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有之乡周末讲座公告
本周六讲座
主题: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实现条件
主讲人:张春敏(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时间:4月14日下午3:00
参加范围:感兴趣者皆可参加
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非都是天生与之俱来的。私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进程中社会的压力推挤出来的。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先天就具有的,它来自于国有企业的性质。但是,国有企业自其建立起,其自身的矛盾就一直使其没有充分体现其性质,所以,其社会责任的发挥也就随之打了很多折扣。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充分发挥,不在宣传、不在教化、不在逼迫,而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当然,这种深化是指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充分反映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的权利,使劳动者通过民主法制的途径控制国有企业。没有回归劳动者权利的国有企业,谈不上其社会责任的发挥。
本周日讲座
主题:宪政与“立国之本”——关于“新民主主义”和《共同纲领》的回顾和反思
主讲人:纪坡民(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原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之子)
时间:4月15日(周日)下午3:00
参加范围:会员(凭本人会员卡)及学生(凭本人学生证)
“宪政”与“立国之本”,这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名词了,但人们心中于此却有不少带普遍性的疑惑。比如,中国改革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中国对改革的理论概括,却叫人不敢恭维:改革20多年,“私人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占到半数以上了,但我们却称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际“名实相怨”,自然反应了社会变革的深刻,可毕竟令人尴尬,有点像是对我们民族政治智慧的嘲弄。
中国的改革与现代湖阿,在“宪政”方面的学术探讨当然应是自由的,但也需要有一个思想和理论的概括。这个概括,既应是现代的和世界普适的,也应是“有中国特色的”。也许,“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建国时的《共同纲领》里,我们可以得到回答。
讲座地点:北大资源宾馆三层1308室 乌有之乡书社
电话:010-62760856
网站:http://www.wyzxsx.com
投稿信箱:wyzxwyzx@vip.sina.com
〉〉乌有之乡会员办理方案
|