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品拜物教:官僚制意识形态的核心
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的演变鲜明地反映了苏联混和的和矛盾的社会现实。官僚集团没有它自己的意识形态。作为替代,它仍然依赖着一种经过系统扭曲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克里姆林宫无数次地迫使其不幸的理论家转变方向后已经被提炼掉了,只剩下犬儒主义的实用主义政治。
首先,是被推向极端的国家的拜物教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国家拜物教是一切官僚集团的基本意识形态特征。他的精辟、深入的描述同样适用于苏联官僚集团的意识形态状况:
“官僚精神纯粹是一种耶稣会的精神、神学的精神。官僚是国家的耶稣会教徒和神学家。官僚机构是国家祭司。……官僚机构认为它自己是国家的最终目的。既然官僚机构把自己的‘形式的’目的变成了自己的内容,所以它就处处同‘实在的’的目的相冲突。因此,它不得不把形式的东西充作内容,而把内容充作形式的东西。国家的任务成了例行公事,或者例行公事成了国家的任务。官僚政治是一个谁也跳不出的圈子。它的等级制是知识的等级制。上层在各种细小问题的知识方面依靠下层,下层则在有关普遍物的理解方面依赖上层,结果彼此都使对方陷入迷途。……
“官僚机构掌握了国家,掌握了社会的唯灵论实质:这是它的私有财产。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是秘密,是奥秘。保守这种秘密在官僚界内部是靠等级制组织,对于外界则靠它那种闭关自守的公会性质。因此,公开的国家精神及国家的意图,对官僚机构来说就等于出卖它的秘密。因此,权威是它的知识原则,而崇拜权威则是它的思想方式。但在官僚界内部,唯灵论变成了粗劣的唯物主义,变成了盲目服从的唯物主义,变成了对权威的信赖的唯物主义,变成了例行公事、成规、成见和传统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就单个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变成了他的个人目的,变成了他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
“如果说,官僚机构一方面是粗劣的唯物主义的体现,那么,另一方面它也暴露了它那同样粗劣的唯灵论:它想创造一切,就是说,它把意志推崇为始因,因为它的存在只表现在活动中,而它活动的内容又是从外面取得的。所以,只有形成和限定这种内容,官僚机构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对官僚来说,世界不过是他活动的对象而已。”
让我们看看在苏联官僚集团思想家的著作中,这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我们首先发现,是否认国家的寄生性、历史有限性和过渡性的学说。例如,L.S.马穆特写道:
“如果回顾一下国家的历史,就可以看到,在世界历史的范围内,国家的发展伴随着社会及其主体的政治自由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只有在(国家)制度的帮助下,才能实现自由。为了这个目的,国家经历了根本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国家必须置于新社会的工人的有效控制下……在革命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之后,社会的自由就包含了每个工人的自由。没有每一个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自由作前提的集体的自由,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根本就是荒谬的。如果不使每一个人自由,社会就不能够自由。”
除了最后两句话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写过的以外,这一段论述在理论上和经验上都是十分荒谬的。“革命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在苏联是73年前的事了。在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和安德罗波夫的统治下,每一个工人都有不经国家机关许可组织工会、政治组织或出版月刊的自由吗?难道工人今天就有这样的自由了?工人阶级有效地控制着克格勃吗?这个机智的犬儒主义者写下了这么多废话,怎么竟不害羞呢?哪里有什么对国家中央机关的“苏联工人的控制”,据说只有有了这样的控制才能保障“社会及其主体的政治自由水平的不断提高”。
即使工人有效控制着国家政权,这也不能够使国家成为什么“不断提高的自由”的保障。要知道这种说法相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偏离到了什么程度,只需读一读恩格斯下面的一段话,这段话精辟地概括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官僚制的理论:
“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力的代表,一定要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由于这种法律,他们就享有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了。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
事实上,恩格斯在致倍倍尔的信中所说的与马穆特的所谓的国家是自由的保障者的说法恰恰相反:“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他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在马克思主义关于资产阶级国家(及一切较早的统治阶级的国家)与无产阶级国家的区别的理论中,列宁的立场更为激进。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在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以后指出:
“镇压资产阶级及其反抗,仍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行镇压的机关在这里已经是居民的多数,而不是像过去奴隶制、农奴制、雇用奴隶制时代那样总是居民的少数。既然是人民这个大多数自己镇压他们的压迫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也就不需要了!国家就在这个意义上开始消亡。大多数人可以代替享有特权的少数人(享有特权的官吏、常备军长官)的特殊机构,自己来直接行使这些职能,而国家政权的职能的行使愈是全民化,这个国家政权就愈不需要……这里恰巧最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转变:从资产阶级民主转变为无产阶级民主,从压迫者的民主转变为被压迫阶级的民主,从国家这个对一定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转变为由大多数人——工人和农民用共同的力量来镇压压迫者。”
列宁以后用类似的语言来说明苏维埃国家的特点:“苏维埃政权是一种新型的国家,没有官僚,没有警察,没有常备军。”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从1928年至1986年,要是任何人在苏联发表和传播这一段列宁语录的话,他一定会因为“反苏宣传”和“诽谤苏维埃政权”而被判处在劳改营中强制劳动5至10年。更可怕的是,他可能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并接受洗脑。是啊,如果谁要是像列宁那样,竟然想象苏联国家是没有官僚、没有警察和没有常备军,那他一定是要疯了。
斯大林则毫不犹豫地公开为官僚的必要性和职能作辩护。1923年4月,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在作组织报告时作了如下直率的声明:
“……只要提出好的政治路线就够了,就万事大吉了。不,这只是事情的一半。在提出正确的政治路线以后,还必须挑选工作人员,把善于执行指示、能够理解指示、能够把这些指示当作自己的东西并且善于贯彻这些指示的人安置在各种工作岗位上……因此,登记分配局即中央委员会的那个负责登记我们下层和上层主要工作人员并分配他们工作的机关具有重大意义。”[36]
国家拜物教有时是荒诞不经的。官僚制的理论家,最终表明自己是警察的理论家,平静地设想着在没有国家的“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克格勃还会继续存在。“国家消亡了,但是它的机关还存在。”是啊,除了自我否定以外,还如何能想象一个特定的社会特权集团的自我消亡呢?
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在官僚制的意识形态中,国家拜物教是与经典的商品拜物教结合在一起的——后者是任何显著存在商品生产的社会的特点,不管这种存在是局部的还是普遍的。据说,由于“客观的必要性”,所以价值规律在苏联继续起作用。有时,还引用恩格斯的公式:“自由只是被认识了的必然性。”但是却没有说明恩格斯在这里明确地指的是自然规律。对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的思想家来说,价值规律就像自然规律一样起作用,而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价值规律恰恰既非自然规律更不永恒。它是严格地与特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社会条件相联系的,在这样的社会条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生产者由于私有制彼此独立地劳动,因而主要是通过交换他们私人劳动的产品而发生相互关系。
合乎逻辑的结果是,国家拜物教和商品拜物教的混合体采取了一种特殊形式对官僚制的作用和职能作辩护。官僚集团据说应当利用(也就是青年马克思所说的“使之结晶化”)“客观规律”来指导经济。专制主义国家操纵着“价值规律”,也就是说,它每一步都违反着价值规律。但是与此同时,官僚主义计划必须尊重生产者的(实际上是官僚的)“物质欲望”,而不可能将这种计划建立在以民主方式确定的、体现为“使用价值”的工人阶级需要的基础上,因为这样做“价值规律不允许”,所以尽管是在国家专制主义下,价值规律仍然“起作用”。
斯大林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以他自己的无与伦比的方式说明了这些矛盾:
“只要商品和商品生产仍然存在,价值规律就继续存在。在我们国家,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范围,首先是商品流通领域,即通过买卖交换商品,主要是个人消费品的买卖。在这个领域中,价值规律继续起着调节作用,当然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
“但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并不限于商品流通范围内,同时也扩展到生产方面。诚然,价值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中,并没有调节的意义,可是它总还影响生产,这在领导生产时是不能不考虑到的。”
问题说明白了吗,还是没有?价值规律“影响”生产,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却不“调节”生产?不,完全没有说明白。斯大林也说:
“有人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作用的若干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在内,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造过的’或者甚至是‘根本改造过的’规律。这也是不对的。规律不能‘改造’,尤其不能‘根本改造’。如果能改造规律,那也就能消灭规律,而代之以另外的规律。‘改造’规律的论点,就是‘消灭’和‘制定’规律这种不正确公式的残余。”
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价值规律,无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都是‘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是不能被取消的,它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最纯粹的商品拜物教。
价值规律是“自然”规律,是不能被改造的,所以它在苏联继续存在。但是与此同时,价值规律却不调节苏联的生产,所以它还是被“改造”了,因为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显然是调节生产的。结论?商品拜物教+国家拜物教=思想上的完全混乱,在实践上表现为经济领域的严重失调。
伟大领袖的渺小信徒,比如马利奇教授,15年后以同样的方式来表达他们自己的观点,虽然稍稍多了些清晰性:
“人们不应当陷入另一种极端:如果商品生产存在,那么由于商品生产规律的调节作用,市场的无政府状态,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以及为未知的自由市场而生产就都是不可避免的。社会主义国家防止商品生产的自发性,它能够抑制商品货币关系的消极方面,并使其服从于……自觉的计划目标。由于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建设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实践经验,社会主义国家作为经济体制的主体和组织力量的伟大经济潜力已经被发现和显示了。但是,如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和消费的[尺度?]数量的决定完全取决于国家,那就是错误的。在相当程度上,这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
在马克思看来,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以客观的方式起作用,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它在中期——而不是每天——决定着商品的价格,因而也决定着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就劳动力是商品而言。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怎样呢?生产者的消费基金是通过自觉的决策(比如说,将35%而不是65%的生产用于生产消费品)来决定的吗?不,我们的教授回答说。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是自己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自己不能自由地决定这一基金的规模:“在相当程度上!”,这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
这就是说,劳动力还是商品!不让的话,它怎么能由一个由价值规律决定的价格呢?但是如果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一样是商品,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又怎么能防止价值规律——其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决定一切商品的价格,因而决定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结构呢?不,马利奇教授说,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抑制”这个规律的作用。
如果所有这一套逻辑还有任何意义的话,那就是显示了官僚集团“理论”上的混乱与它在实际经济管理中面临的混乱不相上下。这一混乱的极点,是认为国家不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而且在共产主义条件下——尽管阶级社会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还要继续存在。那么,这个奇怪的国家为了什么而存在呢?“国家的消亡首先取决于资本主义残余在人们头脑中消失的程度。”也就是说,镇压机器,即“武装的组织”有必要继续存在,完全是为了维持(铁板一块的)意识形态纪律。警察只是负责督察人们的头脑,因为它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但是它还是要存在下去,担负这一至关重要的职能。
这里我们面对的,是为官僚制的客观存在作自我辩护的意识形态,这难道还不清楚吗?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继续存在下去的是这样一个机关,它僭取了本来由社会自己不须通过任何特殊机关就可以行使的职能——这些职能,明天社会就可以以同样的方式来行使,却没有被“授权”这样做。
这一商品货币关系的拜物教在官僚集团最有智慧的理论家的分析中同样有所表现。列昂尼德·阿巴尔金,苏联科学院前院长、副总理和戈尔巴乔夫的主要顾问之一,曾经写道:“经验表明,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本质本身并不能保证社会避免消极现象。”它接下来引用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七大上的讲话:“目前实行的生产关系的形式是在粗放式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形成的,已经不适合集约式经济发展的需要了。”阿巴尔金据此强调指出,目前的财政自主权的制度以及经济激励、价格、金融和信贷机制,“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不再适应快速增长的要求。那些生产常规的和通常是过时的产品的企业处境要比那些创新的企业好。”
然而,如果企业的财政自主权——目前的改革意在使企业由更多的财政自主权——使企业能够部分地决定生产的规模和内容,这恰恰说明它们对生产资料有部分的控制权,也就是说生产资料还没有完全社会化。事实是,在企业中以及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是官僚集团(即国家)而不是自由地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作出和批准决策,这只不过证实了在苏联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其性质来说还不是社会主义的。
只有认识到苏联官僚制所起的客观作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客观职能,我们才能够同时认识到反官僚制政治革命的历史地位和客观必然性。这不是采用“唯心主义标准”。问题在于社会——经济的必然性,这一必然性是从苏联社会的内在矛盾中产生出来的。
只要国家掌握了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占有了社会剩余产品,并且采用集中的方式加以分配,那么对于这一过程不同阶段的管理,包括起关键作用的在主要部门之间分配资源的过程,对于社会发展方向就有了决定性的意义。如果不存在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大众的需要和偏好以民主方式表达并得到明确认识的有效机制,那么社会专制主义(即压迫)和经济混乱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苏联中央配置经济的主观臆断和专制主义性质绝不是集体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的反映,更不是经济计划的本质的反映。官僚集团可以实行一些改革,以修正其一些主观臆断的方面,它也可以采用更多的市场经济的药方,但是官僚集权制注定使专制主义的和浪费性的。
以非资本主义方式替代官僚主义主观臆断的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工人群众自己集中分配资源并以民主的方式决定资源配置优先权的管理和计划制度。这样一种制度要求群众作为生产者、消费者和公民表达自身的需要——也就是说,他们控制他们自己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从而从官僚制和市场(金钱暴政)的专制主义中同时解放出来。
但是,这种解放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整个过渡时期,自觉的,民主的计划与对市场机制的利用将同时存在。托洛茨基非常正确地说明道:
“在经济中的无数的参与者,不管是国家还是私人,集体还是个人,不仅必须通过计划委员会的统计数据,而且还有通过供求的直接压力,来表达他们的需要。计划通过市场得到验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部门设计的蓝图必须在商品流通中显示出其经济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克服官僚集团的不负责任与无能。对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关系的合理解决办法是以民主的集中制为前提的——对经济的自我集中管理,是由工人来计划和执行的。而这只有在商品生产不起调节作用并且在长期内逐步消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