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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人民性的仁义观
老子站在古典辩证唯物主义的制高点,是非仁义的,他说“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乱之首也”“大道废,有仁义”,因此,老子的道德观是非仁义即批判仁义的道德观。这就是老子道德观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意义。
儒教站在维护礼治的立场上,大讲“仁义”,他的仁义完全是维护“礼”的“仁义”,“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克己复礼”,“礼”就是“仁义”的体现,他的全部“仁义”说教都是为“复周礼”服务的。按照儒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观点,“仁者爱人”是不包括庶人的,用现代观念来说,“仁”就是“大夫”以上阶级的“民主”,“义”就是维护“大夫”以上阶级的尊卑,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的“仁”是爱有差等的“爱人”。
墨子虽然没有老子那样彻底地批判“仁义”,却彻底地批判了儒家的虚伪“仁义”。墨子把人民称做“天之臣”,“仁,体爱也”,是说“仁”是天对人民的体爱,因此“仁”就是人民之间的互爱——兼爱,与儒家的爱有差等截然划清了界线。因为兼爱而“非攻”,为了人民反对非正义战争(所谓春秋无义战),追求和平。因为兼爱而“尚同”,也就是主张人民之间的团结友爱。
儒家的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是截然把“义”和“利”对立起来的,而墨子则是义利统一观,他的定义是“义,利也”,明确主张“义”就是人民的公利。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行侠仗义,见义勇为,这都是墨子的“义”所主张的。
可见墨子的“非儒”,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派之争,而是人民性的中华文化与奴隶制封建性的文化糟粕之争,是古代的阶级之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反映。在这种对立的斗争中,儒家代表了历史倒退,墨家道家法家代表了历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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