的保险金,它的信用度又高于一般的商业保险。除非国家这个主体倒闭。所以,他也不会存在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用年轻人的钱,来为老年人承担保障的弊端。更不存在西方那种,年轻人缴纳的保险金,无力支撑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当然,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它建立之初的局限性,它是一百多年后,发生了社会危机后,为了缓解危机,不得已只好将矛盾转移到下一代。而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正是在吸取了他人教训后,在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每一代人自己互助的,较完善的劳动保险制度。如有结余,还可以为下一代作出积累。
我们来算一笔账,就在清楚不过了。毛泽东说:“工人工资一个月50元,一年600元,还有7400元上缴国家”。(顾龙生编著:《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635页)。(有条件的朋友还可以查看一下当时的劳动定额,我按北京市劳动定额算,是9000多块钱,这还不包括每天超额的部分,过来的人都应了解那时候的工作量)。按原国企职工每人30年上缴计算,就是22.2万,如果在乘上最少10倍的币值比,就是222多万。这个帐一算,大家恐怕比我明白,200多万啊!我们再接着算一算,职工平均60岁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应当是按照平均寿命70岁算的)我们就按平均80岁算。每个职工一年平均领取3万元(一年能领到3万的不多吧),20年也只不过是60万元。还有160多万的结余(恐怕能活到80岁的人也不多吧?我查了一下资料,中国人的平均寿命72岁)。帐算清楚了,结论也就清楚了。中国建立的劳动保险制度,根本就不存在美国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吃子孙饭的弊端。为此,在改革之初,为了国人的劳动保障不被侵害,特在《劳动保险条例》中,增加了第六十条。
《劳动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如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其全部劳动保险业务,应由接办者继续办理,所有对工人职员应继续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费用,不得中止付给。
再说一说老百姓被盗的住房款一案,当时朱镕基打着房改的旗号,蒙骗国民说:将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并且还说,这样可以解决腐败问题。乍听起来确实不错,把几十年来老百姓缴的住房款,再分给百姓,买不买房由百姓自己做主。看看说的多好听,并且还颁布了许多文件,最主要的是八大部委联合发的货币分房文件,并说:“货币分配,着眼于补偿性质的,尚未形成体制上的变化,即对于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老”职工,按应享受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为此,多个头面人物,好有架势的说过,“要尽快的分发到职工手中”。但是,直到这家伙下台,这些文件都成了废纸,还弄出了“发生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样的恶法通知来。
对了,还是这个八大部委,当时还出了一个叫做859号文,标题就是《国企加速产权改革 下岗人员有望获得股权补偿》,后来才知道,这就是朱镕基和美国老布什么说的那个所谓的“股份制”,直到他要下台了,在最后一次所谓的记者告别会上,才说出当年老布什么要他搞私有化,和他搞的“股份制”是一个意思,两种表述。老百姓恐怕到死,也见不到“股权补偿”了。更稀奇的是,他把中国的企业搞趴下后,他却弄了一个外国的企业贡献奖。
有人说,这笔巨款在“经济崩溃”的年代就没了。非也,事实再一次证明,如果那个时代就没了,邓小平时期也不会在《劳动保险条例》中,增加这个第六十一条。更能说明问题的是,2000年后,八大部委相继出台了许多文件,并且有明确的计算方法。最少财政部最清楚这笔钱到底有没有,如果真的没有了,财政部还会出这些文件吗?他们又是凭据什么得出的计算公式?
三、盗抢者为中国策划的“社保”,是为了暂时逃脱法律制裁的权宜之计
再来看看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既不同于美国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更不同于中国式的劳动保险制度。美国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存在着吃子孙饭的弊端。但毕竟有它当时建立时期的合理性,为了转移当时的社会矛盾,也算是最优选择了。更何况西方国家都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000美元甚至超过1万美元才进入老年化的,也许他们的富裕程度,是会有办法解决的(好像至今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法国已经暂缓了社保改革)。而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劳动保险金不翼而飞、被人盗抢的情况下,在全国声讨的压力下,仓促拆东墙,补西墙筹划出来的。眼看拆东墙,补西墙不能奏效,又抛出了拾人牙慧的“老龄化”,来做挡箭牌。这是一种类似保险公司拒付保险,反而却赖你的儿子生得太少,无赖式的所谓“社保”。还美名其曰:与国际接轨。现在连美国人吃子孙饭都要吃不下去了,更何况中国是一个,有人形象地说是,“未富先老”的国家了。又怎么能靠吃子孙饭维持下去哪?更何况这种瞎话连篇的盗抢国民劳动保险金的行为,早已玷污了国家信用职能的可信度。又怎么会能和美国人接上轨?
摆在我们国人面前的事实,已无需多言。 被温总理视为“新三座大山”的现实,已经明明白白的摆在了国人的面前,盗抢国民保险金者“企保不能保障国民应有的保险权益,企业倒闭了,保险也就没有了”的谎言,正在社会正义与人类良心面前,逐步的揭开。这个所谓的“社保”,不但剥夺了老职工的众多合法权益,同时,也剥夺了国民几代人为子孙后代积累的巨额财富。未来的年轻人,不但不能够依法取得老一辈为他们创造的合法权益,还要用自己缴纳的保险金,来为盗抢者偿还他们对国民欠下的血债。然而,年轻人缴纳的“社保”金,根本就无法堵住国民几代人积攒起来的,数以万亿计的窟窿。据权威人士透露,缺口8000亿。恐怕,这些年轻人缴纳的保险金,某一天会不会再一次成为“特权”,这个账不用算,也会心知肚明。盗抢者筹划出来的这个所谓的“社保”,也只不过是为了暂时逃脱法律制裁的权宜之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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