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北宋王安石认为,治国之道,当“以择术为先”,乃其深刻的经验之谈。毛泽东也强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古今英雄所见略同。建国几十年来经济建设中的主要教训,一言概之:事倍功半。“择术”多有失误,政策和策略粗心大意之故也。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也不例外。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制度比较,它既有长处,也有短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制度孰优孰劣,谁胜谁负,说到底,取决于我们对自己信奉的经济制度扬长避短的深度和广度及其实施的效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干了几十年,哪些方面是我们的长处,应当发挥,哪些方面是我们的短处,须要避免,现在分清楚了吗?恐怕还没有。因而或者头发胡子一把抓,长短不分;或者为了清除浴盆内的污水,连婴儿也一起泼掉了;或者学人之短,奉为圭臬——倡导“哑铃型”企业组织,便是一例。社会主义优越性在于:我们经济制度的短处,只要认真对待,群策群力,不讳疾忌医的深入探索,是可以避免和消除的,而扬长的潜在发展空间,远比资本主义的大。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是一块尚待开垦的广阔无垠的处女地,至今人迹罕至。
扬长避短的方式和方法不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更切忌片面性。例如群众运动,以前常用之于我们的经济活动中。如何评价这一事物?现在它几乎被人彻底否定,认为一无是处,只有破坏作用。这种观点不符合历史事实。1950年代初期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五反”(反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投机倒把、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正面作用是主要的,负面影响是次要的。经过那两方面同时进行的运动,旧中国遗留下的污泥浊水一扫而光,社会气象焕然一新,国家公务员队伍基本上保持了三十年左右的廉洁,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经济秩序保持良好局面,偷税、诈骗、假货等不法现象几乎绝迹。后来运动搞滥了,越来越离谱和荒唐,甚至整一个坏人,搭上几个好人,玉石俱焚,得不偿失。这种严重有害于经济建设的赔本买卖当然不能再做了,但这并非群众运动本身的过错。一旦被蛇咬,几十年怕井绳,因噎废食,大可不必。也有的群众运动利弊参半,此单位搞得好而彼单位一团糟。1960年代文革前搞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运动,有的单位确实“清”出了坏人,取得了成绩;有的单位没有坏人怎么办?为了完成百分之一二的指标,拿好人凑数,当坏人整。我所在的企业当时就是这种情况。现在法治代替了群众运动,无疑是治国方式的一大进步,不过从效果上看,也有局限性,并不如人意,例如腐败现象长治不愈,依然严重,遑论根治了。一些厂家亏损破产,职工们纷传是因为“虫鼠”蛀蚀而空,清理工作组孤军奋战,依法审计,往往十之八九发现不了问题。上述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方法各有长短,与时再进一步,群众运动与法治相互取长补短,合二而一如何?
过去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也被弃置一旁,不再采用而成为历史。殊不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要优势就是““大””,全国国有工商企业统属一个“大老板”。国外世界500强企业的历史,就是长期不断的自我壮大和兼并史,持续不变的目的是追求市场竞争中的强势地位,使其经营成本更低廉,产品技术更先进。在原材料采购和商品销售中进行大规模活动,乃是使这种努力获得成功的一项可靠保障措施。社会主义经济——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从理论上说,可以缩短做大的强化进程,天生自然的拥有这种先发优势。简而言之,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势,尚须通过统购统销这条主要途径。我们应当认识到,过去几十年统购统销的实践结果很不如人意,问题出在商业官僚机构的错误规则和有害化操作上,并不能归咎于这一事物本身。打一个比方:发生了车祸,要分清罪责:是车不好,还是司机胡乱驾驶所致?如果是后者而将没有过错的车子抛弃,就不合情理了。污水必须清除,但请盆下留人,不要连婴儿也一起泼掉了。社会主义萌芽需要我们正确耕耘,才能使之茁壮成长,不分青红皂白的锄掉,不觉得可惜吗?
同群众运动和统购统销同遭厄运,还有一个难兄难弟——“铁饭碗””。国有企业劳动纪律松弛,消极怠工现象严重,人们也将账算在这只““碗””上。1970年代末期以来,专家学者口诛笔伐,将它贬得一无是处,简直成了国有企业不景气的祸根,为此后大规模裁人“下岗”做了舆论准备。人不自省,诿过于“碗”,真是岂有此理。经济理论界未见有一人从政策上寻找原因,探究一下这只“碗”的作用,是怎样从正面转向负面的。
建国之初,共产党很快赢得了绝大多数工矿企业中的劳动者(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下同)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主要靠的不是政治说教和理论宣传,而是因为切切实实的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劳工的改革措施。例如,缩短工时,以八小时工作制取代当时私营企业普遍实行的十二小时;规定星期天带薪休息;成立自己当家作主的工会,民主选举信得过的人代表工人群众参与企业管理,同资本家谈判和协商,解决劳资间发生的问题,而在以前是老板一方说了算;不得随意辞退工人,这意味着,工人手中的“饭碗”,从那时起,开始变成“铁”的了。
其实,这些举措并非单方面的恩赐,工人们随即投桃报李:通过“五反”运动,一下子整肃了某些资本家的不法行为,假账绝迹,堵塞了偷税漏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因为有了企业主人翁的感觉,劳动热情空前高涨,增产节约运动一浪高过一浪;旧社会“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因而技术传承极其缓慢而艰难,自从有了“铁饭碗”的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少数身怀绝技的能工巧匠纷纷自觉地、主动地传技于他人,从而使一些原来藏而不授的技术为大多数人共同掌握。因此,许多过去依靠进口的工业产品,我们在最短期内多品种、大批量的生产出来了。旧中国是“洋货”一统天下,解放几年间迅速改变了面貌。如果没有“铁饭碗”在手,职业朝不保夕,何来社会主义主人翁的良好感觉,怎么可能将自己赖以生存的本事毫无保留的奉献给社会大众?可见,“铁饭碗”在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初始阶段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促进作用。后来如何发生畸变,我们需要从政策上寻找原因,后文再议。
计划经济时代的“三大件”:群众运动、统购统销和“铁饭碗”,已经被人们否定、抛弃和淡忘了。我之所以重新提起,是因为觉得它们兄弟三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仍然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市场经济相对于计划经济,其长处集中到一点,就是个“活”字,它使经济迸发出巨大活力,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乱”。有人轻描淡写:“门窗打开了,新鲜空气吹进来,也难免飞进几只苍蝇”,说得好不轻松。仅仅只是“几只苍蝇”?黄、赌、毒、假、骗、黑、腐,七鬼闹中华。实践表明,治乱,正是市场经济现有手段的弱项,尽管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可是整治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在部分地区越治越乱,发展下去,必将产生不可预测的恶果;而它恰恰是计划经济时代“三大件”的强项,早已有过成功的经验。可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各有长短,岂可偏废一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事业史无前例,没有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当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也表明了我们对“方向”和“道路”并不十分认知,制定和实行的政策,既可能“摸”对,也可能“摸”错。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利继续深入前进,才是应取态度。断言“完全正确”,即使明显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重要思想的错误部分,也“不容否定”,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终将酿成大祸,是不行的。
实行市场经济以后,有的举措即使人人叫好,也可能产生负作用。例如给予了企业自主权,许多企业扭转了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颓势,面貌一新,焕发活力,走上振兴之路;但同时,也有不少企业因为失去了监管机制,“老鼠”趁机闹翻天,反而加速了衰亡。企业自主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必需举措,本身无任何问题,不同的企业实施后却很可能效果迥异。还有经营承包制,在农村曾经普遍的取得巨大成功,而用之于国有企业,则大多失灵。原因何在呢?这就需要我们对类似问题挖根掘源的探究一番,查它个水落石出,以便趋利避害。迷惑于表面现象,浅尝辄止,那将无济于事,解决不了问题。
总之,我认为诚如王荆公和毛主席所言,各级领导同志治国当以择术为先,务必充分注意政策和策略,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意即要谨慎地高度负责地正确选择、运用和取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长短术”,从而创造一个“活而不乱”的良好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和快速的发展。
列位看官!现在在你们面前夸夸其谈这番经济学大道理的家伙,并不是学术界、文化圈内的知识分子,而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老粗,这一定出乎大家意料。何方野牛,竟闯进尊严高贵的学术殿堂,大煞风景,欲挑战学界鸿儒,要同他们打一场笔墨官司?
作者自我介绍一下:鄙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退休老工人,平生庸庸碌碌,乏善可陈,倒是经历过一次不平凡的事件,思想观念发生转变,谈不上光彩,却值得一提。1966年文革初期,因为不守本分,干扰敝厂领导政治斗争部署,惹祸上身,遭到“革命群众”有组织的上千张大字报围攻,在一家两千几百人的中型企业里,我这个小工人获批数量独占鳌头。集群重炮打蚊子,真乃一道空前绝后的天下奇观。千夫痛斥,定性为“牛鬼蛇神”、“极右派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分子”,被开除基干民兵队伍,将我这个“现行反革命分子”调离工作岗位,同另一个“历史反革命分子”为伍,监督劳动改造干苦活。当时难得有一位朋友认为我尚可救药,劝道:“你的思想太右了,背离时代潮流,非常危险!识时务者为俊杰,必须悬崖勒马。”醍醐灌顶之言,铭记在心。从此痛改前非,不断向左靠拢,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思想观念终于重新定位。哪里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政治风向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相对而言,如今社会上右很吃香,左则背时。又站错了队。我脑后难道长了反骨,怎么总是逆潮流而动,言不逢时?按照时下中国学术界标准,若有人指斥我为极左余孽,那真可谓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中国社会传统:“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个工人,做工吃饭乃是本分,怎么不务正业,狗咬耗子,过问起经济学问题来了?原来事出有因。我居住地附近原有五家历史悠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1980年代以来,先后垮掉了四家,数以千计的职工下岗失业。经济改革的成本,几乎全由破产企业的“主力军”们承担,他们未获改革之利,先遭其害。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情况合乎情理吗?黄鹤楼上看翻船,船上载着我的阶级兄弟姐妹,岂能无动于衷,作壁上观?《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某些迭出损招,损害劳动群众利益的所谓“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靠得住吗?在他们学术理论指导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直接后果就是发生了大规模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工厂倒闭了,我们劳动者的饭碗也就没了。不错,中国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早已走上了下坡路,但不切实际的改革犹如在其背后击一猛掌,加速了衰亡进程。我们被动的无辜遭害,饭碗打破了,岂能善罢甘休,当然要找肇事者算帐,理论理论,同他们打一场笔墨官司。狗咬耗子,老粗论文,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改革理所当然的引起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对自身利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变动的强烈关注,人们因利害感受不同而心态迥异。我写这篇“论文”的动机,如上所述,直接起因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工矿企业的衰落,职工群众遭遇厄运,触景生情,进而思考,深感对造成这种局面的因果关系大有研究之必要。我现在是社会上“弱势群体”中的一分子了,承蒙上层人士大发善心,对我们关爱有加,不乏廉价的同情,甚至怜悯。但我们能满足于此吗?不知是否因为我的孤陋寡闻,在政治社会经济学界,多年来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其中有一个成员,将工人阶级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势地位而出谋献策,也没有迹象表明他们以后还可能在这方面动点脑筋。既然指望不上,我才不得不用握惯榔头的手,拿起笔来,为我所在阶级中的广大劳动群众的福祉和未来命运,设计一个与己比较有利的蓝图。本文理论水平低下在所难免,即使贻笑大方,也顾不得了。只求现实可行。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据报刊披露,20多年来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放权让利(1978年——1983年)
第二个阶段:利改税(1983年——1987年)
第三个阶段:经营承包(1987年——1992年6月)
第四个阶段:转机建制(1992年——1995年)
第五个阶段:整体搞活(1996年—— )
我认为如果以是否触动产权所有制变化为标准,实际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体上是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在不改变所有制结构情况下进行改革,国有企业整体状况未见好转,甚至可以说反而恶化。后来调查统计发现,亏损面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第二个阶段对症下药,提出“抓大放小”方针,“一卖了之”,扔掉了大量亏损包袱,立竿见影,后来盈利连年大幅度上升。接着,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大型国有企业也加快了改革步伐,提高国内外私有资产比率,实行股权多元化,现在终于基本上达到了原第五个阶段目标,“整体搞活”了。
但是,这种“成功”的改革不符合我的利益,偏偏像我这样所在阶层的人,在中国决不是少数。就像是一个地区引进了大量外来资本,GDP显著增长,“三资”企业大赚其钱,当地官员和富商当然欢欣鼓舞,弹冠相庆;但若是这种政绩以污染自然环境为代价,那么,生活与工作在其中的群众恐怕不会也随着一样兴高采烈,而可能感到得不偿失。私有化改制破坏了社会主义人文环境,工人阶级重新沦落为资产阶级雇佣的劳动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接受过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的人,对于自己处于被剥削、被欺压的境地会满意吗?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原则已经写进了修改后的宪法,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私有化改革同这条原则相悖,而且遗患于将来。后文将作分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世界上其实并无先例可供借鉴。它就像是一部探索前进的车辆,能否到达“富民强国”的目的地,我认为主要取决于下列五个因素:
一,“驾车人”的技术水平如何;
二,“红绿灯”等交通规则被普遍遵守了吗;
三,道路平坦,还是陷阱重重;
四,道路上不时出现的障碍物和发生的“交通事故”能否及时而有效的清除和处理;
五,路标竖立了没有。
人们对前四项比较重视,有关各项问题正在努力解决和完善之中;唯独第五项,可能因为忌讳提及“方向”“路线”之类“极左”话题,还不知“路标”在哪里。行车不辨方向路线,在市场经济的迷网中乱闯,“摸着石头过河”,轻则难免事倍功半,重则可能南辕北辙,走向歧途。
当务之急,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趁早竖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标”,以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此乃我们事业少走弯路,争取事半功倍之必需也。首先,必须厘清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区别吗?一位生前曾经身居要职的权威学者认为,两者没有“性别”之分。这一高见发表之后,多年来从未见有人异议和驳斥,社会经济学界可能已广泛认同了。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追求的终极目的不同,服务和依靠的主体对象也各异,两者属下的市场经济“性别”会是一样的吗?一个姓“社”,一个姓“资”,泾渭分明,不容混同。概括的说,相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一同三异”的原则。分析如下:
一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
在这点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实没有区别。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取他人之长,避自己之短所必需。计划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衰落和废亡,最主要的原因是效益低下,效益低下缘于缺乏活力,为什么缺乏活力?因为经济运行中彼此没有竞争,企业不论优劣都合在一起吃“大锅饭”。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身是计划经济。那时,经济布局的指导方针是所谓“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另外,好像还有这么一项“最高指示”:“地方要建立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计划经济缺乏竞争的弊病,不谦虚的说,我算是一个“先知先觉者”。我并不懂得经济理论,怎知利弊?发现来源于自己的工作实践。让我先讲一个微观上的故事:
我是一名制水工,工作中经常操作的机械设备是水泵。我厂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购回几台水泵及其附件。这些杂牌泵具的质量真使我们工作人员伤脑筋,使用不长时间就出故障,必须拆修。劳神费力还要多耗物料,增大企业成本。是不是因为当时我国工业技术水平低下,生产不出此类高质量的产品呢?不是的。在此之前,1956年买的两台上海一家正规大厂生产的水泵,运转了几十年,每天都要频繁的启动和关闭,却从来没有修过。那时我就想,国家为什么不扶持生产价廉物美产品的厂家,扩大其规模,满足各地客户的需要,而将那些孬厂筛选出局?我带着这个问题,还曾询问过本厂材料科一位干部。据他介绍,厂家采购机械设备不能够自主挑选,因为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全面考虑,综合平衡,为了大家都有饭吃,避免饱者胀死,饥者饿死,各地产品好坏搭配销售。他还认为这就是计划经济的“优越性”。我的感受则相反,对统购统销取其短而弃其长,匪夷所思。
在这种计划经济理论方针指导下,各地工业布局就像是叫花子办年货,样样有,但都不成气候。谁都建立不起自己独特的产业竞争优势,相反,有的地区原有的竞争优势也逐渐消失了。这一认知也来源于生活中的经验,而不是因为看了国内外哪位学者的经济理论著作,才懂得这个道理。再讲一个宏观上的故事:
以上海百货业商品为例。我居住在武汉市,在本地闹市中心,1996年9月,上海市商委组织了三十多家沪地工商企业,共同在汉投资三亿元建设了一座大型商场,名曰“上海商城”,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我曾慕名去过两次,发现商场内冷冷清清,门可罗雀。生意不好整柜台,后来又投资五千万元整修改造,仍然很不景气,只好关门停业。前来的上海商委一位主任在接受武汉记者采访时坦承,上海商城的失败,表明在百货业方面上海的优势并不明显。
老一辈人可能还记得,上海日用百货曾经称雄中国市场一百多年。在武汉过去的年代,亲朋好友有人去“下江”,都不忘托他捎带一些上海货回来。为什么现在沪产精品上门销售,却丝毫也引不起轰动效应了呢?其中原因诚如那位主任所言,如今“百货业方面上海的优势并不明显”了。这一现象引起我的关注和研究兴趣。我小时候认为上海人最聪明,所以做出来的东西也好。几十年后难道他们变笨了?都不是的。上海人的智商同其他地区的中国人差不多,不高也不低,沪产百货过去之所以称雄,是因为近代以来长期拥有别处没有的多方面优势,与使这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传统人文文化氛围。
上海为中国最大的工业城市,地处沿海,西风东渐之后,一开始就因为开放最早而拥有先行优势。此外,资金、人才、科技和水陆交通等方面也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它的逐渐集聚、配置和占有生产资源的能力,同它不断增强的竞争力成正比。上下游企业在采购原料、配件、生产和销售方面,也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工厂云集,一些产品相同的企业便成立了行业协会。我所在工厂原是上海一家印染厂,据一位上海师傅告诉我,行会内外有别,对外,同行是冤家,倾轧、排挤,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行内会员则是亲家,各厂每周一次派一名代表聚会,以便商讨行内事务,切磋技艺,交流管理经验和互通市场行情,日积月累,共同提高。这大概就是上海百货商品过去保持竞争力长盛不衰的秘诀。
1952年“五反”初期是一个转折点,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那时,重庆某行业发生了一起“星五聚餐会”事件,协会内私营企业主们在会上密商如何对付共产党发起的这场针对他们的运动,事机不密,被当地一名记者知悉而在报上曝了光。一夕之间,中国大陆,当然也包括上海所有的行业协会都被迫自行解散。从此,各厂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失去了赖以发挥竞争力优势的载体,日消月蚀,几十年后老本逐渐吃光,优势还能“明显”得起来吗?
上海百货业过去成功的经验表明,聚合起来相互协作下形成的整体竞争力优势,既强大而又能持久,充分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借鉴其积极作用,因势利导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固有长处,振兴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在经营理念、购销方式、用人机制和工资分配等等方面长期摒弃和背离竞争原则,结果导致整体竞争力不断下降,有的甚至弱不禁风,这是事实。但若是认为许多企业破产全都是内因作祟,咎由自取,也不尽然。政策上偏袒外资,对其实行超国民待遇,使之处于有利地位,也是一个同内部因素同样重要的外部因素。我再举一个比较熟悉的例子。武汉市有两家印染厂,“一印”和“二印”。1990年代,设备较差而技术力量较强的“一印”经营每况愈下,“二印”则由一位港商接办后起死回生,一度机器轰鸣,购销两旺。于是有人感叹道,厂还是那个厂,工人还是那些工人,就是因为转变了机制,同以前大不一样了。我当时深感好奇,多方打听,什么“新机制”有此神效。原来,不过是旧中国私营企业普遍实行的那套老掉牙的玩意儿,特点是工人重新沦落为雇佣劳动者,没有丝毫权利可言,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历史真会开玩笑,时轮转了几十年,又回到了原点上。不过,我们也得承认,机制的先进与落后都是相对的,那套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治厂模式,比起我们自己早已发生畸变的封建官衙味十足的现行国有企业机制,确实更加有效。但这并不是“一印”和“二印”发展情况迥异的唯一原因。问题还在于不平等竞争。同样质量要求的来料加工,客户按照市场行情出价,“二印”接手生产有钱可赚,“一印”却是赔本买卖。原因在于:
一, 两厂税负悬殊。“二印”港方参股后可享受多年的减免税优惠,国营独资的“一印”却办不到,相对“二印”而言,分明受到不平等歧视待遇;
二, 更有甚者,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在双重或加倍纳税,因为他们还要担负“企业办社会”的义务。以“一印”为例,厂内要办托儿所、幼儿园、子弟学校、医务室、武装科、计划生育办公室等,甚至一墙之隔就是市属消防队,该厂也必须配置一套相同职责的人与车。一方轻装上阵,一方负重前行,谁能胜出,还用问吗
股权多元化合营后的“二印”在减免税的特殊政策照顾下,红火了几年,大头也被该厂掌握独裁实权的港商变着各种手法拿去,公方所得无几。据说,这位年轻有为的香港女老板风姿绰约,魅力惊人,除了带来价值连城的无形资产,所谓的“新机制”外,一文不名,白条入股,还能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没有任何抵押品的情况下,本市多家国有银行一路绿灯,开门揖盗,共计贷款两亿六千万元,逾期久拖不还,报上登载,赖账黑名单上赫然有名。肉包子打狗,恐怕有去无回了。“一印”绝对享受不到如此优惠待遇,束手无策,徒唤奈何,只能眼睁睁的望着自己被这家同行挤垮了。这种媚外欺内、扶私压公的奇特政策,长期通行于社会主义中国,在过去的一些年头,许多国有企业因而遭到严重的不利影响,更难以为继,更快的破产——这大概不是此政策制定者的初衷。
同计划经济不一样,市场经济应当、而且必须实行平等竞争原则。政治上要防止两种偏向:一是上述那种吃里扒外;另一种则相反。有的地区同政企分离的改革要求相悖,一度出现了“红顶商人”现象。政府官员为了属下管辖的国有企业优先发展,不惜动用权力资源干预市场上的经济活动,直接的或变相的歧视与压制民营企业。汽车行业就是一个典型。对这个行业的国有集团公司呵护有加,享受特权:银行债转股、上市等等,都是民营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待遇。这种优待实际上帮倒忙,失去了“鲶鱼效应”,使企业失去危机感,从而产生惰性,必然要丢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家宝,沦落为国际跨国公司的附庸。混了几十年,虽说产业做大了,但还是形不成自主开发能力,更缺乏叫得响的属于自己的品牌。
还有,缺乏平等竞争环境条件下的垄断经营,市场经济时代比计划经济时代对人民群众的损害可能更大,因为政府对前者比对后者的制约作用可能更小。仅举一例。2007年,据媒体报道:
“过去三年中,中国进口钾肥价格从每吨不到1000元涨到了2350元,由此,中国农民付出的成本也上涨了四成以上。
“<<经济观察报>>11月5日刊登记者专稿披露说,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称中化集团)如今正面对着国内复合肥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因为这家已经是世界500强的中国国有企业仍不愿放弃在计划经济时代下继承来的一项特别的获利渠道——钾肥进口中近乎于‘专营’的‘权力’。
“据多位业界资深人士测算,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每进口一吨钾肥倒手卖给国内化肥生产企业的纯利润至少1000元人民币。按中国今年将进口900万吨钾肥计算,则有可能会使中国九亿农民每人为此多付出10元人民币的耕种成本。
“三年前,商务部将拥有钾肥进口权的名单增加到了10家。但到今天为止,10家企业中除了中化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的中国农资集团(下称中农)以外,没有一家企业能够直接进口大宗海运钾肥。
“中国钾肥进口量全球第一,进口价格却年年上涨,钾肥进口谈判的签约价格也是高度机密,除了中化、中农以外,国内几乎没有任何企业知道,这包括联合谈判小组的成员。
“据2007年6月周福仁等三位人大代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函中披露,‘自联合谈判已经三年,迄今为止除了中化和中农,其他所有参加联合谈判的企业,甚至包括政府主管部门都没有看过钾肥进口合同,无从了解进口钾肥的实际成本。’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在现行谈判机制下,已经形成了一个涨价怪圈。中化、中农每年签了合同之后加价卖给国内企业,外方知道成交价格,看到中化、中农加价太狠就很眼红,来年于是大幅度提高卖价,中化、中农于是再次加价。
“这个说法目前尚无法证实。钾肥业界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看到中国国内化肥价格年年猛涨,外商都很担心:‘中国的农民不是很穷吗,怎么年年涨价这么多呢?’”
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制度之所以废弃,是因为它有一大弊端,即缺乏优胜劣汰的经营机制。我们今后若是欲恢复它,就必须设法克服这一弊端,扬长避短,引进竞争机制,还有民主机制。后文再作解析。
中国将来走向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实并不在于任何伟人的主观意志,也不是无论多么强大的权力所能左右定夺,而取决于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私有制经济制度在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共处、和平竞赛与和平演变的结果。优胜劣汰,适者胜出。社会主义者欲使自己的事业成功,唯一正确的途径就是对所信奉的经济制度设法扬长避短,除此之外的旁门左道可以休矣。只有坚持不懈地深入地拓宽这条途径,才可能不会逆转的实现自己的理想。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闹得热火朝天,强扭的瓜不甜,欲速则不达,现在基本上又恢复了原状。同样的道理,鼓吹公有制经济退出竞争性行业,强制推行私有化,也将留下后患。
王荆公之谓“择术”,也就是说,一事当前,往往可能有多种对策。例如对付定时炸弹,选择方法就有三种:一是将指针往后拨;二是将弹体转来移去,从东家搬到西家;三是拆掉引信,掏空炸药。请问执政诸公,你们采用的是哪一种?
说到定时炸弹,不禁联想起外国的一件名人轶事。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生前对人类社会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曾经热情的拥护和支持。1930年代中期,亲临其境实地考察了一些时日后,大失所望。他看到当时的苏联已经产生了一个特权阶层,台上权贵们日益骄奢淫逸,背叛了广大劳动者。可能鉴于当年苏联统治者自我感觉良好,任何批评意见都被视为“反苏反共”的敌对行为,谏言无济于事,开口不得。于是,他便将自己的访苏观感记录在册,封存起来,嘱其后人五十年后启封。1985年,作家当年日记公开,预言“有朝一日,在一个美丽的日子里,那震动会突然爆发的!”已经登上超级大国顶峰的苏共官员们知悉此事后不以为然,轻蔑视之。几年之后,嘲讽言犹在耳,罗曼·罗兰的预言果然不幸而言中,社会主义苏联崩溃了。
今天,海内外人士观察了中国社会现状后会有何感想?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能打保票说,神州大地上的社会主义江山绝对不会变色。我认为,若干年后是否也会发生“震动”,关键在于能不能有效的使我们的经济制度贯彻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下列“三异”原则。
一异:公有制经济为主,私有制经济为辅的原则。
我在前文中已做自我介绍,文革中被打成“极右派三反分子”,坦白的说,革命群众的揭发并非毫无根据。罪状多得很,其中之一是说我“对社会主义现实严重不满,为旧社会资产阶级剥削评功摆好”。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需要介绍一下我所在企业的情况。我厂原为一家私营企业,19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进步”为公私合营,实则公方代表取代了厂内全部实权,私方靠边站了。从此,“合营”前后进厂的职工同工不同酬,相对而言,前者高薪,后者低薪,工资收入差距一般在一倍以上。低薪者当然不满,即使保留较高薪酬的职工,据我所知,其中大部分人还是怀念过去那个被资本家剥削的日子,因为那时除正式工资以外,还有其他相当可观的收入,合营后都被取消了。我的一位师傅说,实际所得今不如昔,有一次他还私下向我“忆甜思苦”,这使我思想触动很大。
正确的理论,只有在不发生畸变的实践下,才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如果以广大劳动者是否满意为主要衡量标准,我大胆地认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是一种失败的实践。
我少年时因家贫失学,书读不成了,求知识只得另辟蹊径,到图书馆和新华书店去“吃白食”,免费看书报杂志上了瘾,并逐渐养成观察、思考和研究社会现象,理论联系实际的习惯。学识虽低,却爱钻牛角尖,经常置疑一些著名学者论文的正确性。记得解放初期,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在报上发表文章,论证社会主义优越性时,常常引用列宁的一句话,大意是,社会主义必将战胜资本主义,是因为它有更高的生产率。后来引用频率越来越低,直至讳莫如深,羞于启齿。我当时发现,现实社会实践,从宏观经济政策到微观企业管理,都是在向着列宁指引的这一理论方向背道而驰;企业的封建官衙化倾向日益严重,人浮于事,工资冻结。1960年代上半期,报载在全国工业界推广专业化企业结构改革,好不容易开始向着提高生产率的正确方向迈进,可不知什么原因中途夭折,无疾而终。也是在那时,毛泽东倡导的工业“鞍钢宪法”,我认为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即“两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三结合(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结合)”,是个好主意,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听说,日本有的企业曾拿去实验,取得了积极效果。而在中国这项企业管理中难得一见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产地,尽管当时毛泽东的威望如日中天,他的指示似乎无人敢于违拗,实际上下面企业官僚都不买帐,阳奉阴违,有的连过场都懒得走一次。但不少厂领导对他的阶级斗争学说无不照办,整人有方。好事不去办,坏事抢着干。我隐约感到,如此倒行逆施,中国很可能是当时世界上和平时期科技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大背景下,唯一生产率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的国家,特别是在农业领域,表现尤为明显。实践背离列宁的理论,这种恶果必然要落实到每一个劳动者头上,所以,尽管我们兢兢业业的工作,依然收入微薄,生活困苦。社会上相当大一部分群众已流露不满情绪。我不过是言多必失,祸从口出,因为当时厂内阶级斗争的需要,杀鸡吓猴,被厂领导抓了“典型”而已。
早年从书刊上看到,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于廿世纪初叶创建了世界上第一条生产流水线。这位大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与他同时代的资本家敲骨吸髓的做法不同,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对企业劳工的工资福利较好的予以关照,因而有效的在本企业内缓和了当时社会上普遍严重存在的阶级矛盾。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他的一次演讲中,高度赞赏这种“福特模式”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并极力推荐。旧中国企业界一部分“先知先觉”者效法之,也取得了劳资双方皆比较满意的结果。我所在企业原私营业主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来说,没有永恒的主义信仰,只有永恒的利益。社会主义国有工厂的劳动者名义上是企业主人,却拿着低工资;在私营企业打工,处于被雇佣地位,遭到资本家剥削,反能取得较高薪酬。假使名与利不可得兼,你将何去何从?民以食为天,钱少难生活,舍名而取利也。两害相权取其轻,实属无可奈何的选择。
如果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都是按照所谓“福特模式”运营,劳工安于现状,不思反抗剥削,人类社会上还可能发生社会主义革命吗?但事实上,像敝厂原私营业主这样“福特式”思想开明的资本家凤毛麟角,如此企业并不多见。孙中山先生阶级合作的理想,实在遗憾得很,在中国难以实现。世界上,资本主义在其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达之前,劳资间的阶级斗争,也是普遍存在的。双方只有经过长期持续不断的反复较量,找到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斗争才可能逐渐缓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电影正片之前,先放映当时的记录片<<新闻简报>>,银幕上日本工人手挽手的在大街上运动,罢工示威。原来,当时每年春秋两季,日本工会总评议会等三大工会组织,都要联合起来展开提高工资等要求的斗争。根据日本左翼作家小林多喜二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蟹工船》,真实的反映了该国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时期劳工的困苦境况,以及遭到资方勾结官府镇压的情形。美国1960年代影片《社会中坚》,故事情况也类似。中国在任何一种主义——不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要是社会经济制度以私有制为主,大多数劳动者也难以幸免于这种遭遇。
建国初期,劳动群众接受社会主义理论宣传,主要是对这种经济制度免除了资产阶级剥削,可能改善生活充满了希望。谁知事与愿违,从而产生了社会主义信仰危机。1958年“大跃进”后,社会上流行一句口头禅:“报纸上的话能信吗?”这是对官方不实事求是的宣传产生了条件反射,人们开始“怀疑一切”了。我厂书记在大会上作报告,也遵照上级口径解释,从来不承认主观错误。最典型的例子,发生三年饥荒,说成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主义并不如理论上说的那么美好,原因何在呢?于是人们私下议论开了。我的看法是,社会主义实践收之桑榆,免除了剥削,却失之东隅,降低了效益。例如本厂门卫部门,私营时代只有两三个人,国有化之后,保卫科属下人员不断膨胀,足以组成一个加强排。招致广大工人群众强烈不满的低工资政策,乃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得不偿失的必然产物。但其所失之处,并非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痼疾,而是“择术”不当,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相反。我也发现提高生产率的巨大潜在空间。例如,本厂是一家中型印染企业,花样设计室有三十六人,其中不乏“北门学士”,滥竽充数之辈。全国此类人员数以百计。各地印染厂既然统属国有,何不专业化集中精干力量于一室,各厂分散选择图案使用,如此,设计人员总数可减去十之八九,大大提高效率。我的社会主义经济学ABC知识,从关注生产率开始。
既要革除剥削,又欲提高效率,两者可以兼得吗?国有企业过去的实践检验表明,似乎难以办到。我曾经认为,这就是真理,客观经济规律。低效率相应的导致低工资。当年我可能在不经意间,向人们流露过怀疑社会主义前途的悲观论调,后在政治运动中被揭发,人证俱在,抵赖不了。舆论应当一律,我却唱了反调。因而革命群众斥我为“极右派”,驻厂局领导和厂党委共同研究后,郑重其事,决定将我这个反面人物树为“批判典型”,反社会主义言论打印成铅字材料,毒草示众,以儆效尤。没料到时过境迁,左右易位,现在社会上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言行,也时尚起来。但我反而逆向一改以前的态度,从右转到左,又成为另类。按照时下标准,应当划为“极左派”。这次不用他人代劳,自觉的先扣上帽子,当作靶子,欢迎批判。极左派主要标志是,仍然念念不忘将主义、原则、阶级、剥削、方向和路线之类陈旧的词语,不合时宜的挂在嘴边,与当今主流理论越来越格格不入。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率的论断难道错了吗?这个问题长期来时断时续的萦绕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终难忘怀。从理论上分析,对于劳动者来说,企业利润的大头,即剩余价值的主要部分被资本家拿去,显然不是一种有利于自己的好的社会分配模式,但若选择没有剥削的公有制企业,感受反而更糟。我逐渐发现,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之所以不成功,问题的症结出在“择术”,即制定和实行的政策上。
前者,如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少见领导者出台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经济良性运行的正确决策,相反,违背经济规律的瞎指挥,则屡见不鲜。独断专行,自以为是,不容置疑,遑论接受反对意见了。例如,发展工业提什么“以钢为纲”;指示地方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搞“大而全”与“小而全”;重数量和速度,轻质量和效益;等等。“政治挂帅”,选拔任用干部首要标准是驯服听话,其次才是业务能力,创新精神则完全不在考虑之内。于是,外行领导这一反常现象,实际上广泛存在于中国经济企业界,为世界所仅见。提倡“阶级斗争为纲”,原指望“纲举目张”,带动经济发展,实则适得其反,持续不断的窝里斗,严重的破坏了正常生产秩序。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政策举措造成的恶果,终必由老百姓买单,因而吃足了苦头。我们回顾一下往事,不难发现,今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所以名声不佳,陷于困境,全是因人为胡乱折腾而败坏、而促使,并非其本身固有弊端所致。肇祸在人,归咎于“制”,真正岂有此理!分明改弦易辙,修正即可。所以,人们大可不必推波助澜、争先恐后的否定这一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于史无前例的新生事物,世界上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所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实乃不得已而为之,权宜之计,岂是上策?因此,仍将难以避免走弯路,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一样,可能重蹈事倍功半之覆辙。上述看法是我老粗独有,当然不会被人们重视和认同。现在社会上主流观点是:事倍功半、效益低下的主要根源在于公有制经济制度痼疾作祟;解决之道,就是要大幅度降低其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率,只在某些特定部门少量保留。市场经济没有“性别”之分,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完全可拿来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不必另起炉灶,创立自己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磨刀不误砍柴工。中国经济制度到底应走哪条路,在这一重大问题上,有必要争论一番。我是个形影相吊的持不同政见者,反倒认为,某些学者的主张无异于东施效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自己的特性,它必须以公有制企业为主,并非为了符合意识形态的规范要求,削足适履;而是入时随俗,着意于功利,因为中国社会对这一制度存在着三大现实需要,不得不然。
(一),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
现在,上层人士一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国民经济持续和快速发展,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条件。我无意唱反调,只是要问一句:稳定的基础是什么?社会长期不公正情况下的稳定靠得住么?世界上有的国家经济难以持久顺利的发展,一遇风吹草动,例如遭遇金融危机,社会就动乱起来,而且再难稳定下来,根源就在于该国民众感觉社会不公,人心思乱,而不是思治,与统治者的主观愿望相反。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要社会不公,就存在着隐患,矛盾长期累积到一定程度,动乱就难免发生。不错,中央制定和执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无疑是长治久安的可靠保证。问题在于,在今天的中国,国民经济以私有制为主,这一政策可能落实吗?
我学识浅薄,生平接触理论书籍尤少,所以谈不上多少抽象的大道理,只能以亲身经历和见闻,实例述评。捡起陈年芝麻,先讲一个故事。
1955年,即中国的私营工商业还占国民经济绝大多数比例的年代,我还是一个失学少年。为了谋生,报名参加当时的基本建设——修筑铁路路基。每天挑着近百斤重的土担,在几米高的斜坡上不间断的穿梭上下,八小时下来,累得筋疲力尽,日工资一元二角。苦力同事中,有一位年逾半百的老者,工余闲谈时告诉我,他原是一家私营运输社的汽车司机,几个月前这家运输社劳资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劳方要求增加工资,资方拒绝。政府有关部门闻讯派员介入调解,但工人们认为其调解方案偏袒老板,不愿接受,一时间闹成僵局。这位老司机是工人代表,他听从同事们的意见据理力争,而不肯按官方调解人的要求去做工人们的说服工作,向资本家妥协让步。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局外人难以判断,也无关紧要。问题在于:调解官员为了尽快平息此事,以保持市面稳定,经济正常运行,不惜采取压服手段,将他开除,惩一警百。这位代表的饭碗因维护本阶级兄弟的经济权益而被打破,愤懑之情,溢于言表。我当时听了大惑不解。那些年,官方媒体上连篇累牍的报道宣传革命时期共产党如何关心和支持劳工大众并领导他们向旧社会的压迫阶级和剥削阶级作斗争。各种文艺作品里工人领袖绝对是正面英雄人物,但眼前的这位在同资本家的争执尚未解决之际,冷不防被作为调解人的官方越俎代庖的炒了鱿鱼。名实相反,匪夷所思。几十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马克思有句名言:“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意识;而不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阶级中的人物,他的行为都受制于这一唯物主义法则,“特殊材料制成”的共产党人也不例外。恩格斯也说,不能指望从人的“美好情操”中,而只能从人对现实利益的追求中去寻找人的行为逻辑。地方官员需要依靠发展经济来显示政绩,以保持禄位谋求升迁。在一个资本自由流动的私有制经济社会,资本家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真正的主子。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必须改善投资环境。怎样改善呢?其中采用得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压制劳动者的权益,这简直就是某些地方官员创造政绩的不二法门。环顾全国,少有例外。当一个地区的私有制经济起主导作用,财政收入的大头或全部都将依靠私营企业税收,那么各种政府行为都将服务于资本利益,直至听命于它。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官员的“美好情操”、主义信仰还能坚持吗?思想意识必然“移情别恋”,后果则是同广大劳动者离心离德。
其实,中央并不缺乏维护劳工权益的相关法律,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遭遇“肠梗阻”,政令难以通行。有的地方,当地官员为了开拓税源,甚至默许一些厂家存在严重的违法现象。武汉郊县某镇曾经有一家“奴隶工厂”,诱骗不知情的外地打工者进厂,打工者工作与生活遭到非人待遇,没有工资,失去人身自由。多年来当地尽人皆知此事。后来有苦工逃往异地报警,有关部门派人前来查处,询问该镇一位书记,他的回答颇耐人寻味。据报载,他是这么说的:我们也不是不知道这个厂的情况,但要是管了,它就会停工关门,这样一来,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税收也没有了,所以下不了整治的决心。像这样存在着“包身工”的私营企业,现在只是少数地区的个别现象,但这位镇书记透露的心态在他的各地同僚中却可能相当普遍,有的人虽然没有像他一样,良心被狗子叼走了,但在需要维护各方权益的序列中,劳动者一般是排在最末位,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生活中人之共性,吃柿子择软的。
八小时工作制,对劳动者来说,曾是半个多世纪前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之一,现在正从许多内外资私有企业中失去。这些企业以低工资为手段,迫使工人超时工作,健康长期遭到损害。时至廿一世纪初,仍见报载南方某地一私企工资计时每小时竟然低于一元,一青年女工不得不与同伴一样每天干十多个钟头,终于过度劳累而死,此乃一个典型例子。劳动者因工作中毒、伤亡等事故而与资方发生纠纷、冲突,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当局权势者往往借调解之名,行偏袒企业主和压服打工仔(妹)之实。
“分析现代社会制度构成,从中可以发现,一个社会集团力量的大小并不取决于其人数多少,而主要在于其组织结构;而组织程度的高低,又与集团成员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组织的力量显然比分散的力量强大,如果社会集团与政权相结合,那么这个组织的力量将更为强大。而且,组织的力量与分散的人群在信息资源的分享上也严重不对称,因而分散一方的人群就可能成为有财力支持的社会集团组织力量一方欺压、盘剥和奴役的对象。”(注:此段论述引用自《南方周末》中一篇文章,但忘记了时间和作者姓名)
举一个例子。某地T商云集,其中一家对待雇员特别刻薄,拒付加班工资,还有其他一些虐待情况。工人们不堪忍受,纷纷离去,另觅厂家,但他们被T商协会列入“黑名单”了,全被拒之厂外。因“黑名单”问题曝光,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据说将“依法处理”云云。其实,那个协会内的劣性企业以后只要不再张扬,干得隐蔽点,没有被人抓住把柄,依然可以我行我素,能奈之何?饭碗控制在老板们手里。乖乖的忍受欺压、盘剥和奴役吧,否则,让你去喝西北风!
上述一类事例并非个别现象。早在1994年1月30日,《工人日报》发表长篇通讯《深圳百万劳务工的呼唤》,这可能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篇比较全面的反映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阴暗面的文章,因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该作者认为,深圳百万建设者在为特区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遭到某些不平等、不公正对待。文中涉及该市一家工贸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的问题,点了他的名。虽然,站在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那些从农村进城来的务工者立场上,他们会感到文章内容切中时弊,仗义执言,为民请命;但地方当局就不那么认为了,这不是在吹毛求疵,耸人听闻,往举世公认的政绩上抹黑吗?人以群分。马克思的存在决定意识的科学论断再一次得到了验证。那位被点名老兄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代表性,此类舆论监督若是任其继续发展,许多在劳动群众身遭不幸的工作与生活境遇问题上难辞其咎的“公仆”们,将人人自危,成为众矢之的,苦心经营、无限宽松的投资环境也将遭到严重损害了。
这下子桶了马蜂窝,那位权势者代表以尊姓大名被诽谤为由将登载该文的报社及作者告上法庭。现代社会学认为,社会力量的大小取决于其组织程度、经济状况和是否与政权相结合,而不在于人数多少。百万之众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且无财力支持,也是弱势群体。执法的倾向表明,这一分析是正确的。该市一家区法院判决,责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万元“名誉损失费”。明码标价,一个企业官僚的名誉就那么值钱;而一条死于工伤的人命,当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万元便可打发了事,只及这位有来头人物“名损费”的十分之一,甚至更低。
从此,失职、渎职官僚的大名都进了保险箱,除非法院判决或拘留公布,媒体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妄自点名了,哪怕证据确凿,事实昭彰,也以“某”字代之。而全面披露一个地区劳工的恶劣处境更成为禁忌,只能化整为零,显示冰山一角。劳动者的“呼唤”,不论多么凄苦,都难以打动许多地方权势者的铁石心肠,更改善不了自身处境。事隔十年以后,如今情况怎样了呢?例如,同深圳一样,广东东莞也是一个外来务工者密集的地方,出口创汇额之高,令中国其他市县领导无不称羡,力图效法。但大煞风景的是,新闻披露该市一家医院适应旺盛的社会需求,冒出了个“手伤科”。原来,私营五金工厂不愿花几百元安装机器防护装置,以免降低工效;工人们因长时间疲劳工作频频发生工伤,上医院登门求治者络绎不绝。因工伤致残的“手损”赔偿费用,一般只有几千元,约为上述那位打官司总经理“名损”的百分之一。市场行情因所损对象地位的不同而差别悬殊。无独有偶,浙江也有个“切指城”,每年伤者成千。像有着肿瘤医院、传染病医院存在一样,该城市成立一家手伤专门医院,条件显然已经成熟了。也是2004年的一则新闻,福建晋江一家私营企业老板,竟然肆无忌惮的将一名无辜的青年女工随意关进囚笼,与狼狗为伴。保护名誉隐私权“惠”及这位长得瘦小的可怜受害者,其代名为“小不点”。投资环境“优化”到了什么程度,可见一斑。
中国不乏忧国恤民的政治家,也明察秋毫深知下情,所以,不断适时的提出一些方针政策,如加强法制,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等等,乃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防患于未然。可是,在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上,却有一股力量情不自禁的反向而行,这就是资本的力量。因为它的本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没有阻碍的情况下,总是向薄弱处下手。实现目的之手段,常见的有:压低劳动薪酬,延长工作时间,减少防护设施费用的支出等。另有一股力量,即权力的力量助纣为虐。在资本家漠视国家的有关劳动法规,侵犯与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中,经常可以看到地方当局有关部门的官员充当帮凶的角色。这一社会现象其实不难理解。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思想意识左右行为倾向。地方官员的利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同其政绩的具体表现——当地的GDP经济增长直接关联,而推动经济增长主要仰赖资本家投资。于是,地方官成了投资富豪的公仆,情有独钟,格外热乎,至于广大劳动者对自己的利益既无倚重作用,又爱上访找麻烦,当然嫌之、避之唯恐不及了。
中国劳动力除了极少高技能者外,数量大大供过于求。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私有企业中雇主和被雇员工的地位是不可能平等的,这主要表现在后者缺乏讨价还价的自由空间,少有协商回旋的余地。打工者的薪酬往往与他们工作和劳动产生的价值无关,老板是“一言堂”主,他说了算。只要这种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情况继续长期存在,私有资本和地方权力建立在利益相互依靠基础上的结合牢不可破,那么在这两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下就不会有社会公正。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采矿业。有资料披露,2000年前后全世界每年死于矿难的人数是1.5万左右,我国就占了1万。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私营小矿遍地开花,数量众多,而不少国有大矿被它们挤压,生产经营条件恶化,所占总量中比率下降,因而矿业百万吨死亡率大大抬高。私人承包的矿山安全设施普遍投入费用很少,工人每天繁重劳动十几个小时,月薪一般只有1000多元,甚至几百元,矿主经营每年便可赚上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如此丰盈的肥水岂可流入外人田?于是当地官府中的权势者莫不与老板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中央政策以人为本,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也不可能解决矿难频繁伤亡率高这一根本问题。由于劳动力充裕而廉价,矿主采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即落后生产力方式更加有利可图,一方面支付较低的工资,另一方面在资本投入(安全设施,机械化装备等)方面严重不足。不少矿主赚了钱就买豪宅贵车,骄奢淫逸。当地环境则变得糟糕:地下掏空,地面沉陷污染。老百姓生活状况依旧,当地生产力到头来也没有提升。“有水快流”、“发展经济”、“快速致富”,这是当初私营小矿失控,到处开办时打的旗号,结果代价竟然如此沉重。现在迷途知返,有的地方政府痛定思痛,严令关闭此类私矿,无疑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局面。假使有人认为,这是“否定”改革开放,“倒退”走回头路,他是在代表谁的利益发言?
2004年5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一次节目中披露,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温州地区有几百家小矿石加工厂,车间内粉尘弥漫飞扬,劳动者都是外来民工,在没有任何防尘设施的环境中工作,干不了几年,便患上了矽肺病,失去劳动力,被一脚踢出厂外。病患者生计无着,欲诉诸法律,要求厂主赔偿自己因工受到的损害。当地有关各职能部门似乎早有默契,相互推诿,不予办理立案。那些患者没人能讨回公道,他们无钱医治,欲哭无泪,只能坐以待毙。人之初,性本善,利相近,义相远。各地公仆们在一个私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社会里要想保住自己的良心不被恶狗叼走,难得很啊。
资本的原始积累往往是非法的、卑劣的、甚至血淋淋的!
管理和科技在不断进步,企业可能相应的增加利润,但劳动者却很难分享应有的一杯羹,从而分配更加不公,社会各阶层不合理的贫富差距也将一步步拉大。这种发展趋势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理想背道而驰。
某些人可能是贱性动物,不见棺材不落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我曾看到一则新闻,一位台湾商人当初投资七万美元在印度尼西亚开办一家鞋厂,几年功夫财富剧增至七百万美元,盈利百倍,大赚特赚。但好景不长,危机一爆发,社会随之动乱,秩序失去控制,该厂工人不满于平日遭受的苛待,集会酝酿报复。他闻讯仓惶逃出该国,侥幸的捡回一条命,可挣的产业完了。假使这位台商东山再起,他会吸取教训善待自己的雇工吗?不大可能,因为资本在一个没有制衡力量存在的社会上很难改变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
20多年来,中国工人的权益保障程度远远未能同经济的快速发展速度相适应,在许多打着“改革”幌子的地方甚至成反比。基于机会不均等条件下产生的分配严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日益扩大,隐患显然已经造成,为了长治久安必须设法消除。但中央任何矫正这一社会畸情的政令大多会遭遇地方上阳奉阴违的抵制,通行不了,除非马克思的“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法则失灵。频繁的开展此类“专项整治”,可能改善和缓解于一时,终必无济于事,作用于另类“黄宗羲定律”,反弹后劳工境遇将更恶化。近现代国内外史实证明在私有制经济社会工人阶级欲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依靠劳动者联合起来斗争,除此之外别无他途,这是阶级社会里颠扑不破的真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中国与1997年发生金融危机并随之引起社会动乱的某些亚洲国家颇为相似:经济结构与模式相同;金融体系类似;出口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低档产品,进口则多是技术密集型高档产品;相当大程度依赖外来投资推动经济增长;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体制不健全;政府支配银行并介入贷款决定;此外,还有一个显著特点:银行不良贷款率远高于国际公认的8%风险线。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仍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封闭,侥幸躲过了初一,但是经济的基本层面至今仍无大的变化。
我乃杞人,但忧虑的重点倒不是上列各条,而是国民经济高达70%以上的外贸依存度。号称“贸易立国”的日本也仅18%左右。高外贸依存度表明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内需乏力又是因为大多数国民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的大部分成果被少数人占去了。
在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广大劳动者欲使自己的收入同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相适应,而不是被动的任人摆布,具体的说,就是要像日本工人兄弟在1950至1960年代那样联合起来团结成一股力量,平等的同资本家协商,争取自己应得的一份利益。
不论在资本主义还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产阶级剥削都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但要适度,盘剥太甚,从长远看对各方都没有好处。谈不拢怎么办?必要时罢工,上街示威游行。
于是,最高执政当局就遇到了两难选择:不严加防止阶级斗争,容忍闹事,显然会破坏社会稳定局面;工人不联合,不斗争,又难以扭转自身权益不断被损害的趋势,更改变不了处境穷困的现状,迟早会突破忍耐的临界点,爆发动乱。这一对矛盾交织的死结,只有在公有制经济制度——当然是一种体制与机制全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时才可能解开。
(二)整治市场秩序的需要。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与此同时,毋庸讳言,产生的问题也很严重。瑕不掩瑜,利大于弊,只要充分重视并且认真研究解决,问题无论多么严重也不可怕。倒是束手无策,听之任之继续恶化,或者轻描淡写,大发“飞进几只苍蝇论”,甚至强词夺理,“不容”存在异议,反而可能坏事,给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事业造成致命的危害。
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尽管当时弊病丛生,早已暴露无遗,人们也只能讳疾忌医,予以粉饰,因为谁若揭批其弊,很可能被扣上“反对社会主义”的罪名。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是完美无缺,何况它是处于史无前例的“摸着石头过河”的初创阶段。我大胆的认为如今市场秩序之混乱与恶劣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空前严重的程度。个人拙见,希望不会被扣上“反对改革”的帽子。
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闭关锁国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比较,各有长短。前者一方面物质极大的丰富了,并且充满活力,前途无限;另一方面一放就乱,乱得老百姓怨声载道。尽管如此,没有人会因为身受其乱之害而欲退回到以前那不堪回首的“计划”时代,但是如果整治和解决不了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乱象,日子过得也实在艰难。以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例,报刊披露的就够触目惊心了。仅举两三个较有代表性的垃圾食品生产过程的例子:
食用明胶作为一种起粘合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冻、果冻、糖果、香肠、罐头、冰淇淋和方便面等食品中。国家严格规定,必须要用经过严格检疫、没有经过任何化学处理的新鲜的动物骨髓或原皮加工,而且必须用全封闭的流水线进行烘干和粉碎。不法分子为了牟利,降低成本,使用废旧皮鞋等皮草下脚料和工业生皮,经过石灰浸泡,盐酸浸洗,长时间蒸煮后,再用双氧水漂白,冷却后就成了明胶。上述各种食品的生产厂家即使明知其生产过程的内情,也很难抵御低价诱惑,大多会故装糊涂,择廉而购,加工成品后销售供人食用。
又据报道,一家国有面粉加工企业花了几千万元从国外引进一套现代化的机器设备,可是生产出来的优质面粉,优价出售时却遭到了市场上同类伪劣产品的阻击。一些不法私营小厂不用投巨资购设备,只要在每斤面粉中添加几分钱的增白剂,便可以假乱真当作精白粉以较低价格出售,争夺市场。工商部门尽管多次查处打击,仍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打不胜打,屡治不绝。其实在旧中国,米面行业普遍都是这么干的,此种行规可能早已存在了百年以上。直到1950年代初期,解放以后搞改革,国家仅仅开了一次全国粮食会议,一声令下,禁用滑石粉、增白剂之类“美容品”于粮食中,便在国内一举彻底、完全地革除了这一危害人体健康的陋习。前后两次整治,效果天壤之别,关键就在于社会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为主。
再如“地沟油”问题。20多年来直到今天,不时地仍见新闻报道,又查处了一个地下黑作坊。总是据说,该黑作坊已存在多时,此前每天生产几百斤,销售到市内私人经营的各小餐馆和早点摊。有人可能说,我们销往发达国家的出口食品高标准的合格率高达99.8%,食品安全问题不是解决了吗?外销可以解决,内销解决不了,至少在国内大部分地区。为什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日常食用的油条在武汉市普遍是卖一根0.5元,但有的高级饮食店家售价3元。卖3元的可以保证用的是合格的优质油,0.5元的恐怕就难说了,很可能用的正是廉价的地沟油。中国老百姓的收入水平,有多少人经常吃得起高价油条?也就是说,食品安全在私有制企业占主导和多数的社会上,同消费者的贫富程度成正比。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资本……有百分之五十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市场经济法制很不完善的时候,尤其如此。
在利润驱使下,各行各业中的不法之徒肆意妄为:为了增重,加工“注水肉”、“注水鸡”、“注水鸭”;为使产品光鲜,以次充好,硫酸熏制银耳、竹笋、枸杞等干货;陈化粮掺白腊油、染色素、矿物油抛光,改善卖相;糖水加酱油加醋制成“保健品”;饲料中掺入瘦肉精,提高猪的瘦肉率,卖个好价钱;粉丝中加滑石粉增白;用霉变花生做花生酱,掺合黑芝麻磨成芝麻酱;鱼翅用双氧水漂;卤制熟肉制品使用的添加剂含有汞、坤、铅等有毒元素的焦糖色素和一种涂墙、染布用的化工涂料酸性橙;石灰加麻黄泡槟榔让食用者上瘾;喷洒剧毒农药于果蔬、茶叶;最恶心的是竟有个别道德极端恶劣之徒用猪粪水泡制“美味”的臭干子……
晋江假药案、山西毒酒案、山东毒大米案、海城毒豆奶案、江西毒腐竹案、金华毒火腿案、阜阳假奶粉案、龙口伪劣粉丝案……“食品恐怖主义”严重、广泛和持久不断地袭击着中国!
病从口入。因为许多食品中添加了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使从儿童到老人的广大消费者的身体都遭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其中尤其以癌症发病率走高最为引人注目。有资料披露,北京死亡人员中癌症患者就占了四分之一。癌魔甚至逼近儿童,每年到北京儿童医院血液中心看白血病的小患者越来越多,每周一次的专家门诊都有七十余位患者,寒假期间每周达到一百三十人。这里的医生说十年前还不是这样,那时也就接诊四十余位小患者。报上说湖北多年来每年新增八万多名癌患者,还有报道说现在广州很多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都和食品安全问题有很大关系。农药、添加剂、防腐剂和催生剂的过量使用危害匪浅,肠癌、妇女宫颈癌、卵巢癌的发病率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从北到南癌魔肆虐,全国告急。由于长期食用含激素的食品,女孩的月经初潮已由20年前的平均十四岁左右提前到现在的十岁左右。更使人惊恐的是,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医学专家说他在广州看到了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农民在整治鱼塘的时候在塘底铺上一层叫做“环丙沙星”的药品,因为它除了可以防治鱼病,还是一种催肥剂,能够加速鱼的生长,可是这种鱼塘养出来的鱼被人吃后会对人体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这些年来由于食品问题越来越严重,男性的精子浓度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以前一般是五千万到一亿,现在三千万就算正常了。如此下去,五十年后中国人将遭遇生殖危机!
有外电评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市场。除食品外,广泛涉及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仅举几例,可见危害之烈:
医用一次性注射器生产条件要求相当高,必须做到无尘生产和保管。否则管壁内很可能钻入尘埃,尘埃颗粒会随着药液注入人体并在血管中形成血栓。从尘埃进入人体直到发病,潜伏期可长达20年,后果严重却不易发觉。
某市有许多这样的小作坊:一间民房内几个农民从标着猪饲料、棉纱等五花八门字样的塑料编织袋中取出塑料管等各种配件,组装成一次性医疗器具,成品散落一地,与尘埃、杂件为伴。据制假者说正规厂家生产的正品一支卖0.3元,在这种简陋条件下生产的不合卫生要求的假货只卖0.15元,每支可获利0.1元。因为价廉,这种人们无法用肉眼识别的劣品畅销全国。
汽车刹车片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危。有一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河北故城县生产的汽车刹车片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当地四十五家企业中只有两家的产品合格且有证生产,其余四十三家不合格的产品皆为无证生产,四十五家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四点四。执法人员在所抽查的二十三批带包装盒的盘式衬片中发现有十五批产品存在假冒问题,有假冒国内较大企业的,也有假冒国外进口产品的。这些小作坊靠“手感”控制压力、温度、时间,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国家还有产品标准。在不合格产品中,仅与“摩擦系数”相关的项目就与国家要求的标准相差甚远。这样的产品装在车上,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像上述两种造成社会危害的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现在市场上可谓比比皆是,要想查禁根绝,却不可能。这是因为:一,这类产品已形成规模生产,是当地的“支柱产业”,财政收入可观,地方上的权势者必然养患自肥,不遗余力的加以袒护;二,汪洋大海般的私营零售企业、修理企业大多见利忘义,是这种劣质商品的主要经销者、使用者,有关部门查得过来吗?
中医药学是祖国的瑰宝,历史悠久,蜚声中外。可是近年来疗效好像不那么可靠了。对付同一种疾病,以前可能几剂便可见效,现在有时却十多剂也不起作用。倒不是医生水平下降,而是有的药材质量大不如前。据有关人士调查,目前不少地区的中药材市场充斥着伪劣品。如以牛、马、猪皮熬制成胶冒充阿胶;向海马腹内填充异物或注入白乳胶来增加重量;用猪、牛杂骨熬胶后的废骨渣充作鹿骨霜;鬼臼因与龙胆外形很相象,被当作龙胆来卖,但龙胆是去火的,鬼臼不是,如误用极易产生不良后果;还有的药材商把松香染成红色当成血竭出售,这样根本就没有什么疗效;还有一些不法商贩为了增加药材的重量把淀粉、糖掺入红花中,更有人把诸如西红花等进口药品的有效成分提出来以后再出售……凡此种种使许多中药材的治疗达不到应有效果。长此下去,不仅会使中药材市场陷于真假难辨的困境,还有可能使患者对中医药产生怀疑,从而影响中医药这一中华瑰宝的继承和发展。
诈骗是假冒伪劣的孪生兄弟,也是损害市场经济肌体的另一种毒瘤。市场经济须臾离不开借贷、买卖、信托、租赁和中介之类市场行为,交易与交换活动是否渠道畅通、诚信可靠和费用低廉是衡量市场秩序优劣的一个标志,也是经济赖以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一个尔虞我诈、坑蒙拐骗盛行的社会,就像车行在布满陷阱的道路上,经济活动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直接危及其可持续性。常见报载一些各种名目的私人公司,行使形形色色的骗局而频频得手,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受骗人举报后,即使查处了,大多数情况下损失已无法挽回,只能不了了之。由于社会上失信现象严重,不但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大大抬高,而且市场经济中常用的现代手段部分失效。一人受骗,影响所及,众人可能疑虑止步。
1997年全国商业汇票发生额为4600亿元,仅相当于当年年度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6.1%,反映了人们在经济交易中高度戒备的心理。1998年,全国法院受理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为289万件,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1%,规模之大和比率之高说明了问题的严重程度。2000年几次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很多国内企业宁愿放弃大量客户,也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这表明信用危机已在影响着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其实,现金交易也不保险,有的骗子公司采取“钓鱼”方式,先签协议,等你货运到后,便以各种借口或暗中做手脚毁弃原约,大幅度压价,迫使你就范。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也难断是非,执法惩办。这种事件的恶劣影响必然呈几何级扩大。
在这种社会信用低下的情况下,便捷的网络购物就难以普及,电子商务的推广也是举步维艰,不知何时才能提上议事日程。据专家分析,市场经济信用的缺失将产生两个后果:一是交易对象选择范围缩小,交易的最佳选择机会可能丧失,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