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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与大地主之间的终极决斗----评重庆钉子户事件
作者:杀倭灭寇    文章发于: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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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与大地主之间的终极决斗----评重庆钉子户事件

自钉子户事件发生以来,网上对吴萍一家支持者甚众,其中不乏名流学者,连一向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左派精英黎阳和巩献田老师也加入了其支持者行列,看来,他们都把这个钉子户归类为普通百姓。而依我看,简直大错特错!纵然房产商绝非善类,此钉子户也根本不值得同情。

我们来看钉子户一家,很明显,吴萍一家在重庆的中心地段拥有一间门面房,其价值肯定不菲,我不知道重庆地价,但理论上至少数百万。试问,一个家产数百万的家庭算普通百姓吗?吴萍一家属于房东阶级。什么是房东?房东相当于地主。地主是农业社会的主要剥削阶级,而房东则为工业社会的主要剥削阶级。房东与地主之间的共同点都是不劳而获,以剥削房客(佃户)为生。试问,与那些被强拆后就无家可归的真正的“钉子户”们相比,这种人可以代表弱势群体吗?

我们再看吴萍的部分家产和收入:
据吴萍自己说:她开的火锅店每月营业额高达3万元,一直是自己在经营。如果情况属实,其一家绝对是超高收入的暴富阶层。绝对不可称之为“普通百姓”。

据正升•百老汇项目开发经理王伟说:吴苹的房子是租给别人经营火锅店的,租金不足每月3000元。即便按照这个最低标准,吴萍一家每年不费吹灰之力坐收近四万元人民币,至少也属白领一族了。


另外他们的其它酒楼开遍重庆、北京、武汉、成都等全国十几个城市,同时吴苹夫妇的外贸公司遍布全国各地。他们到底是大款还是普通百姓呢?

我们再看看她的索赔清单:
在与开发商协商时,吴苹以此期间影响营业为由,要求对方支付1993年3月至2004年9月期间138个月的损失,以每月3万元计,共计414万元,此外,又因为协商记录上,开发商在2006年9月才与其进行第一次协商,还需支付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共110万元赔偿。
“此外还有被拆迁房屋内的物品价值10多万,装饰10多万,以及85平米的违章建筑赔偿等。”任忠萍说,以上赔偿金额逾500万元。
如果这份索赔清单是吴萍一家的真实收入,那么她至少也是百万富翁。


结论:这场纷争属于小地主(吴萍一家)与大地主(房产商)之间的纷争,纯属狗咬狗,两嘴毛,与那些丢了房子就得风餐露宿的“钉子户”相比,吴萍一家在全国没有任何代表性。她成功利用了全国网友维护正义的心理,把自己伪装成弱势群体,以增加向房产商要价的筹码。关于这个事件的本质-----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年国统时期的四大家族去拆周扒皮家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子?

文章录入:杀倭灭寇    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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