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炎黄春秋》和秦晖
是怎样借马恩理论来否定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二)
孙寿慧
二 关于马克思强调的“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过渡”环节
秦文摘录:
马克思其实很少谈“无产阶级专政”。尤其在他本人生前公开发表的文字中,正面提到这个概念的似乎只有前述《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但从1850年他称赞布朗基派的“专政”口号和一度与布朗基派签署过含有 “专政”提法的协议后,他私下的确几次提到过“无产阶级专政”,而且还曾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阶级斗争计划的必然产物、作为现存制度(“资本主义”)与未来新制度间的一个必经的“过渡”环节,是他本人的创见。
……而1852年后,即便在私人通信中,马克思也有很长时间未提这一概念。……笔者以为……主要原因应当是:马克思讲的“专政”都与战争有关,而当时处在和平时期,没有现实的“专政”问题,历史上的“专政”也并非他那时的关注点。
我的疑问:
为什么不去深入探讨马克思为何提出这个创见,而仅以非公开发表为由否定他的这个创见呢?马克思本人后来否定过自己的这个创见么?
我的看法:
马克思既然多次提到并且还强调这个创见,就表明这个创见绝非一时的轻率之语,而是深刻思考后的洞见。
阶级斗争没有结束,就必然要无产阶级专政,否则,如何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呢?那么,在无产阶级取得斗争胜利后,还需不需要实行专政呢?我们要从两种情况看这个问题。
一是资本主义国家在其自身充分发展后历史地结束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尽管我们现在还很难确切地说未来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以大规模的国内战争的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还是以较为和平的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但是,无论哪一种转变,对敌对阶级的长期专政都将不再成为需要,因为作为最底层的工人阶级已经上升为全社会的管理者,不再有被它管理(统治)的阶级了;前社会统治者也因自身走到了历史的穷途末路而不会东山再起。消除了专政,也就意味着国家——政治的国家的性质历史地消除,国家演变为纯粹的社会管理机构,以高级的形式回归国家产生前的部落社会的组织运行方式。
另一种是在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国家的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情况。这种情况都是受外因影响而促成的,是早产的无产阶级政权。
一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入与国内阶级矛盾激化相结合的产物,如苏俄的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另一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入,外部列强的入侵,而国内执政者又无力抵御外来的侵略,(乃至国内阶级矛盾本身也处于激化中,)这三者相结合的产物,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的胜利。
这种早产的无产阶级政权,它就必须具备专政的职能:作为社会水平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还必须存在和发展,资本家也就必须存在和发展;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水平落差极大,时刻是列强觊觎的侵略和操控的对象,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是谋求推翻无产阶级政权,从而无产阶级政权就存在被颠覆的可能。好手敌不过双拳,强者赢不了众力。列强居于发展的高位,国力很强,无论什么党派执政都无妨国家的安全和民族的利益,而像中国这样的居于发展的低位的国家,国力很弱,时刻存在着被列强侵略和控制的可能,若国内各阶级阶层没有同心力、整个民族没有凝聚力,则必然使列强有机可趁。1840年之后的中国近代民族解放的史实和1949年至今的捍卫领土主权完整的国际斗争的当代事实表明,只有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的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团结各阶级阶层、凝聚起中华民族的整体力量,保证中国的独立自主和民族利益。
为了维护最广大的下层人民的利益和整个民族的利益,无产阶级政权就必须保持专政,拥有法律机关和常备军,以限制和镇压内部的敌对者和防御外来侵略。我认为,马克思强调的“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阶级斗争激化的必然产物、作为现存制度(“资本主义”)与未来制度的一个必经的“过渡”环节这个创见,正是考虑到无产阶级政权早产的这种可能而言的。
我们和苏联不一样,苏联是建立在较为发达的沙皇俄国的基础上的,与西方列强的差据不是太大,且又有二战后获得的发展时空,科技获得了较高的发展,又建成了军事大国,所以解体后独立出来的俄国虽然不再是无产阶级掌权,但它依然可以保持独立自主面对其他列强的地位。现在的中国,科技、经济、军事等与列强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一旦取消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意味着什么势力的人群都可以来“民主”,都可以执政,则必然使还不强大的民族资产阶级受到打击,产生买办资产阶级,使中国被列强操控。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分子和亲西奴才利用手中权力和话语霸权,趁改革开放中的“浑水”而“摸鱼”,大量出卖中国人民的经济利益,中国人民创造的巨额财富被他们送给西方,中国人民创建的民族企业被他们谋划给西方操控,这些残酷的事实正表明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绝不可放弃。退一万步说,我们就是抛弃主义道路之争,取消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只能在我们的经济等发展到足以与列强抗衡时,因为那时我们的民族资产阶级才能以强者的姿态与西方打交道,保持自身和民族的独立自主。如果这样的话,那时的民族资产阶级恐怕也感谢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证了他们的自主发展走向强大。
资本主义社会在其自身自然发展的历史没有走到尽头时,无产阶级是不可能真正牢固地掌握政权的,即使取得政权,也只能是短暂的,因为这个政权所要求的超前的意识形态是与现实的经济、伦理、道德、法律等等的历史发展要求相矛盾的,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不可以人为的拔苗助长。
但是,当落后的国家遭遇外来强国的侵略时,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无产阶级政党才能从捍卫最广大的下层人民的利益和整个民族的利益出发,领导广大人民,凝聚民族力量,反抗侵略,完成民族解放的任务。这样,无产阶级政党就在完成民族解放的任务中取得了历史赋予的国家政权;并且,由于他的能够凝聚全民族力量的政治本质,使得他在革命后仍必须掌握政权,以防御列强的入侵和保证政治、经济等等的不被列强操控。总之,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革命斗争和执政,是解放民族的需要和维护国家独立自主的需要使然。
马克思的这一“创见”,虽然没有公开发表并深入阐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随意否定它的准确性,相反,应该研究他提出这个创见的原因,为在社会和国家的特殊发展中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提供执政政治的理论依据。
秦晖以“私下”“提到”等原因为由欲作为全文否定马克思所言的“无产阶级专政”为我们今天通常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据,又找不出马克思或者恩格斯自己正面否定以往的这些论断的根据,也无法从理论阐述上否定它,实在是违背了学者所应具有的学术精神。
三 关于古罗马的“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
秦文摘录:
在西方语言中,“专政”(dictatorship)一词意出古罗马的军事独裁官(dictator,音译迪克推多),这本是罗马共和国在遭遇战争时的一种非常体制,即临时中断共和,授予军事统帅以不受罗马法本身限制的短期独裁权力,战争结束后独裁官即卸任交权与议会,而议会则许诺不追究其在独裁期间的行为。……
……
可见所谓专政,第一它作为一种战时独裁意味着民主的中断,即有专政则无民主,“民主专政”提法之不通,犹如说“黑色的白”。
第二它与法制不相容,“专政”意味着不受法律的约束,包括专政者自己所立之法,对他也没有约束力。列宁后来一再宣称“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从该名词的原意讲,他并没有说错。
第三它是一种与紧急状态(通常是战争)相联系的临时措施,是共和制度的短期终止,而不是一种正常的执政方式,这一点它与“专制”不同。
我的疑问:
1一个词,只能保持本义而不能被后人赋予新的含义吗?
2“民主专政”真的犹如“黑色的白”之矛盾吗?
3哪一个“专政”与法治不相容?
4“专政”真的“不是一种正常的执政方式”吗?
我的看法:
依照秦晖的说法,“专政”的本义是指战时独裁,一旦战争结束进入和平状态,就不能在实行“专政”了,要实行民主。从本义上说,“有专政则无民主”,这话没错,但若由此导出“民主专政”是犹如“黑色的白”之矛盾性的错误,则是无知之说,或者是歪曲之言。
在遭遇战争时,古罗马的军事统帅拥有绝对的独裁权力,即“专政”权,也就是说,为了保证战争的顺利进行和胜利,政权运行体制必须与战争的需要相适应,必须取消众人的民主而实行一人的专权。这种“专政”是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集团利益或国家利益而采用的临时政治手段,因此,军事独裁官的行为表面上是其个人的行为,而实质上是统治集团或国家意志的体现。这种“专政”本质上是临时集权。战时则专政,安时则民主,这都是统治集团根据特定情势需要而对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调整,因此,有专政则无民主,行民主则不可专政。
秦晖文中提的“民主专政”一词,显然是意指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秦晖将“民主专政”说成是犹如说“黑色的白”,显然是将其解释为“民主的专政”,这是真的无知还是故意歪曲?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早就阐述得清清楚楚:“人民……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果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民主和专政”或曰“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既无语法错误,又无理解上的深奥,秦晖及《炎黄春秋》人为何要诱导读者误入歧途呢?——秦晖和《炎黄春秋》人哪一位能不熟悉毛泽东的这个阐述呢? 我们通常所言的“专政”并不是古罗马意义上的“专政”,而是赋予了新的含义的“专政”。此“专政”非彼“专政”!我们通常所言的“专政”,就是指阶级专政,即当权阶级对敌对势力和被统治者的政治排斥和统治。
“专政”与法治不相容吗?
秦先生将“民主”与“专政”相对,实际上就是将“专政”混淆为“专制”,把“专政”当作“专制”来用的。专制是与法治不相容的,但专政却非如此。专政是掌权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独裁,是掌权阶级说了算的政治,而专制则是权力拥有者一个人说了算的政治。在资本主义国家,专政是掌权的资产阶级对被统治的工人阶级等的独裁,而非权力拥有者对其自身内部的独裁;资产阶级内部实行的民主,并且,整个国家以民主为政治上的立国之本,形成了法治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中,“专政”和法治就是相容的。
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是不是一种正常的执政方式呢?难道不是吗?是不是秦晖认为当今资本主义国家不存在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专政了而这样说“专政”与法治不相容?若是这个原因,则秦先生真的是不懂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的内在实质了!——秦晖在文中始终没有正面告诉我们资本主义国家是不是不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了。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其专政是对破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利益的人的专政,这难道会妨碍我们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吗?秦先生为什么就允许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在其内部实行民主、对被统治的工人阶级等实行专政,而不允许我们中国的当政阶级对敌对者实行专政,并且还将“专政”混淆为“专制”来否定我们的人民内部的民主呢?
如果依照秦晖的“专政”实即“专制”而言,则“人民民主专政”就变成了“人民民主专制”,在人民内部既要实行“民主”,又要实行“专制”,这当然是与法治不相容的了。做这样的理解,或许是秦晖不是从理论本身出发来理解,而是从我们政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来理解的。从现实来说,我们的政治中的确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破坏法治的专制现象,但这并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秦晖理解的“人民民主专制”)的结果,而是很有力的封建专制的历史惯性造成的;我们共产党在实践中一直在探索破除专制之道,改革开放以来,更是着力于此。作为学者,秦晖将专制的根因归罪在他所歪曲理解的“人民民主专政”上,而不是从封建政治的影响上找原因,并且无视中国共产党在着力探索破除专制的民主法治之道的事实,是什么心态所致?
秦晖说:在古罗马的“专政”与“专制”不同,马恩之所以只讲“无产阶级专政”,而从不讲无产阶级专制,就是因为“专政”是一种临时的手段,无关宏旨的,马恩是在古罗马意义上使用“专政”这个词的。不仅马克思没有讲过“无产阶级专制”,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没有讲过“无产阶级专制”,我们只看到秦晖在这儿讲的。秦晖自己硬要将“专政”作为“民主”的对立,从而将“专政”偷换为“专制”,将“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歪曲为“无产阶级专制”和“人民民主专制”,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占据《炎黄春秋》这个舆论优势地位啊。
专政与专制的不同,不在于独裁的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前者是统治阶级整体的行为,后者是掌权者个人的行为。
作为普通读者,我们无法考证马恩的“专政”是否全为古罗马意义上的,——在上文中,我引用的有关论述已经表明马克思的“专政”中有与我们通常所言的“专政”一致的,而非古罗马意义上的,但我想,设若在资本主义历史地结束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在与资产阶级斗争的状态中,其政权在新社会完全形成前肯定要专政的,一旦新社会完全形成后,专政肯定也将取消。然而这个专政与古罗马专政也还不同,这个专政是阶级专政,而非领导者个人专政。
另外重要的是,秦晖自己也说,马克思曾经强调他本人的创见:“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激化的必然产物、作为现存制度(“资本主义”)与未来新制度间的一个必经的“过渡”环节。这个必经的过渡环节的“专政”,难道不正是列宁以来的我们通常所说的专政么?
秦晖自己把“专政”与“专制”的区别糊涂起来,把 “专制”与“民主”的对立糊涂为“专政”与“民主”的对立,然后再以此来忽悠我们普通读者!动了脑筋,然而也不太高明。
四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两个“专政”
秦文摘录:
美国一家英文报纸曾经发表一篇《纪念国际成立七周年》的通讯,其中以第三人称方式报道马克思曾在一词会议上谈到巴黎公社时说:无产阶级要解放,就“必须先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恩格斯在马克思死后为《法兰西内战》第三版作序时,则明确指出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就引起了一些歧义。
……
……马恩的思想也的确是即便一致的。但作为两个都很杰出的思想者,在细节上有所不同完全正常。恩格斯后来谈巴黎公社时关注的是她的战争措施,而马克思在写《法兰西内战》时关注的是后来被称为“巴黎公社民主原则”的那些制度安排。
……巴黎公社政体……无疑是一个竞争性选举中产生的多党(派)政体。“65个革命党人当选,反对派则有21个,其中15人是著名的反动派,6个甘必大激进共和主义者。65个革命党人代表了当时法国社会主义的一切派别。尽管它们彼此斗争很剧烈,却没有一派对其他派行使专政”。……马克思对公社的许多做法有批评(主要是没有乘胜进攻凡尔赛、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等),但从未对这种多元政体持异议。
我的疑问:
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的第一个政权,而且是那么短暂,本身留给我们的应该主要是失败的经验教训,而不应该是作为完美的或成功的革命经验来看待。作者为什么要对巴黎公社的“民主”大加赞美呢?如此“民主”,为什么迅速失败呢?
我的看法:
巴黎公社之所以很快失败,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资本主义还是历史的需要,没有进入到可以让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时候;从直接原因来说,是因为无产阶级政党还不够壮大,并且很幼稚,不能够牢牢抓住革命的主导权,对斗争缺乏宽远的认识。列宁也指出:“镇压资产阶级及其反抗,仍然是必要的。这对公社尤其重要,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坚决。”各个党派在政权中居于何种地位,这应该是由其在革命斗争中的贡献地位来确定的,如果为了“民主”,无产阶级政党将政权拱手让给在革命中没有什么贡献的党派,放弃自己的主导地位,那不是进步政治的表现,而是软弱、无知、幼稚的表现。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曾经为了“民主”而将政权分给工农一部分了吗?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从巴黎公社失败中认识到无产阶级要解放,就“必须先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不是实行所谓的多党派“民主”政治而丧失主导权。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排斥非无产阶级党派执政;不如此,则不能保证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这个“专政”即使是临时的,也被马克思在古罗马意义上赋予了新的含义:一个阶级或其政党整体的独裁。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确是与民主相对的,它不允许其他党派拥有无产阶级政权中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说法就是秦晖所言的“马克思在写《法兰西内战》是关注的是后来被称为‘巴黎公社民主原则’的那些制度安排”的结果。”
恩格斯所明确指出的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秦晖说是的“恩格斯后来谈巴黎公社时关注的是她的战争措施”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个“专政”指的就是对敌对者的限制、镇压和消灭的职能。那么,革命胜利后,即社会进入和平状态后,还要不要恩格斯的这个“专政”了呢?如果敌对者还存在着,还存在着反抗和颠覆无产阶级政权的可能,即革命斗争还以某种形式继续着,那这个“专政”当然就也必须以某种状态继续着!
马恩的这两个“专政”并不矛盾。无产阶级在政权上不专政而搞所谓的多党民主,则必然会导致将政权送入非无产阶级的敌对者手中,使得革命失败,这和直接镇压敌对者的战争行动的目的是一致的。这两个“专政”合起来,就是我们今天所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内容: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中,必须成为政权的主导者;对敌对者必须保持限制和镇压的态势。
秦晖及《炎黄春秋》人将马恩从巴黎公社失败中认识到的用于指导将来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正确的指导思想——两个“专政“——努力地进行否定,这是什么意图?
秦晖是个学者,然而,我弄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不将这些涉及无产阶级运动的根基理论的重大发现放到专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呢?那样更有利于与理论界的交流探讨啊。放在《炎黄春秋》这种非专门学术刊物上发展市场,有何重大意义呢?
《炎黄春秋》人,发表这样的摘词取句、断章取义、混淆概念、歪曲常识的文章,来忽悠读者,让读者买了这样假劣产品难道不感到亏心和脸红吗?发表这样的文章,与“求实篇”三个字实在是形成可笑的丑陋!
——你们企图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