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所选取的形象之来源显然是清楚的:他很熟悉这样一个故事,在加勒比地区,征服者的金子在土著居民那儿成为了物神。这一拜物教化同时平行及对成于商品之拜物教自身:当土著人在征服者中间感知金子之德性时,欧洲人的货币也成为了物神,货币的属性仿佛是神秘的或超自然的。马克思早年对于这一故事的阅读可以回溯到他的学生时期,那时他对宗教形式的分析特别感兴趣,特别是Charles Des Brosses写于18世纪的《物神的崇拜》(Du culte des dieux fetiches)。对于马克思来说,拜物教第一次重现了“感官宗教”最“不成熟”的形式,在那儿,“来自欲望的幻想感知到物之崇拜者,相信‘一个无生命的客体’将会放弃其自然属性来满足他的欲望。”
商品的双重结构是这样的:一方面,今天,秘密早已为人所共知(每个人都熟悉,但是由于拜物教制造者的警觉和极灵,不能阻碍秘密执行其功能),另一方面,是对于价值的欲望或作为欲望的价值,一个朝向虚无的记号。两者混合在一块儿,有了一些公然的宗教商品或一些像商品一样的宗教实践,一些寻找某些效果的脆弱的魔法,它们所寻找的效果就像这一欲望的反转。人们或许会认为正在观看一出名戏: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一个街头讲道者被人们忽略了,因为每个人都想看看附近的木偶表演。于是这个讲道者戴上了自己的十字架,喊道:“Ecco il vero Pulcinella!”他说得要比所展现的更多一些真义么?如果欲望总是寻找真正的玩偶(Pulcinella),在这个意义上,这个牵线木偶会是……真理自身,并不像滑稽的秘密那样被揭穿,而是将自身真理作为闹剧来展示,真正的求真意志就是闹剧(或是追求价值的意志)——闹剧自身成为真理:不可期盼的、非神圣的、非拜物教的真理,但是却像一个欢快的、恼人的物神一样颤动。就像尼采说的:“小丑和圣徒是最有趣的人类之类型,”但是他以此种选择而结束谈话:“作为狄厄尼索斯的弟子,我想做一个人羊而非圣徒。”人羊,玩偶(那不勒斯人的小鸡),物神:这一物神有如此之多的表现,却无物可揭示,事实是,秘密就存在于不揭穿任何事物。这就是艺术之艺术或生活之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