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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集体自杀
作者:刘荣立    文章发于:《读报参考》2008第6期第17页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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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报参考 》2008年第6期  17 页  反腐作家张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没想到工人这么苦,原来的三线工厂x厂,工人大批下岗没人 管,工程师在外面拣菜叶。集体自杀40多人,他们要用自己的死引起上面的重视,以期能拯救更多的兄弟姐妹,亲人家属;”
        读到这样的文字,令人震颤。很悲惨,很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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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工人,与其自杀,何不去集体信访?我们就是通过集体信访,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国企改制,绝不等同于职工大批下岗。按国资委2003关于规范化改制的意见:改制必须有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如果不这样做,是违规的,而违规的改制是无效的。  
    改制时,我们拿了一小笔钱。人称:买断工龄。这种说法很容易造成一种误解,既和企业没有关系了,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尤其喜欢这样宣扬。但这话是经不起推敲的,要没关系都没关系,凭什么经营者(他们也被买断了)可以把原企业独占?!
    国企改制,国退民进,民就是我们,人民大众。绝不是“国退官进”如果那样,则成了不折不扣的权贵资本主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既:我们是国企改制当然的参与者。
    至于我们拿的那一小笔钱,规范的说法是: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
    我所在的单位(北人股份三厂)2003年底改制,我们的经济补偿金每年2500元,还有3000元奖励。改制以后,我们在原岗位接着干。这也是我们力争的结果。但完全没有我们工人的股份,于是我们单位所有工人于2005年集体联名信访,要求规范化的改制。在2006年初,问题终获解决:所有工人都成了公司的股东。
    国企改制,经济补偿金,在原岗位接着干,工人当股东,三项具体的利益我们工人一样也不能少。
    我的工人朋友们,你的权益被侵害了么?如果被侵害,你应当维权。向我们所做的那样。别做只会向人叨唠的祥林嫂!
    
        我的电子信箱:happylyl2005@yahoo.com.cn欢迎联系   刘荣立          
文章录入:196989    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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