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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意识与“公民意识”
[金钟之声]的“就是要树立公民意识--支持张抗抗的发言”,连“公民”的概念都弄不清,就大谈所谓“公民意识”。
1,请弄清概念再讨论问题
“所谓公民权是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当国人成为十八岁的成年人时,所具有的权利。”
这显然是把“公民”和“选民”概念弄混淆了。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包括全体人口,甚至包括罪犯,对于罪犯,只是剥夺其公民权中的政治权利,并不剥夺其公民身份和公民权中的其它权利。
2,公民和人民的关系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有历史性,有阶级性;“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公民”就是“国民”,包括一国范围里的所有人,没有历史性,没有阶级性,是在法律规范里的一个中性概念。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含义是不同的。在新兴地主阶级革命的时候,除了奴隶主阶级以外,地主阶级是包括在人民之中的;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除了地主阶级以外,资产阶级是包括在人民之中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除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以外,民族资产阶级是包括在人民之中的;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是革命的对象,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资产阶级也属于人民的范围,这时候,对抗性的阶级矛盾可以用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去解决。这是“人民”概念的历史性和阶级性。
“人民”概念的阶级性还表现在: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人民观。比如,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是不包括奴隶的,孟子所谓的“民为重,君为轻”,那个“民”是只包括君子,而不包括“小人”的,资产阶级则表面上否定“人民”的阶级性,实际是虚伪的全民“民主”掩盖“民主”的阶级性。
3,人民和国家,公民和国家的关系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我们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这是从政治上讲的。
宪法序言中说:“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没有说“公民”的“英勇奋斗”。因为,事实上不是全体“公民”的英勇奋斗。
又说:“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没有说中国“公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因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的主人只能是“人民”,而不是全体“公民”,“公民”只是国家法律的被管理者,当然赋予他们一定的法律权利。
又说:“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没有说和世界各国“公民”的团结,因为事实上不可能,因为“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是被某些“公民”承载着的。
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没有说属于“公民”。
又说:“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没有说,“公民”“行使国家权力”,没有说“公民代表大会”,没有说“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没有说属于“公民”。
人民与国家的关系是政治上的主人与仆人的关系,而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被管理者与管理主体的法律关系
4,什么是所谓的“公民意识”
“国人因长期受封建传统的影响,缺乏公民意识”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从有国家开始,就有了“公民”,从而也就有了“公民意识”,“公民”的核心意识就是守法。和封建无关,甚至与奴隶制也毫无关系。难道罗马元老院的奴隶制“民主”没有“公民意识”?
这里所谓的“封建传统”,实际是影射社会主义的阶级的人民观,在那个时候“缺乏”超阶级的全民的“公民意识”。
5,民众和群众
“民众--公民之复数称谓。”
难道“民”是单数?“民众”才是复数?
“群字的繁体字写法,君字在上,羊字在下,即君主牧羊,君在上,民(羊)在下。现行写法虽平行而写,但国人还是君与羊的关系。”
三人为众,聚而为群。资本家集中在一起也是群众,各国政要集中在一起也是群众,有领导的群众是群众,没有领导的群众也是群众,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群众”概念。我党的群众路线,是特指无产阶级人民群众,强调和群众的联系。毛泽东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是特指无产阶级专政是直接依靠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强调专政的群众主体性,而不是专政机关主体性。
就从字面上,“群”也只与羊有关,而与君无关。因为羊是最群居的动物,而君却是决不群居的。“群”是一个形声字,形意部是“羊”,声部是“君”,和“裙”字类似。如果说“群”是“君主牧羊”,那么“裙”是“君主穿衣”了?岂不是穿裙子的女性都成了君主了?
6,地震和人民的主人公意识
“这次5.12汶川大地震,很多人体现了公民意识”
这次地震救灾,恰恰是极大地体现了人民的主人公无私的政治意识,与公民的法律意识关系不大,甚至在紧急状况下,可以不顾私有制的法律意识,而体现人民主人公的政治责任。
7,纵向比,横向比
“纵向比,国民的公民意识已有很大提高;横向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究其原因不在民众,而是在国家。当政者,要解放思想,给予公民在宪法框架下足够的活动空间。”
所谓“纵向比”,“公民意识已有很大提高”,就是超阶级的“全民观”取代了原来的阶级性的人民观。所谓“横向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是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叹不如”。“原因不在民众,而是在国家”,是说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阶级性还没有彻底解除。“解放思想”就是要彻底解除其阶级性,给资产阶级“足够的活动空间”——党彻底成为资产阶级的党,国家彻底成为资产阶级的国家。
8,实现“全民国家”的图谋
“政治社会中的公民意识,相当于经济活动中的市场经济。”
公民意识即“全民意识”之与资产阶级政治的重要性,相当于市场经济之与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可见,精英对于培育“公民意识”的重视。正是在“全民”的幌子下,在“全民国家”的幌子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蜕变为资产阶级的国家了。
9,“公民意识”在救灾中发挥了作用吗?
“在人类社会活动中会发生各种情况,在微观领域中,具有公民意识的民众不用“领导”去号召、去指挥,他们就会各自行动。在宏观中需要领导去组织、去指挥,但也应有公民参与的空间,但这往往不是通过个体,而是通过NGO等种类组织来参与。”
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各自行动”,确实只需要市场看不见的手去指挥,当然不需要领导去指挥。然而,这一套能够用到救灾上吗?本次救灾中,实际上是在党的领导下毛泽东思想的政治资源在重新发挥作用,是公而忘私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凝聚力在发挥作用,而决不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
10,俞可平是“公民社会”“公民意识”的积极倡导者
俞可平说:“公民社会常常又被称为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我们把公民社会当作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
“公民社会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民间公共领域”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是和人民融为一体的。无产阶级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就是武装的工人阶级自己。
而俞可平的“公民社会”却是与国家系统,市场系统并列的三个系统之一,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成为对立并列的关系。
“在中国政治的现实语境中,“群众”或“人民”通常是政治性很强的概念”,所以要用“公民”概念取代“人民”概念,要用“公民社会”的概念取代“阶级社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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