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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精英怎样设计“政治体制改革”
对周天勇 王长江 王安岭主编的《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评述道:“摆在大家面前的这份研究报告,是中央党校和社会上部分学者在比价系统、全面、深入地思考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方方面面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的,提出了许多实践中尚未进行的设想。”“我本人对这种探索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其中第三部分就是“形成权力制衡的框架结构”,且看精英怎样设计!
1,人民代表大会民主的本质
“人民代表大会属于代议民主制度范畴,人民政协属于协商民主制度范畴。”
我们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我们的政治体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民主的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代议民主”(议会民主)是本质不同的民主。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正是要摆脱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那就是把议会的清谈馆变成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构。
“人民政协”是和民主党协商的一个机构,是一个统一战线的机构,属于民主协商范畴,不属于民主专政范围,即不属于最高权力机关范围。因此二者不能作为所谓“两种民主”并列。
2,所谓“协商民主”
“按照协商民主的理念,人民政协应发展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部分,与人民代表大会共享立法权。”
国家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民主,资产阶级议会民主也有协商,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也有协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独立出来的“协商民主的理念”。搞出这么个“理念”来,就是要用“政协”抗衡“人民代表大会”,把“政协”也提升为最高权力机关!
“人民政协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共产党对民主党的团结政策当然很重要,但决不是重要到和共产党分割政权,特殊到与“人民代表大会”平列,也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人大在国家法律上的地位是最高的,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人大被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人大的地位明显不如党的地位。”
所谓“人大的地位明显不如党的地位”,这种提法就是非常成问题的。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本身就不是一个比较地位高低的问题。党领导无产阶级,就是党的地位高于无产阶级?既领导无产阶级,又服务于无产阶级,能说出谁高谁低来吗?
人大的最高权力地位和同时受共产党的领导,正是一种符合辩证法的一种关系,只有不懂辩证法的资产阶级政客才不能理解这种关系。莫须有地提出这个问题,其别有用心是让党退出国家权力,取消党对国家的领导。
“政府领导人大”,还是是“人大领导政府”。
这又是散布混乱的一个提法。人大是最高权力,是负责立法和监督行政执法的。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应是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构,因此人大常委和国务院都应该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这又是一种辨证关系,人大常委既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又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而人大常委则不领导国务院,人大常设机构不领导政府,而只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国务院,领导行政。不能把人大常设机构和“人民代表大会”混为一谈。
在具体实践中,只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真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并不存在关系不好处的问题,但如果背弃了宗旨,背弃了阶级,各种矛盾就会接踵而至。问题不是出在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有问题上,而是出在宗旨,路线和指导思想上。
4,“人民代表”不能实现“精英化”
“现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为2985人,是世界议会人数之最”
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是真正多数人的民主,就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真实意见,给各方面意见的表达提供方便。在人数上能和资产阶级议会清谈馆相比较吗?
“在精简人数的基础上改善代表的素质结构,更多地体现各阶层精英治政。”
恰恰相反,我们应该实行广泛的人民政治,而不是反动的少数人的“精英政治”!实实在在代表人民,反映真正人民的呼声,这就是人民代表的素质。至于能说会道,文凭桂冠,那不是人民代表需要的素质!
5,“人民代表”不能实现“专职化”
“逐步推行人大代表专职化。”
人民代表不脱离劳动,不脱离人民,正是保持人民代表本色的需要,就是这样的代表才能真正发出人民的呼声,真实代表各方面的意见。“专职化”代表那就只是代表而已,而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了。
“代表专职化将使代表结构发生质的变化,并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
确实要发生人民代表的变质,但未必能“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却可能加强精英铁三角的沆瀣一气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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